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際販毒集團假道我國從事毒品走私活動,使吸毒這一新中國成立伊始就已禁絶的醜惡現象被重新誘發,並在我國部分地區惡性蔓延。毒品,摧殘人的意志,損害人的肌體,敗壞社會風氣,直接影響我國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家庭生活。嚴峻的現實,不能不引起黨和政府以至全國人民的重視。爲此,我們根據近年披露的有關材料和最近對深圳、寶安、廣州三間戒毒所的230名戒毒人員和兩間中學的調查資料,就當前吸毒的現狀、原因及其對策作一探討和分析,以唤起有關方面的重視,爲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禁毒政策和開展禁毒鬥争提供參考。
一、販毒吸毒的現狀
日趨嚴重的毒品泛濫現象已成爲國際瘟疫和全球性的一大灾難,正如前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在1990年4月4日的世界部長級反毒品大會上所説:“毒品問題已成爲一個全球性的問題”,被稱爲“國際公害、世界瘟疫”。據聯合國有關機構估計,目前世界上有1.76億人吸食鴉片類毒品,4800萬人吸食海洛因,吸食大蔴的人數更多。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每年約有1000萬人因吸毒而喪失智力、工作能力和正常的生活能力,約有10萬人因吸毒而死亡。當前全球毒品貿易額每年達5000億美元,占國際貿易總額的9%,已經超過了世界石油貿易,成爲僅次於軍火貿易的世界第二貿易量值。當前的毒品泛濫,不僅表現在毒品類型早已遠遠超過先前的鴉片、大蔴,出現了精製的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等,還表現在毒品種植製造已形成了現代化的世界生産基地,如東南亞的泰國、緬甸、老撾邊境交界處的“金三角”;美洲的玻利維亞、秘魯、哥倫比亞的“銀三角”;西南亞的孟加拉、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邊境的“金新月”(亦稱“金半月灣”)。這三大世界毒品種植基地平均每年向世界五大洲提供2600噸至3000噸的鴉片和海洛因。一些國家和地區的販毒組織無論在裝備、活動範圍上都强大到足以與政府軍警力量抗衡。在巴黎、倫敦、華盛頓,毒品貿易在擴大;前蘇聯和東歐已成爲了毒品走私的自由天地。毒品問題使整個世界面臨真正的挑戰,對付這個挑戰不僅要有效地加强緝毒,而且還要解决導致吸毒的社會和心理原因。故此,世界各國政府無一不把毒品問題當作是國家一大死敵,絞盡腦汁制定對策加以扺制。
歷史上,毒品對中國人民的危害,非常慘烈。1840年以後使中國淪爲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的第一場戰争——鴉片戰争,其導火綫正是毒品鴉片。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政府開展了大規模的反毒禁毒鬥争,在大陸各省市基本上禁絶了毒品,成爲世界上衆所周知的“無毒國”。
然而,進入80年代,毒品犯罪活動又死灰復燃,而且愈演愈烈,出現了50年代以來未有過的嚴重情况。1983年,我國公安機關和海關查獲毒品走私案5起,繳獲鴉片5.25公斤,海洛因5克,此後逐年增長。到1987年,一共查處毒品走私案56起,繳獲鴉片137斤,海洛因38公斤;從1983年到1987年,雖然毒品走私在不斷增加,但其數量仍是屬於少數。到了1988年以後,毒品走私驟然上昇,公安機關和海關查獲毒品走私案268起,繳獲鴉片239公斤,海洛因166公斤,抓獲毒販188人;1989年,查獲毒品走私案547起,繳獲鴉片269公斤,海洛因488公斤,抓獲毒販749人;1990年,查獲毒品走私案3670起,繳獲鴉片7824公斤,海洛因1632公斤,抓獲販毒分子5612名;1991年,查獲毒品走私案8395起,繳獲鴉片2026公斤,海洛因1959公斤,抓獲販毒分子18479人;1992年,查獲毒品走私販毒案14704起,繳獲鴉片2660公斤,海洛因4489公斤,大蔴910公斤,抓獲毒販28290人。從1988年到1992年間,全國公安機關和海關查獲的走私販毒案超過27000多起,繳獲鴉片6000公斤,海洛因8700多公斤,抓獲境内外販毒分子34800多人。現將近年來公安機關和海關查獲毒品數列表於下,以見一斑(見表1)。
到1992年底,我國大陸登記在册的吸毒人數達25萬人,而實際數字遠遠大於這個數字。據雲南省統計,1990年,全省吸毒者已達5.7萬人。從廣東情况來看,1992年,廣東全省共破獲走私販毒案件1200多宗,抓獲販毒分子1700多名,繳獲各類毒品數百公斤,查獲吸毒人員8000多名,均是歷年來最高的。這是“50年代禁毒之後從來未有過的嚴峻形勢”(王芳)。由此可見,毒品問題已經成爲我國的一大社會問題,它對整個中華民族素質的提高和社會發展搆成了威脅。如何禁毒戒毒,成了當前我國政府和社會各界關注和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一個重要問題。
表1 1983-1992年公安機關和海關查獲毒品情况列表(略)
二、當前吸毒活動的特點
從近幾年吸毒活動的狀况來看,吸毒活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吸毒人數逐年增長。1989年底,我國大陸登記的吸毒人數約7萬人,1990年至1991年增至14.8萬人,到1992年底,達25萬人。從廣東省情况來看,近幾年來吸毒人數成倍增長,1989年比1988年上昇5.7倍,1990年比1989年上昇3.1倍,1991年比1990年上昇3倍,1992年全省查獲的吸毒人員8000多人,是歷年來最高的。
2.吸毒人員低齡化。在吸毒人群中,青年占的比例相當高,有的甚至還是在校的中學生。1990年全國查處的吸毒人員中,35歲以下的占85%,最小的是15歲。從我們調查的三間戒毒所資料來看,16至30歲的吸毒青年占92.1%(見表2,表3),年齡最小的是14歲,而且大多數是未婚青年,占78.3%;深圳某地300多名青少年吸毒占當地吸毒人員的90%。青少年吸毒蔓延帶來嚴重的社會後果。
3.吸毒人員文化程度低。從我們調查的資料來看,吸毒者小學文化程度的占20.0%,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59.1%,高中文化程度占20.9%。可見吸毒人員的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基本上是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青少年(見表4)。
表2 吸毒人員的年齡狀况(略)
表3 吸毒人員的婚姻狀况(略)
表4 吸毒人員文化程度(略)
4.吸毒人員以個體户、無業人員居多。吸毒人員的身份涉及面極爲廣泛,既有個體户、無業人員,也有汽車司機、供銷采購員,既有服務行業的人員,也有工人、農民、學生,但以個體户、無業人員居多。從我們調查的吸毒人員來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個體户,占47.6%,第二位的是無業青年,占18.93%,其次是一般工人、服務行業人員占14.56%。
5.吸毒人員毒齡較短,吸食次數多,耗資巨大。從我們調查資料來看,吸毒時間一年及一年以下的占57.8%,其中一半是半年以下的;2至3年的占28.8%;4至5年,占10.0%;5年以上占3.5%(見表5)。吸毒人員毒齡雖然不長,但吸食次數却不少,每天吸食三次以上的占三分之一。按1993年毒品價格計算,平均每天花費在100元以上的占55.6%,這樣算來,此類吸毒人員每人每月至少要花費毒資3000元(見表6)。
表5 吸毒人員的吸毒時間狀况列表(略)
表6 平均每天吸食毒品次數列表(略)
6.吸食毒品以海洛因爲主。毒品的種類很多,有鴉片、大蔴、嗎啡、可卡因、杜冷丁、海洛因等。以前吸食的毒品毒性都較低,現在吸食的大部分是純度很高的四號海洛因,毒性大,易上癮,對身體的傷害也最爲嚴重。從我們調查的資料看,90.43%的吸毒者都是吸食四號海洛因。
7.吸毒的原因多出於好奇和尋找刺激。青年吸毒者很多出自好奇心强,喜歡冒險,尋求刺激。從我們調查的材料看,出於好奇和尋找刺激而吸毒者占50.4%(見表7)。
表7 吸食毒品的原因列表(略)
8.吸毒活動團伙化。由於吸毒青年好奇心强,集群行爲多,容易受伙伴的誘惑,因此他們的吸毒活動經常表現爲團伙性。從全國吸毒犯罪案看,團伙化案件占60%以上。從我們調查的資料看,團伙性的吸毒人數約占優48%,而且不少吸毒青少年加入到了黑社會的行列,參與了各種犯罪團伙的活動。
9.吸毒誘發的犯罪行爲多。吸毒者爲了維持巨額的毒資消費,什麽壞事都干得出。坑蒙拐騙、偷盗搶劫、綁架勒索、制毒販毒、賣淫墮落,成了其他各種犯罪的“後備軍”。在我們調查的吸毒人員中,男性者不少有犯罪的前科,女性者不少有賣淫的行爲。
10.吸毒活動由邊境省份向沿海及内地省份發展。80年代初,吸毒活動主要出現在雲南、廣西、甘肅、内蒙古等省區,據統計,這些地區,破獲的毒品案占全國總數的90%。而如今毗鄰港澳臺的廣東、福建省吸毒活動也日趨嚴重,並向内地省份如湖南、湖北等省蔓延。從廣東省情况來看,吸毒活動前幾年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現在向粤東粤西粤北地區蔓延,使全省大部份城市都出現了吸毒現象,而販毒則主要是從“金三角”流入西南地區,“金新月”流入西北地區,通過廣東、福建,轉運到港、澳、臺地區並流向國際毒品市場。
三、吸毒犯罪的原因
爲什麽如此多的青少年吸毒呢?這是一個十分值得認真研究和重視的問題。造成青年人吸毒的原因是多元的,既有青年人固有的心理、行爲、個性等主觀因素,又有他們所處的微觀社會環境因素,還受到許多復雜的宏觀社會環境因素。
1.影響青年吸毒的心理行爲因素
(1)心理因素。青年時期是長身體,長知識的人生階段,在這個時期裏,青年們精力旺盛,好奇心强,富於幻想,敢於冒險,易衝動,愛宣泄,喜歡模仿,易受暗示,易受感染。這些青春期心理在缺乏正確引導之下,往往造成一些青少年容易染上毒癮。
不少青少年開始吸毒時都是出於一種盲目的好奇心理,聽别人説吸食海洛因能産生一種心理和生理的極度快感,就想嘗一嘗,試一試,吸上一兩次過過癮。殊不知,毒品這種東西具有極强的誘惑性,吸上幾次後就擺脱不了,所謂“上癮容易戒掉難”。我們在深圳戒毒所調查一位廣州女青年,她原來是名的士司機,一次爲某商人(其實是販毒分子)拉兩包貨物(其實是海洛因)到深圳,該商人在半路遞給她一支香菸(其中放有海洛因),説是抽了這支煙後能精神百倍,確保開車不出事,她好奇地抽了一支,的確當時精神十足,後來該商人又給了幾支,她忍受不了誘惑抽了幾支後,就慢慢吸毒上癮了。
也有一些青年人是因爲無知,不知道毒品對自己身體的危害性,也不知道吸食毒品後會産生强烈的心理依賴,聽别人説海洛因能止痛,而當自己的身體有某些病痛時,如頭痛、胃痛、牙痛等,誤把海洛因當作一種止痛藥來吸食,結果時間一長,慢慢也就上癮了。從我們調查的資料來看,這部分人占14.8%。在寶安戒毒所,有一位20歲的女青年,是一家獨資公司的職員,因爲工作緊張,常常胃痛,聽别人説海洛因能止痛,就從朋友那裏弄來一些吸食,慢慢地就上了毒癮,後被家人發現後,送來戒毒所。
青年人因爲社會閲歷淺,心理素質不太穩定,很多人剛剛踏上社會,在社會中受到一些挫折,如失戀、家庭不和、工作不順心等等,往往心情苦悶,思想空虚,於是有些人便把毒品當作一種宣泄手段,麻醉自己,逃避現實,求得心理平衡。深圳戒毒所裏有一位沈陽市的女個體户,因爲被其男朋友抛棄,精神打擊太大,就用吸毒的方式來麻醉自己,逃避現實,最後被毒品折磨得面黄肌瘦。
也有些人吸食毒品僅僅是出自一種虚榮心理,把吸毒當作一種新的享樂方式和時髦來追求,尤其是一些“暴發”的個體户,喫喝玩樂樣樣都享受過了,手裏大把錢,自然要想體驗一下吸毒的樂趣和快感,所以吸毒者中個體户的比例相當高。
(2)行爲因素。青年人由於受年齡、社會閲歷、認識能力及交往方式的制約,加上好奇、好勝的心理,在行爲上極易受周圍環境的暗示和感染,尤其是容易受到一些不良行爲和習慣的影響,如抽煙、賭博、酗酒、打架鬥毆等,吸毒也不例外。加上青年人特有的情感連動性和群聚傾向,他們很容易糾聚成伙,在團體中容易受到伙伴行爲的暗示、感染。一些本來不吸毒的年輕人,由於團伙中有伙伴吸毒,受到團伙的壓力,而漫漫染上毒癮。從我們調查的材料看,現在的青年吸毒相當一部分是團伙化的,在我們調查的吸毒者當中,明確表示做人要講“哥們義氣”的達65.93%之多。
吸毒青年還有一個特點就是行爲上常呈現出反復性和動摇性。一些青年吸毒之後,情緒會變得起伏不定,思想矛盾重重,内心産生一種恐懼感、内疚感,甚至下决心以後不再去吸食,但是一旦遇到外界的引誘,又會克制不住,再去吸食。在深圳戒毒所有位青年,先後幾十次下定决心戒毒,自己戒了十幾次,進醫院戒了三次,有一次還把自己反鎖在房間裏達一個月,但是屢戒屢敗,反反復復,最後家里人只好把他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所以吸毒這種行爲反復次數越多,就越容易向頑固方向發展,因此在吸毒行爲發生的早期,是動摇最激烈的時期。有針對性地做好戒毒工作,就可以避免其向更深程度上發展。
(3)個性因素。心理學理論認爲,一個人的行爲與他的個性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一個人的個性包括有智力結構、需要結構、性格傾向、情感狀態等。從我們調查的情况來看,吸毒青年的個性有幾個特點。第一、智能水平偏低,表現比較突出的就是文化程度普遍較低,一些吸毒青年缺乏起碼的歷史、地理、文學、法律、時事、科學知識,知識面狹窄,没有學習的興趣和習慣,缺乏求知慾,思想貧乏,精神空虚,思維片面,不能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正確地選擇生活目標與生活道路,一旦遇到外界刺激和引誘就控制不住自己。從我們調查的材料來看,18.3%的吸毒青少年是受同伙引誘而吸毒的。第二、需求層次不高,他們過分地追求物質享受,把人的需要僅僅停留在物質需要和生理需要層次上,忽略了更高層次的社會需求和精神需求。被調查的吸毒者中,自認崇尚“今朝有酒今朝醉”和、“不求長壽,只求享受”的分别占35.96%和33.48%。他們不講求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一致性,不講究個人的自尊、事業、榮譽與發展,而是需要的偏差和不平衡,導致了他們走上吸毒的道路。第三、情感和意志薄弱。一個理智、感情平衡的人,意志能控制自己的行爲,能扺擋得住外界的刺激和引誘。但是吸毒青年,感情和意志的活動領域常常變幻無常,一旦自我欲望得到滿足時,就放縱狂歡;一旦自我欲望得不到滿足時,就悲觀厭世。有一位吸毒青年,他爲了滿足金錢欲望,參與了賭博,贏了幾十萬元,結果到處尋歡作樂,把錢揮霍一光。後來吸毒、賭博欠了别人一大筆債,就跳樓自殺,未遂,最後落得個終身殘廢。這些人在正確的行爲方面無一點上進心,在不良行爲方面,如吸毒、博賭上意志力又控制不住行爲,最終害人害己。
(4)價值觀念。人的行爲是受人的思想意識支配的,吸毒青年的吸毒行爲和他們的價值準則和思想觀念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從我們調查的結果來看,他們的人生觀是“人不爲己,天誅地滅”,他們的幸福觀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不求長壽只求享受”;他們的友誼觀是“哥們義氣“;他們的金錢觀是“人爲財死,鳥爲食亡”。吸毒青年的這些金錢至上的價值準則,封建主義的哥們義氣,喫喝玩樂的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中心的價值觀念等,是導致他們走上吸毒道路的思想根源。此外,吸毒青年的思想觀念還表現在諸如缺乏道德觀念、勞動觀念和社會責任感等等。他們不遵守社會的共同行爲規範,好逸惡勞,企圖不勞而獲,對社會、對家庭、對親人,甚至對自己都缺乏應有的責任心。這也是他們走上吸毒的深層原因。
2.青年吸毒的微觀社會環境因素
(1)家庭教育不當。家庭結構殘缺,生活水平過於富裕,在家中過份受寵愛,家長文化素質過低,家長對子女要求不嚴和教育方法不當等等,都是造成青年容易染上毒癮的間接因素。從我們調查的結果來看,56.3%的吸毒青年家庭是大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26.52%的家庭是殘缺家庭(父母分居、離婚、父母雙亡或一方死亡);26.52%的家庭是富裕家庭;35.2%的人在家中排行最小。父母親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分别占60.12%和74.54%;父母親是文盲的分别占13.83%和25.93%。父母不經常與子女談話的占48.44%;父母采取打駡或不管方式教育子女的35.14%。
(2)鄰里環境的不良影響。俗話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説明人的周圍環境對個人成長有相當大的影映。在我們的調查中,48.9%的吸毒者認爲自己居住的地方周圍有多人吸毒。深圳某鎮吸毒風氣很濃,其原因之一就是逢年過節,該鎮在香港打工的一些吸毒分子回鄉探親,鎮上一些青少年受其影響而吸毒。由此看來,一些青年染上毒癮和他們周圍環境中毒源的存在不無關係。
(3)交友不慎。心理學研究表明,好友伙伴在交往活動中的相互影響是很大的。在我們調查的吸毒青年中,79.6%的人交往的朋友是曾經吸過毒的,46.07%的人的朋友曾經有被拘留、監禁過的案底。女青年曾榮,其男朋友陳某是一吸毒分子,在香港打工,回鄉與她談戀愛,一時毒癮發作,痛不欲生,曾問其爲何?陳説只有白粉才能醫治,曾於是爲他買來白粉,後來自己也吸上了,並干起販毒勾當。可見交友不慎,也是導致青年人吸毒的一個因素。
(4)學校教育存在薄弱環節。有些學校教育不够,也是導致部分青少年吸毒的間接原因之一。有些學校没有充分向廣大學生宣傳毒品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在我們調查的237個廣州和深圳的中學生當中,有1.7%的同學不懂得在我國吸毒、販毒是違法犯罪行爲;1.8%的同學不知道毒品會對自己的身體有危害;16.5%的同學不知道毒品對家庭的危害,15.7%的同學不知道毒品對國家、民族的危害。這個比例雖然不高,但推廣到全省及至全國的中學生當中,其絶對數是非常驚人的。二是學校對一些品行差、成績差的雙差學生關心教育不够,使他們中一些人自暴自棄,無心向學,過早地進入社會,被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誘惑利用,走了吸毒販毒的道路。
3.青年吸毒的宏觀社會環境因素
青年吸毒問題不是一種孤立的社會現象,它與整個社會環境有着密切的聯繫,尤其與當前毒品在我國社會中的逐漸蔓延關係甚大。
(1)國際販毒集團利用便利的區位條件對我國部分地區滲透。毒品之所以泛濫,首先是要有毒源。80年代以來,國際販毒活動日趨猖獗,毒品的種植、加工、製造形成了現代化的生産基地,販賣、運輸形成了秘密而又龐大的職業體系。“金三角”地區靠近我國雲南邊境地帶,1990年有海洛因加工廠30多個,年産海洛因400噸。一些國際販毒集團利用我國對外開放,國際經貿、文化往來密切的機會,與國内吸毒分子互相勾結,千方百計對我國部分地區進行滲透,使我國部分地區深受毒品泛濫的影響。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公安和海關繳獲的毒品大部分是來自“金三角”地區。正是由於我國西南邊境與國際毒源接近,又可通過廣州、厦門向港、澳、臺以至世界各國販毒。這對於毒販來説無疑是一種刺激因素,也是近年國内吸毒人數增加的重要原因。
(2)毒品巨額利潤的誘惑。馬克思説:“只要有十倍的利潤就可以促使人鋌而走險”。販毒的利潤相當高,據瞭解,100克海洛因,在雲南邊境地區黑市價爲200元,到昆明可賣到7500元,到廣州則可賣高達15000元,再販到港澳臺和國外則利潤更大。在阿富汗毒品産區,每公斤海洛因售價750美元,到了伊朗和土耳其邊境,則達6000美元,到了匈牙利,1公斤海洛因價格達35000美元,在巴黎和歐洲其它地區,净重1公斤的海洛因批發價達15萬美元。在“金三角”毒品産區,每公斤海洛因僅賣幾千美元,販到美國,黑市批發價就高達20多萬美元,而零售價則上昇到230萬美元,實在是一本萬利。如此巨額的利潤,强烈地刺激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販賣毒品,以達到謀取暴利的目的。我們在深圳戒毒所訪問過一名40多歲的吸毒者,他原家住深圳,有妻,後到香港打工,聽人家説販毒利潤高,可以發大財,很快被一名販毒老闆看中了,被派到泰國去販毒,第一次得手後,老闆又引誘他吸毒,以便控制他。這樣他多年販毒吸毒,多次被拘留、坐牢,但一出獄又再吸再販,越陷越深,其中謀取暴利是他吸毒販毒的主要誘因,他在金錢與生命的鋼絲繩上挣扎了近20年。
(3)歷史餘毒因素。150年前,資本主義就向我國傾銷鴉片,使鴉片毒品在我國泛濫,毒害極深。目前我國毒品泛濫與歷史上的毒品毒害仍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其表現爲第一,在一些上了年紀而且解放前吸毒販毒的人頭腦中,販毒發財的意識仍然存在,一有機會他們就重操舊業。第二,目前毒品泛濫的重灾區也多是解放前或歷史上吸毒販毒嚴重的地區,如雲南、貴州、甘肅都是歷史上有名的煙鄉毒地。這些地方一些人還頑固地保留着吸食鴉片的惡習,保留着種植、製造鴉片的技藝。如今這些地區的毒品問題也比較突出。在我們調查的珠江三角洲吸毒人員中,一些人就是因爲受到他們港澳親戚朋友中吸毒分子的誘騙而染上毒癮的。第三,從微觀上看,許多販、吸毒分子其家庭大多也有販、吸毒的歷史,就是説,因“家庭遺傳”而走上吸毒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人。
(4)對禁毒工作的宣傳教育不够。過去我們總是把吸毒現象説成是封建主義、資本主義社會特有的産物,不敢承認吸毒也存在於我們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之中。因此在80年代,當吸毒在我國出現時,由於擔心會在群衆中和國際上産生不良影響,而對毒品的嚴重性、危害性不敢大膽宣傳教育,使許多青少年對毒品認識不深,結果上當受騙,走上吸毒販毒的道路。
(5)法律控制機制弱化。我國以前没有專門的禁毒法,刑法裏雖有若干專門條款,但定刑過輕,對吸毒者也僅限於教育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加以處罰,直到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禁毒的决定,才以專門立法形式打擊販毒活動。《决定》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鴉片1000千克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對一些販毒分子的確起到了一定的威脅作用,但相對其它國家的禁毒法來説,顯得偏寬,如馬來西亞,凡被查獲擁有15克海洛因者,一經定罪,便可判刑。新加坡發現携帶5克至10克毒品,也將判處死刑。斯裏蘭卡法律更加嚴格,携帶2克以上海洛因的毒販,也須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决定》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天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這樣的處罰對於那些吸毒不惜傾家盪産的癮君子來説實在無關痛癢。此外,我國的法律也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我國法律規定;犯罪時不滿18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對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有重要破壞社會秩序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到底不滿18歲的人的毒品犯罪是否屬於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罪?不少販毒分子就是利用不滿18歲的青少年進行制毒、運毒、買賣毒品的。另外我們一些地方部門對毒品犯罪活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一些部門抓到吸、販毒分子罰了款後即放走了。在珠海、深圳查獲的港澳吸毒分子供稱:香港警方對吸毒查得很緊,我們只好跑過這邊吸了。
四、加强禁毒的對策與建議
吸毒犯罪行爲是一種非常復雜的社會現象,它不同於一般的越軌行爲,是社會多種消極因素的“綜合症”。因此,我們必須貫徹“三禁(禁販、禁吸、禁種)並舉、堵源截流、嚴格執法、標本兼治”的方針,實行全面防範,綜合治理,使禁毒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1.把禁毒提高到關係中華民族興亡的高度來認識。
江澤民同志强調指出:“現在不把販毒、吸毒問題解决掉,從某種意義上説是涉及到中華民族興亡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必須提高到這樣的高度來認識”。這就是説,我們不僅要把禁毒戒毒看作是净化社會風氣、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項内容,而且要把它當作是一項政治的、經濟的戰略任務。從政治上看,讓吸毒蔓延,必然會使越來越多的青少年精神頽喪,喪失理想和信仰,使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後繼乏人;從經濟上看,吸毒蔓延,將會摧殘我們年輕一代的身體健康,直接危害到人(勞動者是生産力第一要素,其數量和質量威脅我國的四化建設的實現)。因此我們一定要從政治、經濟、精神文明各種不同領域對禁毒作立體的全方位的考慮。只要全社會特别是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認真重視這項工作,青少年吸毒問題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2.加强緝毒工作,堵絶毒源。
禁毒不是一項短暫的工作。因此要健全專門的禁毒機構,建立一支專業化的禁毒隊伍,提高緝毒人員的素質。在國家成立了禁毒委員會以後,各級領導機關雖然設立了相應的機構,在毒品犯罪較嚴重的地方配備一支專業化的禁毒隊伍。但應該承認,我國目前的經濟水平較低,與其他國家現代化反毒能力相比,難以適應同國際販賣集團大規模高技術裝備的販毒活動作鬥争的需要。因此,增撥禁毒專項經費,更新反毒設備,開始驗考緝毒大試驗,配備快速檢毒管和薄層分析等檢毒設施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如此,才能提高偵破毒品案件的效率,保证堵源截流的成功。
3.完善禁毒刑事法規,以法禁毒,從重打擊販毒和吸毒分子。
堅持“有毒必肅、販毒必懲、種毒必究、吸毒必戒”的方針,一方面對走私販毒者,要按照1990年12月28日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禁毒的决定》,從重從嚴懲處。另一方面政府和司法機關應頒佈法令,責令吸毒者限期登記、限期戒毒,對不坦白不登記者,要依法處罰,强迫戒毒;對復吸者要依法實行勞動教養。
4.健全强制戒毒的行政法規。
《决定》第8和第2款中規定:吸食、注射毒品成癮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予以强制戒除,進行治療、教育。這一原則性的規定,對於實行戒毒這項極爲復雜的社會工程顯然是不够的。我們認爲,有關部門應當盡快結合强制戒毒工作的實踐,及早研究、討論、制定出《强制戒毒實施具體辦法》,使强制戒毒工作真正走上規範化的軌道。這個具體方案應該包括以下内容:1.强制戒毒機構的設置;2.强制戒毒的對象和條件;3.强制戒毒的目的;4.强制戒毒的性質;5.强制戒毒的期限;6.戒毒後的考查標準;7.强制戒毒所的設備條件;8.管理方針;9.戒毒藥物管理;10.戒毒費用管理;11.對收容對象在收容期間自傷、自殘、自殺的處理辦法;12.在治療過程中因中毒過深等因素導致死亡的處理辦法;13.戒毒人員違紀違法處理辦法,等等。目前各地戒毒機構的没置與管理很不統一,有的歸屬民政部門,有的則歸屬公安部門,有的則又由醫療衛生部門管理,建議國家禁毒委員會在總結經驗和權衡利弊的基礎上,統一戒毒機構的設置、管理和領導。
5.加强禁毒的輿論宣傳,開展群衆性的禁毒教育。
爲了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識,各級政府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在自己職責範圍内認真做好禁毒宣傳工作,充分利用社會輿論、電影、電視、報刊、廣播、墻報、展覽等大衆傳播媒介,大力宣傳禁毒法規,宣傳政府禁毒的决心,揭露吸毒的危害性。同時要解决禁毒宣傳的禁區,做到禁毒法令,吸毒之害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在宣傳上要多層次、多渠道,特别要加强對中、小學生的宣傳教育。如編寫中、小學的禁毒教材,在中、小學校開設禁毒課程和講座等,組織一些公開審理毒品犯罪的案件,開闢各種禁毒法制宣傳欄、圖片展覽,組織觀看有關禁毒的電影、録像等。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使廣大人民群衆真正認識毒品違法犯罪是當前世界的瘟疫而爲之深惡痛絶,形成對吸毒者嚴格監督,對販毒者人人喊打的風氣,造就一個群治群禁社區環境。
6.加强對青少年的禁毒教育。
青少年是毒品分子争奪的主要對象,我們要針對這種情况,做好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教育的内容應該包括:①毒品危害教育。讓廣大青少年知道毒品對自己身體健康的危害性,吸毒對家庭、社會産生的嚴重後果;②價值觀教育。要使青少年知道社會道德規範和法律準則,讓他們瞭解正確的幸福現、享樂觀,選擇正確的途徑來實現自己的理想;③心理諮詢。沾上毒品者往往有這樣那樣的心理問題,或者是人格不成熟,或者是家庭氣氛問題,或者是生活模式和生活習慣不良。他們容易受挫折,不能面對現實,不善於處理各種問題,對於這類青少年要做好心理諮詢工作;④家庭教育。家庭是個人最早接觸的社會環境,對青少年的成長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家庭也是早期預防青少年不良行爲的主要陣地。從我們調查的材料看,青少年走上吸毒道路與父母教育不當有很大的關係。在吸毒青少年之中相當一部分人家庭比較富裕,但這些家庭的父母平時忙於工作或做生意,疏於管教孩子,與孩子缺乏感情交流,或是對孩子過於溺愛,給孩子的零花錢太多,造成這部份青少年極易染上毒癮,所以,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方法必須恰當,對孩子既不能過分溺愛,又不要施以棍棒。父母不僅要從生活上關心而且在思想上也要關心孩子,使他們德、智、體全面發展;平時要多與子女溝通,隨時注意子女的情况,對吸毒行爲做到及早預防,防微杜漸。
7.針對復吸率較高的狀况,采取社區綜合治理的辦法。
全世界的吸毒者當中,復吸率都是相當高的,我國也不例外。復吸率高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從我們的調查結果來看,復吸的主要原因有精神苦惱,包括自卑、無聊、空虚(52.1%),舊日吸毒同伙的誘惑、壓力(18.3%),毒癮發作(12.7%)等。因此要降低復吸率,除了要提高戒毒藥物的療效外,還可以采用社區綜合治理的辦法。許多吸毒者在入戒毒所時,確實想摒棄惡習,痛改前非。但問題是一旦出所,又回到原先的生活環境、交往環境,一方面受到舊日吸毒同伙的引誘,另一方面吸毒者的標籤難以脱身。這些有形無形的壓力,促使其自暴自棄,自戕自害。因此要提高戒毒的成功率,關鍵在於做好出所後預防復吸毒工作。應當結合我國國情,采用社區綜合治理的辦法,依靠街道居委會、村委會、派出所、家庭、學校、工作單位等社區基層組織,采取承包、定期檢查,長期監督等手段,並通過思想上、生活上的關心幫助,使戒毒人員脱離舊日的吸毒環境,鞏固戒毒效果,與毒品徹底决裂。
8.積極開展禁毒領域的國際合作,擴大禁毒效果。
由於當前毒品犯罪已是國際化問題,因此,任何一個國家要搞好本國的禁毒工作,必須十分重視禁毒的國際合作。我國已經是《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的成員國,和1988年12月聯合國通過的《禁止非法販運麻醉品和精神藥品公約》的締約國,所以我們必須加强與聯合國禁毒署、禁毒基金會、國際麻醉品管理局、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刑警組織和海關合作理事會等國際機構的聯繫和合作。特别值得我們重視的是,由於危害我國的毒品主要來自我國西南邊境的“金三角”地區,我國的禁毒鬥争勢必成爲國際社會同“金三角”毒品犯罪作鬥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一方面建議雲、貴、川等省邊境地區的公安、海關部門,嚴設關卡,配備先進檢測儀器,以便有效地堵住毒品的進口、運輸和流通渠道,對毒品販運者一經查出,堅决從嚴懲處。另一方面,我國禁毒委員會應根據在聯合國協調下落實與緬甸、泰國、老撾等國家在聯合國禁毒署的《禁毒合作備忘録》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合作,千方百計在“金三角”消滅罌粟種植,並努力發展邊境地區的經濟,堵截毒品的需求。爲共同消滅毒品禍害,保衛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作出貢獻。
禁毒鬥争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就我國而言,只要境外的大片種毒、制毒區還存在,其毒品就要謀求出路,就必定會向我國這個巨大的潜在市場滲透。因此,我們應當看到禁毒鬥争的艱巨性、嚴峻性、長期性,必須積極行動起來,加强禁毒工作,爲中華民族的振興、爲我國的禁毒事業、也爲世界的禁毒事業作出應有的貢獻。
(原載《中山大學學報論叢》1994年第3期,本文與丘士杰、劉偉文、黄少寬合作調查,作者是執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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