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入世後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問題與前景


  一、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存在的問題

  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雖然具有良好的發展條件,但也存在一些制約因素,主要障礙至少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政治上的歧異,阻礙了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進程。

  兩岸高科技產業是在不同的政治經濟制度下發展起來的相對獨立的產業。由於政治、意識形態的差異與對立,它們之間的產業交流與合作,無論採取何種形式都不可能是純經濟性的,總會帶有某種政治上的意圖。儘管臺灣當局迫於經濟上的壓力採取了一些開放措施,但是,出於拖延和阻撓兩岸統一的政治目的,也延續和強化了一系列限制性政策與措施,如遲遲不開放兩岸直接“三通”、禁止臺灣大企業以及高科技產業、金融業等到大陸投資、限制大陸產品進入臺灣以及大陸產業到臺灣投資設廠等。這些不合時宜的政策措施嚴重干擾和阻礙了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正常發展。值得關注的是,近年臺灣當局不斷推行“務實外交”和試圖擴大所謂“國際生存空間”的一系列做法,以及島內分離主義(包括“台獨”和“獨台”等)日益抬頭的傾向,嚴重影響了兩岸彼此間的互信。尤其是1999年7月9日李登輝發表關於“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的論調,完全背離了一個中國的原則,蓄意破壞中國和平統一的基礎。2002年8月3日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發表的分離祖國的“一邊一國” 的言論,進一步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不確定性埋下更大的隱患。由於一個中國的原則受到臺灣當局的歪曲與衝擊,兩岸的互信基礎受到破壞,任何偶發事件都足以使兩岸關係陷入低谷,從而影響兩岸經濟合作的順利進行。可見,政治因素的干擾對兩岸高科技合作形成了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能否排除意識形態上的阻力,減少政治上的摩擦,通過經濟上的交流與協作,緩和或化解雙方的對立態勢,是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順利發展的關鍵所在。

  (二)西方國家的阻撓,干擾了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正常發展。

  隨著香港於1997年7月日、澳門於1999年12月20日相繼回歸中國,中國的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日益增強,兩岸四地的經濟合作也在不斷加強。西方一些國家,尤其是美國對中國的疑懼愈趨加深,擔心日益強盛的中國會成為西方強權的對壘和美國霸權主義的障礙。於是,各種試圖離間兩岸的論調和做法紛紛出籠,其中最為典型的是所謂的“中國威脅論”。這種論調旨在離間中國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關係,阻止兩岸關係的正常化,阻礙兩岸經濟合作關係的健康發展。

  (三)經濟上的異質,限制了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向深層次發展。

  海峽兩岸在生產技術與經濟發展水準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經濟總量與經濟實力也不平衡,雙方從經濟合作中獲得的經濟效益可能不均。這些差異在某種程度上可能影響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順利進行。在經濟體制上,兩岸彼此沒有共同的價格指標,各項經濟計畫的評估也沒有一致的標準,在建立產業分工體系方面不易達成共識。在管理層次上,由於兩岸對高科技產業的合作未設立專門的政府機構進行統一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與協調,政出多門、投訴無門的現象也常有發生,從而限制了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向規模化、深層次發展。

  (四)兩岸的高科技產業合作僅限於民間合作,還未上升到制度性合作,導致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規模較小、層次較低。

  一方面,由於臺灣當局一直以來都以擔心臺灣高科技產業外移到大陸會導致臺灣島內“產業空洞化”為藉口,通過種種政策措施設限阻撓臺灣高科技產業西移到大陸投資設廠,導致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規模較小、層次較低,由高科技產業合作所產生技術擴散效應與產業聚集效應未能充分發揮出來。另一方面,由於臺灣當局出於政治目的,禁止大陸產品與大陸的高科技產業進入臺灣,也使兩岸的生產要素本來可以得到優化,實現最大收益的要素整合效應未能得到體現。

  (五)兩岸對高科技產業合作提供支援的風險投資模式未能得到有力的發展,阻礙了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穩定發展與擴大。

  當前,兩岸對高科技產業合作提供支援的風險投資存在著資金短缺的問題,特別是大陸高科技產業投資資金短缺,R&D的資金投入不及GDP的1%,且R&D投入經費、高科技成果轉讓投入、產業規模化投入問的比例僅為1:1.1:1.5,這與發達國家的1:10:100相比相差甚遠。風險投資作為高科技發展的推進器,將資本、知識與管理有機融合,為高科技發展提供動力支援和資金保障。因此,為推動高科技產業的更大發展,發展與完善大陸與臺灣的風險投資機制已是當務之急。

  二、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前景

  (一)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機會明顯增加。

  兩岸入世後,大陸經濟與臺灣經濟都將進一步融入國際經濟社會,並立即享受GATT/WTO歷經50年8個回合多邊談判的關稅減讓成果,取得各成員的最惠國待遇,對兩岸的高科技產業將引發巨大的商機。

  1.入世所拉動的經濟增長將創造無限商機。兩岸加入WTO後,由於國際市場對兩岸產品,尤其是中國產品的限制減少,中國的出口貿易將大幅擴張,據WTO秘書處估計,每年將有6-26%的成長速度,從而拉動GDP增加2.9個百分點,增加2000多億元人民幣的產值和幾百萬人的就業機會。另外,大陸對電子資訊產品的需求不斷增加,對臺灣半導體企業極具吸引力。以電腦為例,2000年大陸個人電腦銷售達650萬台,2001年增長至700萬至800萬台,2002年將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個人電腦市場。按照資訊產業部"十五"規劃的預測,到2005年大陸個人電腦銷量將達到 1500萬台。這種經濟增長潛力將吸引台商特別是高科技廠商進一步到祖國大陸投資設廠。

  2.關稅的降低及非關稅措施的減少將促進兩岸高科技產品貿易的發展。加入WTO後,中國外貿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革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關稅持續調降,非關稅貿易障礙逐步消除,進口將大幅增加,有利於臺灣高科技產品對大陸的出口。

  3.入世所帶來的市場開放將促進兩岸高科技產業投資的發展。加入WTO後,大陸承諾將實施《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協定》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取消對外資企業國產化比率的限制性措施,並保護外資企業技術優勢的發揮以及保護知識產權,這將有利於在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產業吸引更多的台資。但是,由於大陸的市場開放是針對所有WTO會員的,因而也會吸引外國大企業前來投資,臺灣高科技企業的競爭壓力將增大,這將迫使臺灣高科技廠商儘早到大陸投資設廠,搶先佔領大陸市場。如果臺灣方面自我設限,繼續限制台商赴大陸投資,將失去大陸廣大的市場以及失去臺灣島內產業轉型升級的機會。

  4.投資與貿易環境的改善將有利於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發展。由於中國大陸市場化程度日益提高,投資環境逐步改善,各項有關投資、貿易經營的法律、法規將進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增強,如為了促進電子產業的發展,國務院發佈了《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推出了極其優惠的政策,鼓勵企業投資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從稅收、政府採購、融資、人才等方面給予獎勵。從成本考慮,對臺灣高科技企業將形成巨大吸引力。同時,中國的價格體系將進一步與國際價格接軌,有助於提高兩岸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兩岸高科技產業分工與合作,對產業內貿易也有推動作用。

  (二)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障礙將逐步清除。

  入世後兩岸作為世貿組織的成員自然要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遵守和執行該組織的基本準則和規範。在國際經貿規則的制約下,兩岸政策因素對高科技產業合作的干擾作用將趨於減弱。

  1.臺灣對大陸經貿政策將面臨調整。臺灣以“單獨關稅區”加入WTO當然需要遵守其協定的規定,並承擔各項應盡的義務。但是,臺灣現行的大陸經貿政策與WTO的基本精神相抵觸。加入WTO,臺灣當局需要重新修改其長期堅持的間接、單向的大陸經貿政策,放寬臺灣資金流向大陸,開放中資入台,取消大陸產品進入臺灣的限制,對高科技人員交往、資源流動、糾紛處理作出符合WTO有關規定的調整。

  2.在兩岸投資關係方面,按照WTO的投資自由化原則,臺灣當局對大陸的投資政策需作修正與調整。對於台商赴大陸投資應進一步開放技術密集型產業、交通、電力等基礎設施投資;對台資企業在大陸投資金額的限制也應解除。對於祖國大陸企業入台,應根據WTO的公平、公正原則,開放大陸企業到臺灣進行投資,以改變目前兩岸單向投資的格局。

  3.海峽兩岸還可以利用WTO的《資訊技術協定》及貿易爭端解決機制,處理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貿易糾紛,使兩岸在高科技產業貿易與投資中的不正常現象受到制約。

  總之,兩岸加入WTO後,臺灣高科技產業赴大陸投資將呈快速增長之勢,是任何人都阻擋不住的歷史潮流。

  三、海峽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的發展方向

  現在世界經濟發展格局還在發生著極其深刻的變化,誰掌握了高科技產業,誰就掌握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面對這樣的形勢和挑戰,海峽兩岸在科學技術及其產業化的合作,對於兩岸的繁榮和迎接21世紀的國際競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合作可以互惠互利,合作方能共同繁榮。在科技交流和產業合作上,以己之長,補彼之短,海峽兩岸產業科技的合作與交流是我們共同邁向新世紀並可以實現雙贏的戰略抉擇,我們認為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與臺灣科技企業界進行合作。

  (一)促進兩岸科技工業園區和企業孵化器之間的合作。

  大陸的高新區、孵化器對與臺灣的科技工業園區和育成中心合作十分關心,雙方在管理、投資、企業、技術等各個領域合作的前景十分廣闊。臺灣新竹工業園區在臺灣高技術產業發展、經濟轉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現又決定設立台南科技工業園區、南港軟體園區、雲林科技工業園等園區,大陸在瀋陽、南京、成都、武漢建立了4個海峽兩岸科技工業園區,並向APEC成立開放了北京、蘇州、西安、合肥、煙臺等10個科技工業園區。這些都是雙方合作的良好基礎和場所。

  (二)在高科技研發領域開展合作研究。

  大陸具有學科門類齊全、基礎研究隊伍雄厚的優勢,可以利用臺灣應用研究比較發達以及國際銷售網路較成熟的條件,與臺灣高科技界、產業界聯合共同研發新技術、新產品。目前已經有一批跨國公司捷足先登,在大陸設立了研發中心。所以現在是海峽兩岸高科技人才聯手研發高技術,聯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大好時機。經濟全球化進程中兩岸合作一定大有可為,合作方能取勝,合作一定雙贏。

  (三)共同推進大陸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

  目前大陸的風險投資剛剛興起,各級政府和企業界對風險投資都十分重視,在政策、條件等方面給予了積極的支持,民間資本將介入參與經濟重組和高新產業的發展,這對於富有經驗和資金實力的臺灣企業家來說是一個到大陸發展的極好機會。我們可以通過組織研討會、專案推介會、專題訪問考察等方式,歡迎幫助臺灣的風險投資人進入大陸發展。也可以共同試辦創投公司,發展大陸的風險投資事業。相信這不僅可促進大陸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創投未來也一定會得到豐碩的回報。

  (四)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交流與合作。

  臺灣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為臺灣科技產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目前大陸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正蓬勃發展,創業熱潮正在興起,兩岸的中小企業合作潛力極大。

  (五)發展東南沿海地區的對台合作。

  大陸東南沿海地區對外開放時間長、經濟發展較快。在這一地區分佈著上海、蘇州、廈門、深圳等二十多個國家級高新區,經濟基礎雄厚、投資環境好,是臺灣科技產業到大陸發展的良好地域。比如東莞已是全球電腦產品的生產地,電腦採購商轉半天,想要的零件可以全部購買齊,去年電腦產品已達600億元,其中台資300億元。

  可以相信,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資訊時代已經來臨的今天,新經濟和互聯網所帶來的資訊爆炸將大大驅動資訊流、人才流、物流和金融流的流動與交匯融合,同樣,海峽兩岸高科技領域及高科技產業的交流合作將越來越密切,這是大勢所趨。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