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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後的大陸高科技產業


  一、加入WTO大陸高新技術產業面臨的挑戰、

  機遇  加入WTO對祖國大陸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影響是全面而深刻的,開放服務貿易、保護知識產權和自由投資成為WTO的重要內容,這更加適應國際產業結構調整和向知識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但也會帶來大陸高新技術產業經營環境的大改變,許多影響目前還難以預測和判斷,我們只能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分析和判斷。

  (一)加入WTO帶來的挑戰

  1.逐漸取消技術引進措施帶來的衝擊。與世界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相比,大陸總體技術水準較低,差距大,主要是由於自主創新能力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極為有限,產品競爭能力差。許多領域的主要核心技術和高精尖技術均掌握在別人手中,大陸還未建立起自己系統的技術體系,許多關鍵技術一代又一代引進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改變。譬如,在資訊技術產業,美國在資料庫、晶片和作業系統三個領域處於壟斷地位,其網路產品佔有明顯領先優勢。日本則在資料壓縮與存儲技術、影像技術、筆記本電腦顯示幕技術方面在全球居領先地位,在諸如顯示器、硬碟、電源、軟盤機等設備的製造方面,新加坡、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最具競爭力。因此,大陸大量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政府也制定“以技術換市場”、“市場換市場”等限制措施來加大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力度。

  然而,加入WTO後大陸過去這種技術引進的限制措施將被取消,從而增加了大陸技術獲得的難度和成本。大陸承諾一旦加入WTO後就必須遵守WTO的《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該協定規定了禁止在成員國內實行某些限制的投資規則,旨在抵制一些國家假設投資管理而對自由貿易實施限制的行為。大陸將不能把地域限制、補償、技術轉讓及要求在國內進行研究與開發等作為是否批准投資、進口許可證或任何其他的進口批准程式的條件,因此大陸將取消外國高新技術企業為獲取國內市場份額而必須向祖國大陸轉讓技術和出口配額的做法,並且隨著大幅度降低關稅和削減非關稅壁壘,外國投資者進入大陸市場的交易成本將大大降低,從而使外資企業的投資環境更加寬鬆。大陸市場的巨大潛在需求對外國投資者產生巨大的吸引力,但以後進入大陸市場,外國投資者也不再需要以技術轉讓作為前提條件,他們的技術優勢將得到加強,以美國為首的一些西方發達國家一貫實行的對大陸的高新技術出口限制政策可能會在一定時期或一定程度上有所加強,這顯然不利於大陸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增加了技術引進的難度,也大大增加了技術引進的成本。另外,隨著外資投資企業環境的寬鬆有利於發達國家的高新技術企業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大陸高新技術企業將面臨更為嚴峻的考驗。

  2.降低關稅和消除非關稅壁壘帶來的衝擊。大陸加入WTO意味著大陸將大幅度降低關稅和消除非關稅壁壘。目前在WTO成員國中,發達國家的加權平均關稅已由過去的40%下降到3.8%,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把關稅下調至11%的水準,祖國大陸現在的關稅平均水準為17%左右。按照美國的要價,“入世”後關稅要降至整體平均為9.44%,並且對一些美國優先程度較高的產品,其關稅要降至7.1%,其中2/3的降稅要在2003年前實施。大陸長期以來實行貿易管理制度,存在大量的非關稅措施。加入WTO後,大部分非關稅措施將在2004年之前取消,2005年將取消所有工業品的非關稅措施,進一步開放高新技術產品市場,逐步取消出口補貼,並增加貿易政策的透明度。另外,根據《資訊技術協定》規定,大陸承諾加入WTO後,根據實際情況將在一定期限內分階段取消半導體、電腦、電腦設備、電信設備和其他高新技術產品的關稅限制,分階段取消外資在尋呼機、移動電話進口以及國內固定網路電話服務等領域的地域限制。同時,將在一定時期內允許外資在所有電信領域中持股比例最高達49%,在尋呼業務、資料壓縮轉發等電信增值服務領域,外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並且同意技術中立的安排計畫(即外國供應商可利用他們選擇的任務技術來提供電信產品)。大陸目前的高新技術產業尚處於幼稚階段,大陸高新技術企業甚至還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某些特徵。大陸高新技術與國外先進水準相差很大,而且由於高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投入資金較大,高新技術及其產品更新換代速度加快,進一步拉大了大陸和國際先進水準的差距。大陸高新技術產業出口在世界產業出口中所占的份額僅為1.8%,而美國在世界高新技術產業出口中所占比例最高,為19.2%,日本、英國和德國分別位居第二、三、四位。從大陸市場來看,在許多高新技術領域,不僅產品的市場佔有率不高,且多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的產品品牌,絕大部分市場被跨國公司佔領,如大陸移動通信領域,諾基亞、愛立信、摩托羅拉、西門子佔據國內市場95%以上的份額,而國產手機的市場佔有率不足5%。在加入WTO後,隨著大幅度降低關稅和削減非關稅措施,國外高新技術產品在價格和品質上更具競爭力,很可能較快佔領中國市場,並且由於國內市場對高檔、優質產品的需求在不斷增加,這無疑將使國內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面臨更嚴酷的環境,大量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處境將更為困難。

  3.保護知識產權帶來的衝擊。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WTO各成員國擴大了知識產權保護範圍,並第一次確立了規則,要求簽約國對專利、版權、工業設計、商標、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地理標誌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物品等予以最低限度水準的保護。由於發達國家在科技、工藝、專利、品牌、電腦軟體等方面擁有強大的競爭優勢,擴大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無疑是符合發達國家的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大陸作為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定、執行及管理等多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這也是阻礙大陸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同時,加入WTO之後,大陸大量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必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條款,通過支付專利許可費用來合法購買國外的先進技術,這將大大提高企業技術引進的成本。同時,國家也有責任嚴懲任何有損國家和企業名譽的侵權行為。這樣,對於一些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差、在較大程度上通過仿製來進行生產和銷售的企業,如化工、醫藥、電腦軟體等行業,將受到很大的影響,尤其仿製率很高的產品將難以繼續生產和銷售,這必然會使得一些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減產、轉產或破產。

  另外,當前各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並不一致。在法律應用方面,美國國內法優於國際法,其他國家則不是這樣;在專利權的授予上,美國採用最先發明制度,而大多數國家採用最先申請制度;在專利期限上,美國規定是17年,WTO協議規定是20年,大陸則為15年。諸如由於法律體系不一致而產生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爭端在一段時間內會影響知識產權保護的進程,從而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成本。

  (二)加入WTO帶來的機遇

  加入WTO會對祖國大陸高新技術產業及服務業產生一定衝擊的同時,也會帶來發展的重大機遇:

  1.有利於學習別國技術。根據WTO的有關規定,各成員國享有一定的技術互惠條件,並且隨著外商投資環境的寬鬆,跨國公司為適應全球化浪潮的到來和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以及企業全球競爭戰略的實施,為儘快佔領祖國大陸市場,會願意採取向大陸轉讓技術、出口技術和在大陸設立研究院等辦法,加強本公司的競爭優勢。技術溢出效應有利於祖國大陸獲得、學習別國先進技術,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研究院是出於企業自身利益的考慮。但同時,技術溢出小引會通過對國內配套企業提供技術援助和支援、產品與服務的示範作用、與國內企業之間的人才流動、與國內研究機構和大學合作研究與開發等方式產生,這一方面有利於祖國大陸獲得國外的先進技術,也有利於瞭解國外先進技術的研究動態和生產動態,另一方面有助於大量留學國外的高素質人才的回流,有助於培養一批科技人才。大陸高新技術中小企業也可借此發揮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的橋樑作用,為自身發展拓寬一個更為廣闊的空間。

  2.有利於融資管道的暢通。高新技術產業高投入、高風險,而在現行金融體制下大量高新技術中小企業難以獲得資金,資金成為制約大陸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加入WTO後,隨著祖國大陸逐步取消外商投資的政策性限制和逐步取消外匯管制,寬鬆穩定的環境將有利於外資的進入,這為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吸引外資提供了契機。跨國公司投資、大量國外風險資本的進入無疑拓寬了大陸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融資管道,也可促進大陸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有利於一批領先的高新技術企業去海外上市。

  3.有利於參與國際分工,融入全球的市場體系。加入WTO後,大陸將有權在140多個成員國中享受多邊的、無條件的、穩定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將極大程度地改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發展生存空間,一方面可拓寬廣闊的需求空間,另一方面激烈的市場競爭也會推動國內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融入到跨國公司的生產、經營網路體系,拓寬了國內企業利用國際資源優勢,有利於大陸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養,通過不斷創新主動參與國際分工,從而在國際市場上佔據一席之地。

  4.有利於推動大陸科技體制和機制的深化改革,從而有利於科技宏觀發展環境的好轉。加入WTO之後通過引入國際競爭將有助於大陸科技體制和機制的深化改革。大陸科技體制改革已進行了十多年,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現行的科技體制尚不能完全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的需要,仍存在許多問題尚待解決,如科技與經濟兩張皮現象仍很嚴重,科技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業化由於受體制性障礙的影響還存在許多難題,還未建立起有效的人才激勵約束機制等,在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上還存在知識產權保護不力、投資管道不暢、缺乏統一標準等種種問題。加入WTO將會強化市場競爭的約束機制,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將提高眾多企業生存發展的危機感意識,從而促使其學習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也促使大陸加快建立起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的規則和規範,從深層次推動大陸科技體制的深化改革,借助外力也可推動企業發展的宏觀環境的好轉,從而有利於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發展。

  二、大陸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方向

  綜合以上的分析以及祖國大陸21世紀初的科技發展戰略,可以總結出大陸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方向:大陸高科技產業發展要採取"重點突破、自主創新、發揮優勢、項目帶動、協同推進"的發展戰略。

  1.力爭重點突破。針對制約大陸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重點選擇一批應用面廣、對提高生產工藝和技術水準有重大作用的共性高新技術加以推廣應用。在資訊技術領域,大陸將充分利用以 Linux為代表的開放源碼運動的興起和大陸極其廣闊的市場需求優勢,大力發展新型作業系統、相應軟體平臺和嵌入式CPU晶片,迅速提高大陸資訊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在生物技術領域,大陸將充分利用其豐富而穩定的生物物種資源優勢,重點開展功能基因組、生物資訊學以及生物工程藥物、生物遺傳育種等方面的研究開發,力爭在國際生物技術前沿生物醫藥產業佔領一席之地。在現代交通領域,大陸將開展高速磁浮交通系統研究,並且通過攻關研究,掌握總體集成技術,為磁浮技術在大陸的推廣應用奠定技術、產業和人才基礎。針對轎車廣泛進入中國家庭的基本趨勢,研究開發電動汽車產業化技術,力爭在電動汽車關鍵單元技術、系統集成技術及整車技術上取得重要突破,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汽車工業跨越式發展道路。另外大陸還將加強原始性創新,努力實現從跟蹤模仿為主向以自主創新為主的深刻轉變。大陸將支援科學家在基因組織、資訊科學、納米科學、生態科學、地球科學和空間科學等領域尋求新的科學發現。與此同時,大陸將通過實施積極有效的專利戰略,支援高新技術和產業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鼓勵企業和個人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

  2.立足消化吸收。改進技術引進方式,努力提高引進技術水準,為後續消化、吸收奠定基礎。強化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的政策和機制建設,以掌握核心技術、關鍵技術為最終目標,通過遞進式消化、吸收、逼近乃至獲得核心技術,並在此基礎上有所創新,形成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體系。

  3.發揮比較優勢。根據我國技術比較優勢、戰略需要,選擇獨立開發、自主發展的領域;通過系統集成、相互融合探索新的技術路線。開發具有自立知識產權的高技術。對已被跨國公司壟斷的技術領域,通過利用外資進入相應的生產環節,融入國際分工,積極發展加工貿易和承接產業擴散,積累技術,實現漸進發展。

  4.實施專案帶動。在具有較大產業化潛力和帶動影響的領域,通過實施重大技術創新和產業化專案,實現關鍵技術的突破,帶動產業整體技術水準的提高和產業化規模的跨越式發展。

  5.各方協同推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特別是在能源、原材料、工藝裝備等重要產業部門,大型企業要加強產、學、研一體化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要積極發揮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作用,同時促進中小企業走與大企業分工、協作以及專業化發展的道路。另外,隨著祖國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大陸將在更廣泛的領域和更高的層次上參與經濟、科技全球化進程;大陸將按照平等互利、成果共用、維護知識產權的原則開展國際科技合作,支持大陸科學家積極參與世界大科學工程以及各種全球性重大科學問題的研究,鼓勵跨國公司投資研究開發,並把引進技術和人才作為今後利用外資的主要內容;中國政府將繼續參與亞太經合組織科技產業合作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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