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廣東哲學界就如何理解矛盾轉化的概念和矛盾轉化是不是同一性的一種含義等問題展開了争鳴。
關於矛盾轉化的概念問題
一種意見認爲,轉化是指矛盾雙方的相互轉化、互移其位,一事物轉化爲另一事物。如資本主義社會轉化爲社會主義社會。一句話,轉化就是質變。正如列寧所説,轉化就是事物的産生和消滅。可見,關於轉化的概念是很明確的。
另一種意見認爲,轉化是質變,這是大家没意見的,但轉化還包含運動發展。就是説,轉化就是聯繫。運動從一種狀態轉化爲另一種狀態,舊統一體的破裂,新統一體的建立,舊的向新的過渡,轉化就是橋樑。轉化又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有三個階段:準備階段(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相聯繫、互相貫通);轉化過程(雙方鬥争力量的消長);轉化的完成(事物性質的改變)。也就是説,把轉化的準備工作、量變、趨向、可能,整個過程都算是轉化,但又不是簡單地等同。也有的同志提出,不能把轉化的準備階段算是轉化,如果把量變也算是轉化,質變也是轉化,那就會造成混亂,就很難劃清與形而上學的轉化界限。
關於轉化是不是同一性的一種含義的問題
主要有二種截然不同的意見:
一種意見認爲,轉化不是同一性的一種含義,不屬於同一性之列。
理由是:從轉化的實質看,矛盾的轉化是一個復雜的矛盾發展過程,既有舊統一體的破壞和分解,又有舊統一體的維持;既有舊過程的中斷,又有新舊過程的連結。它是過渡的階段、消逝着的環節,是同一又是非同一,是存在又是非存在,其實質在於飛躍,在於漸進過程的中斷。可見,轉化不是同一性的一種含義。
從矛盾運動的一種狀態來看,同一性是保持對立面的聯繫,維護矛盾同一體;而轉化則是統一體的破壞。矛盾同一性是對立雙方的聯繫、結合;而轉化則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否定,是從一方到另一方的推移、過渡。矛盾同一性的基本作用是維持事物質的相對穩定性;而矛盾轉化則是質變、飛躍,是舊事物的消滅、新事物的産生。
把矛盾轉化作爲同一性的一種含義,從邏輯上講也不通,矛盾轉化概念的内涵比同一性豐富,它的外延比同一性大,怎能用小概念包括大概念呢?
另一種意見則認爲,矛盾轉化是同一性的一種含義。
理由是: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一文中,講到生産與消費的同一性時説,“兩者的每一方當自己實現時也就創造對方,把自己當作雙方創造出來。”這種“互相創造”就是講“互相轉化”。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一文曾指出對立的兩極,如正與負,互相轉化而相一致、相同一。列寧講“聯繫也就是轉化”,“辯證法是一種學説,它研究對立面怎樣才能够同一,是怎樣(怎樣成爲)同一的……在什麽條件下它們是相互轉化而同一的。”毛澤東在《矛盾論》中把同一性的表現形態概括爲兩種意義,簡言之是“互爲前提”、“互相轉化”。可見,革命導師都是把轉化放在同一性裏面來論述的,是同一性的一種含義。
從事物發展運動的全過程看,如果把“互相轉化”排除於事物發展過程的同一性之外,就會把同一性絶對化,成爲僵死的、凝固不變的、彼此孤立、互不過渡、互不相通,没有變化,没有發展,事物就不能産生質變,也就不能使一過程有始有終並向另一過程轉化,同時也就不能進一步把形而上學的同一性與辯證法的同一性區别開來。
(這是作者參加廣東哲學界探討《矛盾論》時所寫的綜述,發表在《羊城晚報》198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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