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閩台的技術合作:從產業水準的觀點


  在前一節中,我們考察了兩個企業之間技術合作如何受到技術合作的水準、成本、以及市場容量的影響,模型的計算結果能夠幫助我們在微觀意義上理解企業之間的技術合作將在什麼樣的程度上展開,並且能夠進一步分析企業的技術合作對消費市場的影響。然而,如果要從總體上或者從產業研究的角度分析技術合作對閩台兩地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產業間技術合作的可能和變化趨勢,就必須從更廣泛的意義上理解技術的合作對海峽兩岸的產業整體技術水準、市場、競爭乃至創新等各個方面所產生的影響。此外,充分瞭解技術合作所帶來的市場效應和社會效應對政府的技術政策導向也具有十分明顯的意義,特別在高新技術產業,政府在高新技術的發展上往往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可以通過運用多種調控手段例如建立高新技術園區、金融扶持政策、財稅優惠政策、專項支持政策等等來對其產業化方向進行宏觀引導,在閩台兩地之間的產業合作上,自然也需要結合兩地的科技資源優勢,充分考慮到產品的附加值、技術含量等因素對不同形式的技術交流與合作進行相應的政策引導。因此,考察不同形式的技術合作帶來的市場效應和成本效應在產業內和產業間的擴散,以及由此產生的影響,就顯得十分必要。下面將就此問題進行著重分析。

  一、模型的基本思路及模型的結構和解

  產業水準的技術合作的基本內容應該包括產業內技術合作和產業間技術合作兩項,如前文所述,產業內技術合作即水準合作是產業組織理論中關於技術合作的主要構成部分,而在產業間技術合作即垂直合作問題上的研究則相對較少。但是從產業的觀點看,水準合作和垂直合作的重要性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如果兩個區域在某個產業上已經形成了一定的技術合作規模,那麼,就極有可能帶動產業的上下游企業之間進行相應的合作,合作關係也就可能逐漸從一般性合作深化到技術合作的階段。這是產業分工在其形成過程中對技術合作的一個自然要求(垂直一體化也是國際直接投資的一個重要部分)。此外,垂直技術合作在特點上和水準技術合作有所差異,後者有可能對企業的自身創新能力產生一定的阻礙作用,並且可能使企業之間的競爭能力差別趨於減小,因此後者往往是在特定的條件下才能展開(前文分析的兩個同質企業的合作總是能夠給企業帶來利潤的增加這一結論僅在企業完全相似的技術水準和產品需求的市場特徵下才能夠成立,但現實中很難找到完全相似的兩個企業)。但對垂直技術合作來說,這一問題並不明顯,因為上下游企業間的技術合作關係不是完全競爭性的,垂直合作使得在技術上可能存在互補性的兩個企業之間能夠充分地利用對方的技術進行自身的創新。西方學者對技術的產業間溢出的研究結果也顯示了垂直合作的重要性,例如Bernstein(1988)和Jaffe(1986)就發現產業間溢出比產業內的溢出具有更多的成本效應。Vanderwerf(1992)表明上游企業常常引致下游技術的創新,即使創新增加的是下游企業的利潤,並認為這可解釋為創新通過生產鏈條最終對上游產品的消費也會產生正的影響。

  從產業水準的高度來看技術合作,同時應該注意其中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技術合作引發的資訊在企業之間的流動所造成的技術溢出效應,溢出現象是一個行業現象,也是和微觀的企業技術合作博弈分析相區別的一個方面。技術溢出具有多種不同的表現形式,但從溢出的方向可以劃分為內溢出(incoming spillovers)和外溢出(outgoing spillovers)兩種,內溢出是指技術和專有知識從合作夥伴或者合作關係的外界向企業內部的流入,外溢出過程則恰好相反。Bruno和Reinhilde等人的研究(1998)成果顯示,溢出和企業的類型具有較大的相關性,溢出程度也因企業而異,那些能夠主動制定創新戰略的企業在溢出效應上比較明顯,但是,大量的研究結果卻表明,溢出是一個技術驅動的現象,溢出是內生的。同時,他們還發現高水準的內溢出和低水準的外溢出都會導致企業間發生的合作概率增大,溢出水準對企業在R&D合作上的決策行為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從兩種溢出現象的特點上看,外溢出行為往往是企業著力加以控制的一個方面,因為R&D的研究具有非完全專用性的特點,一般認為R&D的研究結果將向外逐漸擴散。內溢出效應則和企業自身的學習能力有關,有研究結果表明企業自身的R&D研究能夠影響到內溢出的水準,因此通過協同增加了企業從合作中獲得的收益。目前的產業組織理論模型中也有逐漸把吸收能力整合到模型裏面的趨勢。因此,我們在產業範圍內分析技術合作的影響時,傾向于把溢出作為一個基本的因素考慮進去,並且,溢出不僅僅能夠發生在同一產業內的企業之間,而且在上下游企業之間也存在著溢出效應。因此,具體到模型的構建中,可以認為溢出主要作用在企業的生產成本上,溢出有利於單位成本的降低。

  從理論角度看技術合作及其在產業合作中的作用,目前似乎尚缺乏比較系統的研究體系,具體在研究臺灣與內地科技產業的合作問題上,有學者用現代科學理論的價值鏈來分析臺灣與內地的科技產業合作模式(郭國慶等,2001)。這一研究方法對兩地具有不同優勢的產業進行了區分,從互補性的觀點考慮合作形式。但較難以在實證上得到檢驗。本文繼續採用博弈理論來分析產業內和產業間的技術合作關係、溢出效應和市場結構之間的相互關係,在這一領域內,國外學者已經作出了相對成熟的研究,本文採用的模型結構來自Gamal Atahal(2000),不同之處在于本文對模型的一般性進行了限制,並且在利潤函數的形式上採用了不同的假定形式,模型的計算結果只在博弈的第一個階段(求解過程的第三個階段)有所差異。

  1.模型的基本思路

  為了模型簡化的需要,在此假設博弈的參與人為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上游企業、下游企業和消費者,三者組成了基本的市場結構。在其中上游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作為下游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下游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在這裏,產業技術合作的含義是三重的:上游企業之間的合作、下游企業之間的合作、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進行的技術合作。我們在此對企業之間在何種條件下形成合作不再進行限定,而僅僅認為企業之間以一定的可能性進行技術合作。同時,當企業之間進行合作時或者合作結束之後,在產業內和產業間都形成了一定的溢出效應。上游的企業和下游的企業之間都能夠從溢出中獲得一定的資訊,從而降低生產成本。為了分析方便,我們設上游企業有兩家,記為u1和u2,同樣,下游企業為兩家,記為d1和d2。但上游企業以及下游企業之間並不是以前一節所闡述的方式進行技術合作,在此,每個企業只是市場結構中的一個成員,代表競爭關係和溢出效應的存在。每個企業都為了參與合作而進行一定數量的研究活動,每個企業都在來自產業內和產業外的內溢出上學習新資訊。同時,這裏也假定了企業是同質的。

  博弈同樣假定了參與人的先後行動順序,首先,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同時決定它們各自的R&D水準,R&D水準服從於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需要。其次,上游企業考慮到下游企業對中間產品的需求曲線,在市場上展開競爭,決定它們各自的產出水準以獲得最大化利潤。最後,下游企業考慮消費市場的需求曲線,決定產出水準的多少。在這一階段裏,假定了中間產品的價格是給定的。這也是一個行動有分先後順序的動態博弈,通過後向歸納法解博弈的均衡解。

  2.模型的結構和解

  在博弈的第三階段,下游企業選擇產量以最大化各自的利潤,類似于雙寡頭市場競爭模型,那麼企業面對的逆需求函數是:

    P(y)=a-w(yd1+yd2)(1)

  其中,a, w是常數,w>0,ydi是下游企業的產量,i=1, 2。

  如前所述,企業進行一定的研發活動來降低成本,設下游企業的生產成本由三部分組成:下游企業以價格k向上游企業購買生產需要的投入品,下游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支付的生產成本m,下游企業進行研發導致每單位產品的成本下降td。同時,其他企業的研發活動對企業的溢出效應也考慮進來,設對企業d1, d2, u1, u2來說,其獨立進行研發活動在其各自的單位生產成本上能夠分別降低td1,td2, tu1, tu2。溢出效應表現在當企業在降低了自身的成本同時,所用的技術溢出對其他企業的成本也有下降作用。則這時下游企業的單位生產成本可寫為:

   C di =k+m-tdi-htdj-v(tu1+tu2)  i,j∈{1,2} i≠j(2)

  其中,h和v是常數,h,v∈[0,1]分別表示水準溢出和垂直溢出對產品生產成本的影響,稱之為溢出效應係數。說明企業的研發活動使自身的成本下降1單位,將使本產業內的其他企業的生產成本下降h個單位,而使垂直關係的產業企業的生產成本下降v個單位。為了分析的方便,僅僅假定了不同形式的溢出效應係數不相同,而產業內的溢出效應係數是相同的。但事實上如果企業之間的吸收能力有差異,或者企業對外溢出的控制程度不同的話,每個企業的內溢出效應的係數都將不同。同時,也假定m>tdi+htdi+v(tu1+tu2)以保證生產過程中的成本非負性。

  解利潤最大化問題maxydiπdi=(p(y)-cdi)y,有

  ydi*=a-k-m+(2-h)tdi-(1-2h)tdj+v(tu1+tu2) 3wi,j∈{1,2} i≠j(3)

上式就是當下游企業實現利潤最大時的均衡產量。此外,對下游企業而言式子中的k是外生給定的,當上游企業對其產品的定價為k時,下游企業對中間產品的總需求為y*d1+y*d2,給定下游企業每生產一單位的最終消費品,需要消耗一單位的中間產品,因此,有等式yd1+yd2=ys1+ys2,將其代入(3),可以得出上游企業的逆需求函數:

  k(yu)=2(a-m)+(1+h)(td2+td2) 2+2v(tu1+tu2)-3w(yu1+yu2)2 (4)

  和下游企業的成本函數相似,我們給出包括溢出效應的上游企業的生產成本函數:

  cui=s-tui-hxuj-v(td1+td2) i,j∈{1,2} i≠j(5)

  其中,s是上游企業購買原材料所需的價格。

  因此,可以寫出上游企業的利潤函數:

  πui=(k(yu)-cui)yuii,j∈{1,2} i≠j

  假定上游企業之間也是同樣展開庫諾競爭,那麼這個博弈階段的納什均衡解就是

  y*ui=2(a-m-s)+(1+h+2v)(td1+td2)9w+2(2-h+v)tui+2(-1+2h+v)tuj9w(6)

  由(6)式計算得出的納什均衡解記為(y*u1,yu2),將其代入式(4),可以得到上游企業將向下游企業收取的中間產品的最終價格為

  k*=2(a-m+2s)+(1+h-4v)(td1+td2)6-2(1+h-v)(tu1+tu2)6(7)

  求得k*之後,我們可以進一步求出(y*d1y*d2),並將其代入式(1),可得下游企業將向消費者收取的最終消費品的均衡價格為

  P*=5a+4(m+s)-2(1+h+2v)(td1+td2)9-2(1+h+2v))(tu1+tu2)9(8)

  因此,計算出k*, p* 之後,將(7),(8)及成本函數(2), (5)式分別代入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的利潤函數,可以計算出它們的均衡利潤為:

  上游企業均衡利潤

  π*ui=[2(a-m-s)+(1+h+2v)(td1+td2)54w+2(2-h+v)tui+2(-1+2h+2v)tuj]2 54w

  下游企業的均衡利潤

  π*di=[4(a-m-s)+(-7h+11+4v)tdi 324w+(-7+11h+4v)tdj+(2+2h+4v)(tu1+tu)]324w

   在上兩式中,都有i,j∈{1,2}  i≠j。

  博弈的第三階段是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分別選擇一定的R&D水準來實現其利潤的最大化,記向量β=(td1,td2,tu1,u2)T,那麼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的利潤函數可以寫為

  πdi=(P(β)-cdj)(β))ydj(β)

  πui=(K(β)-cui)(β))yui(β)

  在這一階段,假設企業投入的R&D越多,那麼企業的成本下降的幅度就越大,因此,t的值也就越大。因為每個企業控制的變數只有它們自身的R&D水準,那麼最大化問題就表示為

  maxtdiπdi和maxtuiπui

  為此,分別將每個企業的利潤函數對tdi和tsi求二階偏導,有

    2πd1td12=(11-7h+4v)2 162w>0

    2πd2td22=(11-7h+4v)2 162w>0

    2πu1tu12= 2π u2tu22=4(2-h+v)2 27w>0

  因此,企業最終利潤的最大化問題的解將依賴於特定的a, m, 和s的值,同時還依賴於各企業的研發活動的成本效應的相互關係。觀察上游企業的利潤函數形式,通常情況下上游企業之間R&D的成本效應如果相距不是太多的話,那麼,如果有a>m+s,則上游企業利潤函數的分子大於零,因此tui增加的越大,則企業的利潤就越多。說明消費市場的逆需求函數、下游企業的生產過程中耗費的其他成本、上游企業的原料買入價格對上游企業的R&D水準具有主要的影響。此外,由於通常情況下,逆需求函數的截距項是市場需求在供給十分稀少的時候能夠支付的最大價格,因此這個截距項的值通常很高,如果假定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總是在其成本上以價格p銷售其產品,那麼就有a>p>k+m>s+m,因此可以認為一般情況下上游企業的利潤函數的分子是正數。同樣下游企業的利潤函數也具有相同的性質。因此,從利潤函數的形式中,可知企業的利潤是成本效應的增函數,企業有足夠的動力來降低成本。

  3.從模型中能夠得出的一般性質

  通過對上述包括溢出效應的上下游企業之間進行價格競爭和技術研究的三階段博弈模型的分析,我們可以從模型的解的性質中得到一些較為明顯的結論,不過,我們總是在認為以下兩個假定成立的前提下進行分析的:

  (1)可盈利性假定: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都是以大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其產品;

  (2)研發能力相近假定:每個產業中,處於競爭地位的不同企業之間的研發能力不致於相差太遠,因此,它們在各自的技術研究的成本效應上也不至於出現差別過大的情況。

  同時,我們總是把技術研究活動對產品單位生產成本的影響看作是積極的,也就是說,排除了其他文獻中對R&D活動的不確定性、R&D投資的長期性等等不能夠使成本馬上降低的所有可能,儘管這在企業微觀行為分析中是較為重要的影響因素,但我們在此主要研究一般行業現象,研究的目的使我們作此簡化的假定。

  首先,從上下游企業的均衡利潤來看,可知,影響到每個企業的均衡利潤的因素有:所有其他企業的技術研究活動;水準溢出效應係數的大小;垂直溢出效應係數的大小。通過對最終利潤函數(9)、(10)的形式的觀察,我們可以得出:

  1.對上游企業而言,下游所有企業的的研究活動將增加自身利潤水準;同樣對下游企業而言,上游所有企業的研究活動將增加自身利潤水準。即使行業之間不存在溢出效應,只要垂直行業企業中的研發活動使它們的成本下降了,那麼,企業的利潤仍然有增加的趨勢,對這一現象的解釋是生產和消費之間存在鏈式反應,如果一個產業的研發使其平均成本下降,那麼它帶來的好處會逐漸擴散到相關的行業中去,使相關的行業利潤也有提高的趨勢。

  2.企業自身的研發活動在降低了生產成本的同時提高了企業的利潤,而處於同一產業的其他企業的研發活動是否對本企業的利潤有正的影響則取決於溢出效應係數的大小。對於上游企業來說,如果水準溢出效應係數和垂直效應係數的和小於0.5,那麼其他企業的研發活動將降低該上游企業的利潤。而對於下游企業來說,這兩個係數的和必須更大,否則其他企業的研發活動有降低本企業利潤的趨勢。這一現象可能即來自於同一產業之間的企業相互競爭的關係,其他競爭企業的研發活動只有在溢出效應十分明顯的時候,也即對方研究成果能夠被己方利用一部分的時候,這時對方的研究對己才是有利的。否則,本企業將可能因為成本的差距而使自己的市場份額降低從而失去利潤。從上游和下游企業的比較中也可以看出,直接面向消費市場的下游企業的研發活動對競爭對手的利潤影響更具威脅性。

  3.無論是上游企業還是下游企業,當對方的研發成果對自己是內溢出時,那麼這個水準溢出係數必然是越高越好,但對企業自身來說,自己的外溢出效應大時,即水準溢出係數大時,對自己的利潤有著抑制的趨勢。雖然在模型中出於簡化的目的,假設了對所有企業來說內溢出和外溢出的係數都是相同的,但我們從該係數的作用之處不難注意到該區別。垂直產業企業中的溢出也是外溢出,溢出效應係數和利潤正相關。上述現象也十分吻合現實中多數企業總是千方百計獲得其他企業的有關技術資訊,而對自己的研究成果卻秘而不宣的經驗事實。

  其次,我們來看一下溢出對最終消費品和中間產品的價格的影響。從最終消費品的均衡價格式(8)中,可以看出給定溢出效應係數的大小,每個行業每個企業的研究活動都傾向於使消費品市場上的價格水準出現下降,而且,這一下降的幅度超過了所有企業研發在成本上的下降幅度。比如說,通過研發活動,上游企業1的成本下降了5%,企業2的成本下降了6%,下游企業1的成本下降7%,企業2的成本下降了8%,但諸多影響體現到最終消費品價格上,其下降幅度卻超過了6.5%,這說明一方面研發成本的下降最終要充分體現到價格上,另一方面市場的競爭機制將促使企業把成本下降帶來的一部分利潤增長讓利給消費者。當然前提是企業之間不存在合謀現象。同時通過對下游企業均衡產量的形式(3)的分析可知,消費量將隨著成本效應的上升而增加。因此,簡單地說,消費者剩餘在各企業的研究活動中也得到了提高。但是,在中間產品的價格上卻不存在相同的趨勢,水準和垂直溢出效應係數在中間產品的價格的影響上是模糊的,只有在下游企業的成本下降之和小於上游企業的成本下降之和的兩倍的時候,水準溢出效應的增加才能降低價格。而此時,垂直溢出效應係數是傾向于增加價格的。

  二、閩台的高技術產業合作:模型的應用

  1.高技術領域的合作、溢出和模型應用的問題

  高技術領域的合作和技術的溢出效應之間具有十分緊密的聯繫。我們在前面考察了溢出效應對上游和下游企業利潤的影響,並很具體地把它規定為兩個不變的溢出係數,但在現實中,含有技術的資訊從一個企業向其他企業的擴散過程卻可能是一個緩慢的過程,而企業面對的市場變化卻十分迅即。因此,對企業來說,當企業無法在一定時間內獲得需要的某方面技術資訊時,企業之間將通過選擇合作的方式來獲得必要的技術資訊。而從溢出的觀點看,幾乎任何一種合作方式都是溢出效應發生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例如,企業通過技術市場對技術進行轉讓,對技術出讓方是一種外溢出,對受讓方則是內溢出;企業之間在R&D研究階段即開始合作,則企業之間在相互交流的過程間吸收對方擁有的技術知識,同時也向對方提供了自己的技術知識,此時內溢出和外溢出是雙向對稱的。對於以兼併收購以及合資的方式實現的企業技術合作也類似於技術轉讓,都是在技術獲得(內溢出)的同時向對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然而,企業之間沒有合作關係時,同樣能夠發生溢出效應。研究表明,當前產業組織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企業集群現象,即在相同產業或相關性很強的產業中會出現大量中小企業在空間上的集聚。這種集聚現象主要的動力之一就是知識溢出(葉建亮,2001)。知識外溢的內容可以是產品的生產技術、款式、花樣、市場訊息、管理方式等等。此外,象矽谷這樣一類典型的自組織創新網路,企業之間通過非正式交流和合作,相互學習技術和市場行銷技能,也能夠形成不斷試驗探索和開拓進取的創業精神(翁君奕,2002)。

  因此,溢出效應是合作和非合作行為的綜合體現,我們前面對溢出效應的分析蘊涵了合作行為的一般結果,同時,也因此能夠得以把技術合作對單個企業的影響拓展至對整個產業的影響。

  儘管為了簡化問題的分析,上述模型中假定了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的數量各為2家,但具體涉及到兩地不同產業之間的合作時,模型的結構仍然具有相應的解釋能力,只是此時一個企業代表的是一個群體,企業的研發和創新活動、產品價格、產量水準、溢出效應係數、成本、利潤等等都分別表示不同地域的產業內企業的平均水準。此時,模型中討論的溢出效應是不同地區的垂直和水準產業的技術溢出,而沒有包括同一地區內的技術溢出效應。此外,模型省略了關稅對最終消費品和中間產品價格的影響。不過,只有兩地區對高技術產品的關稅徵收差別很大時,關稅因素才有必要納入模型中考慮。

  2.兩地高技術產業的優勢互補和溢出效應

  目前大多數研究兩岸高技術產業合作的文獻主要都建立在兩地高技術領域內的優勢互補效應之上,兩地之間的優勢所在基本上也形成了共識:臺灣在技術專案上的管理優勢明顯,產品設計能力強,成果向商品轉化的能力強;祖國大陸在基礎科學研究方面佔據優勢,產品的潛在市場廣闊,科技人才數量多等(龍永樞,1998;郭國慶,2001)。一方的優勢和另一方的劣勢之間的相互合作可以產生比較利益,其原理在國際分工優勢互補理論中已經有了很好的說明。原則上,只要兩地之間在高技術產品的研發和生產上存在成本差異,那麼就可以通過合作獲得成本利益優勢互補效應。那麼,由此兩地通過在生產上進行專業化分工(可以是水準分工、垂直分工以及二者兼有的混合型分工)獲得比較優勢也是一種可能的合作方式,此時,資訊交流與知識擴散的合作形式就被專業化和規模化的生產所取代,兩地在產品市場上的競爭關係轉變成為共生關係。水準溢出效應在專業化分工中將趨於減弱,原因在於專業化分工將使兩地企業之間的技術研究活動差異日漸擴大,技術性知識的專用性增加,這些都降低了水準溢出效應。而垂直溢出效應受到的影響將是複雜的,取決於分工的形式和深度。

  因此,從模型的結構上看,前述包含技術溢出效應的產業合作模型並未涉及分工架構的合作形式,模型處理的是以競爭為主導的合作關係。有關專業分工對兩岸高技術產業合作關係的影響以及兩種合作關係的優劣比較需要更詳盡的分析。但現實中,專業化分工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包括:

  (1)政治環境的影響。兩岸意識形態的對立和經濟制度的差異使得產業分工條件的形成充滿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將使產業水準的分工合作比起零散的、自發的分工形式具有風險更大,成本更高的特點。

  (2)結構利益優勢的分配矛盾。在成本利益優勢互補效應下,產業、產品的結構利益是否同樣具有互補性取決於分工的內容,但通常分工中的結構利益差異是存在的。結構上的優劣關係、主從關係都影響到分工的實現。例如目前臺灣意圖推行的產業分工戰略就是“…將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研發涉及及管理總部留在臺灣,而將價值鏈中不符國內生產比較利益部分,如單純的加工或制程產制、組裝部分外移,成為國內生產力的延伸……”。顯然,如果兩地之間不能在分工體系的架設上進行結構利益的協調,那麼這種合作關係就缺乏長期存在的基礎。

  (3)政策導向的約束。臺灣當局把對祖國大陸的科技政策置於其大陸政策的框架之內,在“臺灣安全”的考慮下,制定的是支持和限制並存,選擇雙重取向的政策。產業技術引入容易,外移就需要各種“核准”。在人員流入上也設置不少關卡,例如規定科技人員入台必須符合“在基礎及應用科學領域或在專業技術上有優秀成就者或獲博士學位具有研究發展潛力者;或者,具備科技相關專業造詣,且在兩岸科技關係之互動具有助益或重要地位之科技管理人員”。同時兩岸的經濟關係具有單向性和不平衡性,台資往往以間接的方式投資大陸,大陸資金則根本無法進入臺灣從事投資活動。很難設想在目前仍然偏緊的政策環境和非正常經貿關係下,能夠在對合作程度要求較高的產業分工上取得有效進展。

  因此,目前閩台兩地在高技術產業的優勢互補尚不具備實現通常意義上的產業分工的成熟條件,但這並不影響到當前的合作和交流正日漸深化的趨勢,高技術產業領域的合作仍然可以多種方式展開。

  3.閩台高技術產業的合作形式及其影響

  在研究閩台兩地的高技術產業合作時,很顯然,高技術產業合作的具體內容並不僅僅是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合作,高科技領域內的學術交流,企業和科研機構之間的合作,在當前階段它們也是閩台高技術產業合作中的主要內容。此外,生產要素例如資金、人才等在兩地之間的流動也是技術合作的形式之一。但儘管模型中未顧及到這些方面的內容,但這些因素對產業技術水準的影響卻是直觀的,因為這些因素最終都將進入生產環節,表現在企業的內溢出水準將受到這些合作形式的影響。我們從下表中可以看出各種技術合作形式對產業技術溢出水準的影響:(表略)

 我們對這些關係的解釋如下:首先,學術交流活動是知識在科學研究領域的一般性擴散,這一類活動有利於增進合作雙方對彼此科技水準和進展的瞭解,有利於科技知識向應用技術的轉化。學術交流活動中還有一部分內容是直接和產業化緊密相關聯的,交流的範圍越廣,層次越多,那麼對企業界來說,技術知識向科技成果的轉化的可能性就越大,這些可計入企業的內溢出效應的增加。但並不會對技術的外溢出效應產生大的影響。企業和科研機構之間的合作也類似,企業通過和科研機構的合作可以:獲取技術創新的資訊、構想,以及獲得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和設備的支援。對企業來說,具有十分明顯的內溢出效應。企業則通過向研究機構提供研究經費來獲得技術研究成果和控制技術的外溢出。資金和人才在兩地之間的配置在市場作用的引導下,通常總是向著能夠提高資源利用率的方向進行的,即帕累托改進的。人才往往攜帶著技術、資訊,科技人才之間的流動,對人才流入企業總是等同于內溢出水準的提高,對人才流出企業來說則相當於技術知識的一定外溢。因此,外溢出效應增加,但在通常情況下,這個效應小於內溢出效應。企業合作關係的深化則在內溢出和外溢出效應的增加上都是明顯的。競爭性合作的關係使企業在技術合作帶來的市場、成本效應和產品銷售的競爭之間權衡利弊,選擇能夠提高自己利潤的合作程度。產品附帶的資訊通過高技術產品的進出口在市場上擴散,企業在高科技園區內有很好的相互學習和交流的機會,這些對企業來說在內外溢出效應上都是雙向的。

  由上所述,我們知道當技術合作的各種形式對企業具有內溢出效應時,這一內溢出效應越大,無論是上游還是下游企業的利潤都傾向于增加,同時,下游企業向消費者收取的最終消費品價格也越低,消費者剩餘將增加。從這兩方面考慮,對整個社會來說就意味著整體社會福利水準的提高。因此,政府在其中應當積極發揮作用,在不同形式的技術合作上利用各項政策手段,加強合作的力度,其中的作用過程是:

  政府政策引導合作方向技術溢出效應增加產業的科技競爭力水準提高,消費者從中獲益。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當前閩台兩地產業技術合作的基本情形。福建省是祖國大陸唯一設立台商投資區的省份,目前福建和臺灣之間在許多產業上的技術合作都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農業、氣象、地震、地質、資訊、海洋、中醫藥等20多個學科領域開展了多層次、多形式的雙向交流活動。這裏以合作程度最高的農業為例,自1997年建立福州、漳州閩台農業實驗區以來,閩台農業合作就得到了快速發展,在品種、技術、資金引進合作上取得的成效比較顯著。據統計,截至2001年9月,臺灣農業和工商界有1000多人次來閩參觀考察和學術交流,洽談商務。福建赴台考察的專家學者和培訓技術管理人員有50多批200多人次。福建引進了台資農業企業1300多家,合同利用台資16億美元,實際到資10億美元,引進農業優良品種1300多個,兩個農業實驗區三年來到區內投資的農業合資項目達359個。而農業的合作交流活動在農業生產性品種結構的優化、技術成果的科技轉化、相關產業技術的更新換代、發展優質農業所需資金的引進、對農產品市場建設經驗的學習等多方面對福建農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從多年的合作中取得的實踐經驗來看,基本認定了對合作的組織運行起到有效引導作用的三個機制:一是在科技領域組織大量的農業專題調研,開展科技學術交流,對成功個案進行示範推廣;二是發揮民間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如閩台經濟文化交往促進會、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等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實驗區的建立,實驗區成為全國農業交流合作的示範樣板,發揮了輻射的作用。這三個機制實際上對應了表一中的①-⑥各項內容,尤其在①②③⑥上比較明顯,印證了溢出效應對產業技術水準的關鍵作用。由於臺灣在農業生產、銷售技術上的相對成熟,因此,對福建的農業企業來說,內溢出效應要明顯地高於外溢出效應,這樣通過兩地的技術合作,對福建的農業發展就具有十分積極的影響。從中也可以看出,沒有外溢出效應的學術交流活動在產業合作的初期應當扮演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對臺灣企業來說,通過合作打開農產品的銷售市場也構成了充足的參與合作的理由,這在前一節的分析中已有說明。

  但從表三來看,總體上說,來自台資(和港澳地區)的企業的技術溢出效應仍然不夠理想。

 (表略)

  由於無法獲得單獨的與台商合資合作和獨資的大中型企業資料,我們採用與港澳臺商合資合作和獨資的企業截面資料作為一個近似的測算,雖然具有不夠精確及樣本不充分等統計性能缺陷,但作為一個獲得大致情形的手段,還是能夠說明一定的問題。從表三中可以看出,儘管III類企業的人均工業增加值要略低於I類企業,但I類企業的銷售利潤卻低於獨資企業很多。說明大中型工業企業中獨資類型更多的集中在單位利潤高的產品生產上,而合資類型卻更傾向於生產薄利多銷的產品。在新產品出口上,I類型的出口值明顯多於III類型,說明獨資企業的產品更集中於內地的市場。合作企業也主要以內銷為主。同時R&D經費支出反映了合作和獨資企業在研發活動上的積極性比合資企業低。上述的幾個特點說明了:總體上看福建和臺灣企業間合作水準仍然不高,企業的R&D合作是合資的內容之一,合作創新不僅使臺灣企業獲得進入內地市場的機會,同時新產品也能夠具有一定的出口競爭力。從不同類型的企業利潤來看,應當說獨資企業的利潤高的特點反映了該類型企業的產品競爭能力更強、技術含量更高的事實。這可能和獨資類型企業所在的行業有關,也可能是因為技術溢出效應無法在其中得到體現。

  縱觀政府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不難發現除了上面提及的幾個機制外,還有林林總總的財稅、資金、人才、技術進出口貿易、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入股、科技仲介服務、風險投資等方面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更主要針對的是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加它們的R&D水準,通過技術活動增加它們自身產品的技術含量,提高競爭力。這些措施對產業技術水準的影響也是積極的,鼓勵技術合作的同時,需要同步對企業自身的研發活動進行刺激,這樣才能保證產業內的企業保持一定的創新能力,為長遠的競爭力的培養打下基礎。

  最後,不同產業面臨不同的市場環境和技術水準差異,加上政府在合作和扶持政策傾向上的差別,這些都使得不同形式的技術合作在內外溢出效應上各有不同的影響力度和影響途徑。在具體激勵手段的選擇上,政府應當考慮到具體存在的差異,施行最佳和有效的措施,這樣才能在深化合作關係的同時,為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