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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撤市設區 保護區鄉自然環境


  原載《珠江環境報》  2001年1月3日 第3版

  最近,廣州市所轄的花都、番禺兩市實施撤市設區,使廣州由原來8個區增加為10個區,有人認為這是把兩個市劃入市區,於是,可以把這兩個區當成城區來建設,從此,廣州可以北靠九連山余脈,南瀕南海,真正成為“山水城市”了,因此,有人提出要修改城市規劃,要擴大城區範圍。事實上,這是一種誤解,應正視聽。

  發生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撤縣設市,當時也有人認為撤了縣、設了市就是要把原縣城範圍當作城市來建設,由此造成到處要建成“國際大都市”,大力開發房地產,大辦開發區,造成城市規劃範圍無度擴張,嚴重破壞農田,浪費土地,也造成難以挽救的環境問題,同時,出現了行政區域的混亂。新建市有省級、廳級、副廳級和處級等行政級別,而且市既是地域名稱,又是城市名稱,不知何謂城,又何處是市;此外,行政隸屬上縣級市為地級市的代管市,造成管理上名不正而言不順。花都、番禺、增城和從化四縣都改名為市,屬省管市,僅由廣州代管,並非直接管轄,造成政令難通,有關市全局的一些工作安排難以實施。然而,在當前體制下,要做到撤市複縣,恢復省、地、縣行政體制又尚未可能。因此,1993年在編制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就提出了把市改為區的初步設想。1996年,廣州市國土局組織《廣州市土地利用結構與佈局研究》專題,明確提出了“從化離廣州較遠,應撤市複縣,花都、番禺和增城3市作為廣州近郊區,可以撤市稱區,同時,應明確為廣州直接對區、縣的管轄權限,而不是代管。”經政府有關部門的努力,作為第一步,花都、番禺終於實現了市改區,這將有利於行政管理,也有利於全市的經濟發展。但應該明確的是,花都、番禺由市改區,並不是要把廣州市區擴展到花都和番禺全境。如果這樣進行城市規劃和建設,將是一場環境災難。按照經中央批准的廣州市城區範圍,到2010年建成區將達385平方公里,是香港現城區的25倍,按人均占地80平方米計,可以居住500萬城市人口。若按香港計,則可住1500萬以上的城市人口。如果把花都和番禺都算作市區,並且作為城市來建設,市區面積將達35047平方公里,可居住4381萬~8762萬城鎮人口,將是世界第一大城市,既沒必要,也沒可能,更會造成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撤市改區,主要的目的是在於理順行政體系,完善行政區劃,有利於政令暢通和行政管理。從城市建設的角度,不管花都和番禺稱市還是稱區,都是以鄉村為主體的行政區域。從城市化來考慮,要規劃和建設好其

  區域內的城鎮,促進人民向城鎮轉移,對於廣大農村仍需要規劃和建設,但應該著重保護好其自然環境,大力發展農業生產,在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基礎上,形成城鄉生態與經濟的一體化和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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