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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台高科技企業間的技術合作


  本章將對近十多年來的閩台兩地的高新技術產業合作進行全方位的回顧與探討,並把這種合作放在本書第一、第二章所提及的亞太地區21世紀的大環境與時間段中,依據我們倡議的合作原則與模式,進行合作前景的展望。當今世界上的高技術產業的合作,大致有兩種形態:一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合作,二是國家內的地區之間的合作。閩台高技術產業的合作屬於後者。它是中國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福建與臺灣在發展高技術產業上的多視角比較

  對閩台兩地高技術產業可以進行多視角的比較。這裏僅就產業類型、技術創新和發展模式進行粗略比較。

  1.從產業形態看,高技術產業發展的形態,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領先型”,二是“追趕型”。福建與臺灣的都屬於“追趕型”產業,亦即都以縮小與發達國家的發展差距為目標。

  2.從技術創新角度看,固然兩地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背景不同,但有兩個“趨同”現象。一是技術引進,二是 R&D。從前者看,兩地模式相同,但都有局限性。也就是說,微軟、因特爾等跨國公司製造標準,掌握上游技術,兩地科技公司通過引進技術生產複製品,也加上自己的創新,但缺乏核心技術。從後者看,臺灣採取"開發研究—應用研究—基礎研究"的逆向模式;而福建則取向“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研究”模式。由於側重點不同,體現在相對優勢上,福建在“高新技術”(基礎研究)方面多有建樹,而臺灣在“產業發展”(產品開發)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因此在產品的市場擴張上,臺灣優於福建。從2000年臺灣統計資料看,包括監視器、筆記本電腦、主機板、SPS、桌上型掃描器、繪圖卡、鍵盤、音效卡、滑鼠、掌上型掃描器等臺灣“十大資訊產品”在世界市場上的佔有率都在30%以上。

  3.從發展模式看,就臺灣而言,1980年臺灣仿效“矽谷”建立了新竹工業科學園區。科學園區的"集聚效應"促成了臺灣高技術的崛起。從福建來看,目前全省各地、各級興建的科學園區超過10個。其中被列為國家級的科學園區有2個(福州科學園區、廈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覆蓋電子資訊、生物工程、能源環保、新型材料和海洋資源利用等產業。此外,作為福建電子基地的還有廈門特區、福州市區、馬尾開發區、福清融僑開發區四個。從這一角度看,兩地的發展模式也比較接近,也各具特色。

  進一步地進行科學園區層面的比較,可以發現,臺灣的相對優勢比較突出。這主要表現兩個方面:

  第一,臺灣科學園區的發展實現了“新竹—矽谷”的密切互動。由於矽谷是高技術產業發展的“制高點”,因此,通過與矽谷“聯姻”、“攀親”成了臺灣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快速發展的重要動因之一。臺灣的新竹、印度的班加羅爾、以色列的特拉維夫都是依託於這一互動機制實現高速發展的。一方面,新竹的技術人才和創新人才主要來自美國和矽谷的臺灣留學生。他們作為“技術團隊”從矽谷到新竹,再從新竹到矽谷,形成一種迴圈互動。這種互動為新竹科學園區注入了技術活力。在這一方面,福建的科學園與矽谷及其它園區的互動機制,尚待建構。

  第二,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是一個建立在社會資本基礎上的高技術經濟空間。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風險投資。1984年,臺灣頒佈了"創業風險投資事業推動方案"。至今為止,風險投資在臺灣已發展成為一個相當規模的行業,已經成為臺灣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撐因素。在臺灣,一般說來,在高技術項目的市場分析認為可行後,即可獲得風險投資的支持,經過一段時間的營運,業績好的即以第三類股票發行上市、上櫃。

  從上述兩點看,福建的發展比較滯後。因此,福建的高技術產業,不論是產業的絕對值,還是相對值,與臺灣相比,尚有較大的差距。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歸納如下:在產業類型上,兩地高技術產業同屬一類,但在產業規模上,臺灣優於福建;在技術創新上,兩地互有特色;在發展模式上,兩地同中有“異”,體現在利用外部資源的機制上,臺灣優於福建。

  二、閩台高技術產業合作的主要動因

  20世紀80年代以來,閩台在高技術產業合作上獲得了長足進展。這裏所說的長足進展是指無論是宏觀層面,還是微觀層面,高技術產業正成為閩台產業合作的主要領域。這一特點,主要表現以下三個方面:

  (1)在投資層面,台商在福建直接投資的熱點在轉移。亦即由低技術、低增值的產業,向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高的產業轉移。

  (2)在企業層面,兩地企業合作的內容在發生變化。技術因素已成為合作的重要因素。以往“三來一補”舊模式讓位於技術、產品、管理、資金和市場的多元合作。

  (3)在產業層面,尤其是在資訊產業,相互關聯的、相互配套的合作在擴大。儘管在合作方式上仍是以“臺灣接單—福建生產”為基本模式,然而,從近年的情況看,這一模式的層次和方式已發生了變化。具體說來,主要由臺灣採取了新的合作形態,大致上可以歸結為三種:一是將非核心業務以OEM、或外包加工等方式交委外合作廠商。二是將量級或具規模的訂單以OEM方式委外于合作夥伴。三是在福建投資設廠,利用福建科技資源的優勢發展核心業務,以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在上述“三大合作形態”中,第三種的比例趨於上升。從臺灣的統計數看,1995—2000年臺灣資訊工業在兩岸產值的比率:在臺灣生產的產值由70%下降到47.3%,在祖國大陸生產的產值則由14%上升為38.9%。從福建來看,在2000年福建資訊產業總產值中,台資企業產值占4成以上。這兩個趨勢說明,福建與臺灣的高技術產業合作正向生產一體化發展。

  影響這種合作層次與領域不斷上升的因素,除其他因素外,還有以下三個方面的重要因素的作用:從時序看,80年代政策優勢是第一動力因素;進入90年代後區位因素、互補因素成為主要動力因素,總體上是三種優勢相互交織,對閩台兩地的高科技合作形成了"福建魅力"。

  (1)政策因素。1979年我國實行對外開發戰略,福建在全國對外開放中格局中“先走一步”。以此特殊政策優勢與契機,一方面,改革開放“視窗”取代了以往福建"前線"的地位,以經濟發展為中心成了福建發展的主旋律。另一方面,它引發了臺灣同胞到祖國大陸的探親熱、貿易熱和投資熱,兩岸企業界、產業界的交流與合作取得了進展。

  (2)區位因素。閩台兩地一水之隔,是祖國大陸離臺灣最近的地區。多年來,台商的投資密集區相對集中在福建反映了我省的地緣優勢。再進一層看,應該說出現這種情況,還歸因於高技術產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因為在高技術產業國際競爭中,時間成本、地區效應一直占重要的位置。依“莫爾定律”(MOOR,S?LOW),電腦晶片的密度每18個月翻一番(實際更短)。再從光纖技術發展的“吉爾達法則”看,光纖的寬頻技術發展是每6個月翻一番。因此,高技術產業的本質是“速度經濟”。被譽為臺灣資訊產業“泰斗”的張忠謀認為,臺灣一旦失去跟進速度,資訊產業將出現“雪崩”。

  (3)互補因素。哈佛大學著名學者M.PORTET認為,要素稟賦、需求條件、相關與支援產業和企業差異是一個國家、地區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從這四方面看,如前所述,福建與臺灣互有相對優勢,彼此各有特色。這一現實情況,導致了閩台產業合作的規模、範圍和水準不斷擴大。其中最突出的特點是,隨著福建資訊產業實力的增強,互補面也隨之拓寬。“九五”以來,福建開始實施“科教興省”戰略,高技術產業被列為福建的支柱產業。這一變化對福建與臺灣產生了雙重影響。一方面,它對福建經濟的整個運行產生影響;另一方面,由於福建高技術產業的高速增長,導致了越來越多的台商將投資視線轉瞄準福建,並在合作中開發新的互補,從而又進一步推進了閩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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