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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兩岸共築中國夢:從“強化聯繫”到“建立結構”

  【背景說明】我想引述一下中評社由文睿先生所寫的一篇社評做為本文寫作背景的介紹:
  
  “(2013年)6月20日至21日,倍受兩岸矚目的《北京會談》正式舉行,這是繼去年12月《台北會談》後兩岸統合學會與大陸智庫合作舉辦的又一次兩岸學術、思想盛會,同時也是兩岸紅藍綠學者第一次在北京的公開對談,意義非凡。《北京會談》是由兩岸統合學會推動、兩岸智庫機構共同主辦的“兩岸和平發展路徑”系列研討會之一。這個系列研討會始從2009年開始,迄今已連續舉辦六次。這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去年和今年的兩次會談,即去年的《台北會談》和今年的《北京會談》。這兩次會談是兩岸關係由和平發展開創期進入鞏固深化期後,兩岸紅藍綠學者較為正式的面對面接觸與對談。從會議的主題來看,《台北會談》的主題是‘強化認同互信、深化和平發展’,《北京會談》的主題是‘強化認同互信、探索政治安排’。兩次會談都有紅藍綠重量級學者的共同參與交流,而且會談的主題都是強調兩岸認同互信的重要性,在增進和強化兩岸認同互信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而今年的會議更是將主題定位在具體探索兩岸政治安排這一更加敏感和重要的議題上。從‘深化和平發展’到‘探索政治安排’的主題變化可以看出,如果說去年的《台北會談》是在兩岸關係鞏固深化期的開局之年,主要探討如何鞏固成果,深化發展,那麼今年則是在去年的基礎上,全面、深入地探討兩岸政治問題,尤其是兩岸政治安排。這充分體現出兩岸學界能夠緊跟兩岸關係發展形勢,表現出與時俱進,開拓進取的可貴精神。……《北京會談》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為兩岸關係在“深水區”乘風破浪,克難前行的重要動力來源。兩岸學界重新聚首,共同出發,一定會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帶來更為光明的前景!”。
  
  思想的探索是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的。《北京會談》由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兩岸統合學會共同主辦;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台灣大學政治學系、中國評論通訊社共同協辦,一連兩天在北京文津國際酒店舉行。作為主辦單位之一的負責人,我在會議開幕時發表了這篇文章的摘要。
  
  本文認為,台灣目前存在的是一個不利於兩岸和平發展的“分”的結構,即使目前兩岸存在著大量的經貿往來聯繫,但是這種聯繫性的力量仍舊無法阻擋“分”的結構所形成的力量。本文認為,要遏制這個“分”的結構,必須從“兩岸和平協議”、“國際共同參與”、“止戈立信”三個面向著手。以“一中三憲”做為結構的根基,以“兩岸統合”機制作為強化“合”的結構的鞏固力量。除此以外,兩岸應該尋求各種有助於強化“合”的結構的可能性。
  
  百年以來,中華民族就在追求一個夢想,即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兩岸統合學會曾經製作《百年中國,迷悟之間》紀錄片,探索百年以來,我們在追求現代化道路上歷經迷悟的試煉。歷史很不幸,但也有收獲,兩岸雖然分治,卻也試驗了不同的現代化道路。兩岸未來如果在“分”的結構中發展,主權的爭執,最終極有可能會吞噬兩岸現有的成果,因此,兩岸應有必要將和平發展期視為是一個有助於兩岸建立“合”的結構的“統合期”。我們不僅要相互學習、欣賞,一起“共同締造”中國夢,更要一起豐富中國夢的文明內涵。未來所共同締造的中國,不應僅是富與強,還應有善。只有兩岸的共同參與,這個目標才能圓滿。
  
  中國夢是中華民族百年來追尋的目標
  
  習近平先生上任後多次闡述中國夢。去年(2012)11月29日,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不足半個月的他在參觀中國國家博物館“復興之路”展覽現場時提出中國夢,並定義其為“實現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今年(2013年)3月23日在莫斯科國際關係學院的演講中,習近平將“中國夢”定義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
  
  在台北有中華路,也有民族東路與民族西路、復興南路與復興北路。“民族”與“復興”兩個概念對在台北的政府與人民一點也不陌生,原因很簡單,遷台的政府與台灣人民均感受過中國近代史的傷痛,台北曾經更想承擔中華民族復興的重任。
  
  鴉片戰爭為中國近代史劃了第一道深入血管的傷痕。當中國人還在懷疑這是否只是個偶然時,接二連三的戰敗讓中華民族認識到,落後就是屈辱、無能就需割地賠款。中華民族並不是麻木不覺,船堅炮利、維新變法都試了,但是最後還是選擇武力革命。建立了新的共和國並不等於中華民族就此復興。軍閥割據反映出一個不團結的中國不可能復興,五四運動顯示缺乏科學與民主將無法提升中國人的智能。北伐統一全國,才剛剛開始建設,近鄰日本便急於要破壞中國的民族復興道路。八年浴血挑戰雖然勝利,中國又陷入內戰。1949年以後兩岸只得隔著台灣海峽,分別走自己的民族復興道路。
  
  1949年起,兩岸各自走上不同的現代化路徑。第一個三十年,台灣走得平順,大陸則是步履蹣跚。第二個三十年,大陸放下了教條主義的路線,經濟得以快速發展,但是也引發了不少貧富不均與社會不安問題;台灣的民主開放大幅進展,但也由於沒有能夠妥善處理認同與統獨問題,因而陷入內耗而影響經濟發展,不過公民社會與民眾公德卻有相當成熟的表現。
  
  “民族復興”對於兩岸中國人來說,都不是個新鮮詞,我們已經為它的路徑與方法思索了百年之久。1987年開放大陸探親,打破了兩岸近四十年的隔閡。2008年國民黨再次執政,是兩岸又一次大交流的開始,也有了可以共同追求民族復興、實現百年夢想的機會。
  
  民族復興絕對不是排它性的民族主義式復興,中國夢也絕不會是西方霸權式的貪婪掠奪之夢。從孫中山以來,民族復興的目標,是使得中國不再受人欺壓、能夠與世界各民族平等和平相處、對弱小民族能夠濟弱扶傾。中國夢不僅是民族復興,也包括民權的深化與民生的幸福。
  
  今年4月8日習近平在博鰲會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等一行時即強調有關兩岸應該共同參與“中國夢”:第一,希望本著兩岸同胞一家人的理念促進兩岸經濟合作。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第二,希望兩岸加強經濟領域高層次對話和協調,共同推動經濟合作邁上新台階。第三,希望兩岸加快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議商談進程,提高經濟合作制度化水平。第四,希望兩岸同胞團結合作,共同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以“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當然是兩岸值得共同追求的夢想。國家富強是指整個中國,由兩岸合在一起的中國的富強,人民幸福是兩岸人民能夠享受最好的善治。國家能夠富強,人民擁有幸福,民族就可振興,中國夢自然圓滿。
  
  兩岸聯繫性關係的強化與侷限
  
  2008年起,兩岸關係快速發展。在民間交流方面,2012年大陸觀光客來台已經超過200萬人次,海協會和海基會已經簽署18項合作協議,兩岸在旅遊、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勞務合作、智慧産權保護等領域建立了合作關係,並使兩岸終於實現全面、直接的三通,特別是ECFA的順利簽署,進一步催化兩岸經貿的快速發展。大陸各省市領導經常率團來台交流或採購,與各地政商建立良好的關係。每年在福建舉行的海峽論壇,均有超過萬名來自台灣民眾的參與。在政黨交流方面,國共平台互動也非常密切,兩黨高層有全面的溝通管道。
  
  以上種種均顯示兩岸的聯繫性關係非常密切,照理來說,台灣民眾應該已經感受到與中國大陸共同發展的重要,但是如果從更深一層來看,兩岸間的聯繫關係並沒有轉化成為休戚與共的感覺。我們暫不引述民意調查的結果,看一下一位大陸年輕學者從2012年9月到2013年1月底在台灣待了近半年的時間的在台交流心得。他認為:“台灣民眾對大陸民眾印象普遍不佳”、“大陸民眾在台灣的的‘次國民’待遇”、“台灣社會生活中的主體性色彩”、“台灣教育體系中的‘獨化’和‘偏見’誘導”、“國家認同的‘趨獨化’”、“台灣青年一代的國族認同與大陸已無政治牽連”、“兩岸民眾價值取向的變化”等等現象。(許川,<赴台交流十大心得體會>,《中國評論》,總第186期,2013年6月號,頁40-44)從他實際在台灣的觀察可以了解,兩岸的認同與互信並沒有因為兩岸聯繫性關係的加強而趨同。
  
  如果我們認為兩岸有了聯繫性的關係,就認為兩岸關係從此可以大步向前而不會逆轉,那可能過於樂觀了。就舉美國為例,台灣與美國早就有了“大三通”,民間交流更是頻繁,所差的是美國不會對台灣在經濟上“讓利”,但是美國卻滿足了台灣人民其他方面的期待,特別是美國對於台灣政治安全可能提供的心裡保障。
  
  從1949年以後,由於兩岸處於冷戰對峙,透過與美國的共同協防條約與美援,台灣對美國已經成為結構上的扈從關係。即使在與美國斷交以後,美國依然透過《台灣關係法》讓台灣對美國的扈從結構更形穩固。這個結構不僅包括安全,還包括經貿,以及美國的文化制度價值,它形成了一個美國對台灣的高度制約,因而不僅是國民黨,即使是民進黨也不敢去破壞這個結構,反而對這個結構更加依賴。
  
  大陸不斷強化與台灣的聯繫性關係,但是它卻無法衝破美國長期與台灣建構的結構性關係。我們可以從馬英九在2008年還主張兩岸應該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或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但是到了2009年的中期,馬英九的態度就逆轉為“只經不政”,原因自然就在於美國不願意兩岸關係發展成一個結構性的和平發展關係。2012年1月馬英九在勝選之夜上,他的當選感言說的是希望台灣在十年內加入“跨太平洋經濟戰略夥伴協定”(TPP)。馬英九的團隊當然了解美國建構TPP的政治戰略意圖在於解構以中國大陸經濟為主要市場的東亞區域整合,並強化美國在東亞的經濟權力。馬英九在當選後就急於表態,也顯示美國與台灣所建構的“扈從結構”,不僅馬英九不想打破,反而要更強化。
  
  聯繫性的關係當然很重要,也是結構性關係的基礎,但是聯繫性的關係有個弱點,它容易隨著情勢的變遷而停滯、中斷、後退。如果兩岸不能夠形成一個結構性的關係,它就必須受國際力量或台灣內部變數的影響。對此,北京可以採行兩個方法,一是搞定美國,也就搞定了台灣,但是這種“借外人打自家人”的做法其實是不符合“中國夢”的精神,也不應該是中華民族作為的方式;另一個方法即是創造兩岸的結構性關係,讓兩岸的和平發展不再受外部的干擾,兩岸得以共同為民族復興而努力。
  
  兩岸無法形成結構關係的原因
  
  就國際政治而言,只要有共同的利益,兩國之間就可以形成結構性的關係,這種關係往往以“同盟”、“準同盟”、“戰略夥伴”或簽署“友好、互助、和平條約”等方式來呈現。不同於國際問題的兩岸問題是內戰的產物,因此兩岸的根本差異在於對主權與治權認知的不同。這種主權與治權長期的不同認知,也就在國際現實情勢的影響及政治人物的操弄下,形成認同與互信的不足。認同與互信的不足,又使得主權與治權問題更難解決。
  
  兩岸紅、藍、綠三黨目前在主權問題上缺少交集。北京主張主權只有一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兩岸治權有差序,北京為主,台北治權小於北京。國民黨也主張只有一個主權,但其屬於中華民國,中國大陸只是中華民國的一個區。民進黨則主張兩岸有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及治權。
  
  這三種不同的認知也就形成了對兩岸政策的思維。在台灣,有人認為兩岸聯繫的關係,只是滿足了少數有政商關係者的需求,讓他們得以謀利,但是代價卻是讓台灣對大陸產生高度依賴。這些人認為,兩岸聯繫性關係愈強,表示台灣愈有可能被大陸“套”住。國民黨因而形成了一種矛盾的心裡,即在物質性聯繫上希望與大陸持續發展聯繫性關係,但是在政治與文化等非物質性的結構關係上則採取“避”的心態,特別是遇到核心問題時,能避就避、能躲就躲。民進黨由於在兩岸政治定位是以“離”為最高原則,因而在政策的態度上是以“逃”的心態面對大陸,希望逃離歷史、逃離地緣,他們不僅不贊同兩岸發展為結構關係,對於兩岸可能強化聯繫性關係的商業、人員交流,也是盡可能的阻礙,避免其發展太快。
  
  兩岸三黨對主權與治權的不同認識,使得兩岸僅能在聯繫性的關係上逐步前進,而無法進入建立結構關係的深水區。聯繫性關係的力量如果無法抵擋台灣內部的去中國化力量,也無法超過國際介入力量時,兩岸在本質上將很容易往“異己關係”發展。
  
  如果兩岸關係成為“異己關係”,那麼“中國夢”將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夢,與台灣無關,也不再是個民族的共同夢想,這樣情境下的台灣,只會將北京主張的“中國夢”當成是一個商業的機會,但是也會看成是威脅的加大。
  
  兩岸結構關係的應有內涵
  
  只靠聯繫無法形成結構。要形成結構必須滿足幾個條件:共同認識、共同利益、共同約束。坦率來說,如果兩岸無法簽署和平協議及對兩岸關係作出政治安排,兩岸定位就不能從法律上確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結構就無法形成,目前的兩岸關係也只能停留在聯繫性的關係而已。
  
  兩岸和平發展結構必須處理三個問題:主權、治權與對外權力。一個可以為大家所接受的結構最好是在現在的法理現狀與政治現實上逐步搭建。兩岸目前的法理現狀與政治現實為:第一、兩岸目前的憲法均主張主權涵蓋全中國,因此兩岸的主權宣示是重疊的。第二、兩岸政府目前在所屬領域的治權,均係來自於自己的憲法,而非對方的憲法,因此兩岸都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彼此在兩岸關係上是平等的。第三、兩岸在對外權力上確實存在著不對稱的情形。“兩岸主權宣示重疊、憲政治權平等、對外權力不對稱”即是兩岸目前的政治法理現狀。
  
  兩岸和平發展結構包括三個面向:兩岸定位與走向、軍事安全、國際空間。前面兩個是北京希望儘早處理的,前後兩個是台北方面比較在意的。這三個面向彼此環環相扣,少了任何一個面向,都會讓事情變得很困難,大家也不會歡喜,因此,三個面向最好是能夠同時做出安排。
  
  第一個政治安排:兩岸和平協議
  
  兩岸和平協議是兩岸應該處理的第一個政治安排。為使兩岸的法理現狀能夠鞏固,兩岸必須透過和平協議的簽署來達成目標。和平協議可以將現有的兩個法理現狀確定下來。第一、雙方均接受“兩岸主權宣示重疊”此一法理規範,未來在和平協議中的表述方式可為“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並共同維護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第二、在兩岸共有主權、共享主權的基礎下,相互接受彼此為一憲政治權或憲政秩序主體。這個“和平協議”本身就是一個憲法性的文件,是兩岸憲法以外的第三個憲法性文件,也是未來“一組憲法性文件”的基石。
  
  有了這樣的和平協議,兩岸關係基本上已經排除了分離主義的可能。兩岸和平協議成為一個約束雙方的憲法性文件,也就確定了兩岸關係的政治結構。由於兩岸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不容許主權分裂,因此這個結構也就是“一中框架”(一中架構)的結構。“一中三憲”中的三個憲法性文件就構成了“一中框架”中的樑柱。兩岸應該努力將“第三憲”的法律權威愈來愈大,涵蓋面愈來愈廣。當“一中三憲”中的“兩憲”逐漸將治權權力交給“第三憲”時,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將更形鞏固,兩岸自然可以逐漸走向和平統一。
  
  第二個政治安排:兩岸國際共同參與
  
  “國際空間”涉及在行為者在國際間的尊嚴及名份,台灣朝野政治人物沒有人敢於輕忽這個問題,台灣民眾的情緒也很容易被這個議題刺激,分離主義者的主張因而得以在其中寄生。因此,如何妥善處理這個議題對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甚為重要。如果處理得好,兩岸和平發展的結構將會非常鞏固。
  
  我個人並不主張以“爭取國際活動空間”或“要求大陸不打壓國際空間”等單方面的政治訴求,而應以積極性的“兩岸國際共同參與”來彰顯台灣願意與大陸共享整個中國的主權。對於兩岸中國人來說,這既是一份台灣的權利,也是一份台灣的責任。
  
  “兩岸三席”可以做為兩岸在國際共同參與的一種方式。“兩岸三席”意指在一個國際組織內,兩岸有三個席位,一個代表大陸,一個代表台灣,一個由兩岸共同組成的代表團為第三席。“兩岸三席”是兩岸“國際共同參與”的一種結構性思維。第三席即是透過兩岸第三個憲法性文件來創造。歐洲統合雖然不同於兩岸統合,但是歐盟在國際組織中創造出“N(會員國)+1”(歐盟27國,但是在一些國際組織中有28個席位)的做法是值得兩岸共同思考的。
  
  至於“兩岸三席”是指兩岸的兩席均為正式會員,或可以一為會員,一為準會員?第三席是正式會員,或可以為觀察員?在我看來,不同的國際組織會有不同的組合方式,但是有一點精神是不會變的,即“第三席”的出現,是希望兩岸能夠在“狹義”的“各有參與”(例如兩岸共同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平行參與),擴大為“廣義”的“共同參與”(類似歐盟及各成員在國際組織的“平行與垂直”多重參與),即兩岸可以共同體的方式,代表雙方在該國際組織中兩岸人民的整體利益。另一方面,由於有了兩岸共組的“第三席”,所謂“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的發生可能也就自然趨近於零了。
  
  兩岸在政府間國際組織(IGO)的“共同參與”必然與兩岸和平協議的簽署不可分,在和平協議尚未簽署以前,兩岸可以在非政府間的國際組織(NGO)中開始推動,一方面可以為未來的模式創造條件,另一方面也可以累積認同與互信,為兩岸未來簽署政治安排醞釀良好氣氛。
  
  第三個政治安排:兩岸止戈並共同維護主權領土
  
  兩岸本是一家人,本來就不應該以武力來解決問題。北京自1979年起以“和平統一”取代“武力解放”,2005年的《反分裂國家法》基本上宣示只要台灣不走分離主義的道路,北京就不會動武。台北方面從1958年第二次台海危機以後,就已經放棄以武力解決兩岸問題的念頭,蔣經國時期更提出“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主張。李登輝時期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已經不否認中共在中國大陸的治權。因此,兩岸其實均已無意願以武力解決兩岸的政治問題。
  
  即使如此,兩岸的軍事對峙迄今仍然沒有結束。台灣質疑大陸在沿海部署近二千枚飛彈,北京反對台北持續向美國軍購。問題的關鍵在於彼此均無互信。雙方面也都認為,只有手上握有武器才能免於被對方欺騙。
  
  美國或許很樂於見到台灣的國際空間能夠擴大,但是不會樂見兩岸之間相互止戈,因為這將打破美國在東亞的戰略佈局。美國希望賣武器給台灣,不僅是為了賺錢,更多是希望透過武器強化台灣對美國的安全依賴感。
  
  兩岸的問題還是必須要自己解決,將台灣的命運放在美國人的手上並不一定安全。台灣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創造和平,而不僅是如何維持安全。(請參考:張亞中,<維護安全或創造和平:台北的抉擇>,《中國評論》,總第185期,2013年5月)。
  
  兩岸如果能夠簽署和平協議,雙方做出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後,兩岸實在沒有必要再以武力相向。北京應該做出保證,放棄對台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同時,台北方面也應該做出承諾,不再視北京為建軍備戰的假想敵。
  
  當台北不再以北京為建軍或軍購的假想敵,建軍備戰的目標是為了確保東海與南海的主權與主權權利及台灣周邊海域的安全時,北京應該也是樂觀其成,畢竟一個和解的兩岸本來就應該共同為保衛中華民族主權與領土的完整而努力。
  
  只有北京願意做出放棄以武力解決兩岸問題時,兩岸在安全問題上的結構才能建立,也才能讓台灣人民安心地將台美安全結構讓位於兩岸和平結構。
  
  兩岸統合機制的推出
  
  兩岸從“兩憲”,逐漸將治權轉移給“第三憲”,最後轉換為“一憲”的政治權力轉移程就是統合。大陸將“統合”的原文integration翻譯為“一體化”,也就是兩岸從現有分治最終走向一體的過程。
  
  “兩岸統合”不是一個誰消滅誰的過程,也不是各走各的路的互動方式,而是一起共同建構、共同締造未來的路徑。在這個路徑中兩岸均需要共同努力,透過“共同治理”,兩岸截長補短,共同吸收與學習彼此的優點,改正自己的缺失,目的在為兩岸人民創造更大的福祉。透過“兩岸統合”,兩岸可以相互貢獻己力,實踐共同為整個中華民族創造福祉的目標。
  
  在和平發展期,透過統合共同體建制的建立與運作,兩岸在一些相關領域上進行“共同治理”,透過“共同治理”,兩岸彼此有了“共同參與”,因而才會產生真正的“互信”,也才會建立堅實的“認同”。
  
  兩岸可以在各種不同的領域建構實踐“共同治理”的“兩岸共同體”。歐洲統合的經驗值得兩岸思考。統合是一種“互為主體、共有主體”的結構,它既滿足了台北對於主體性的要求,也照顧到了北京希望兩岸同為一體的堅持。
  
  兩岸統合可以在各個方面推動,可以從非政府間國際組織開始(例如先前提的“兩岸三席”),也可以成立“兩岸海域共同體”,以共同研究、開發、維護兩岸在東海與南海的主權。在一些經濟實驗區,可以推動兩岸的“共同治理”,以形成制度性的結構關係。當然也可以從農業、文化、經濟等各方面進行,在這一方面,歐洲統合已經提供了大量的經驗可以供兩岸參考。
  
  統合一旦啟動,以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的“合”的結構可以開始壯大。歐洲統合之父莫內(Jean Monnet)曾經說過:聯繫性的政策很容易隨著政息而消失,但是當結構形成,結構本身就會產生組織的力量,因應外界的挑戰與強化自己。
  
  尋找任何可能建立“共同”的機會
  
  在思考兩岸如何建立有利於和平發展的結構時,我們應該將“共同”一詞放在兩岸所有政策的核心。在兩岸論述上應該以“一中同表”取代“一中各表”。面對問題時,即使有再深的歧見,兩岸也應該坐下來共同討論。去(2012)年12月的《台北會談》(內容請參考,吳東野,<強化兩岸認同互信、深化兩岸和平發展:2012年“台北會談”紀實,《中國評論》總第181期,2013年1月號)與今年(2013年)6月的《北京會談》,就是這個理念下執行的結果。在國際共同參與問題上,今年1月兩岸退休大使與學者已經共聚一堂,共議異同。(內容請參考,張亞中,<兩岸外交握手向前行:記北京夏合會>,《中國評論》,總第182期,2013年2月號)。今年6月,兩岸退休將領與學者也共同就如何在軍事安全上築信進行對話。
  
  “沒有參與就沒有認同”,“沒有對話不可能產生互信”。在兩岸關係的互動上,我們要鼓勵所有物質性的聯繫性的關係繼續並深化,但是在一些文化事務上也應該增加聯繫與創造結構。
  
  “身份”是區分“我者”與“他者”最容易的工具,因此,兩岸人民有必要在現有的兩種出自西方,以國家來界定“國民”身份之外,再創造一種以“民族”作為“身份”的認同標的。兩岸如果能夠共同推動“中華卡”(類似美國的“綠卡”)當然很好,在台北仍有困難的前提下,北京可以思考先行推動“中華卡”做為身份認同與政治參與的依據。擁有“中華卡”者可以享有長久居留及相當高的政治權利。
  
  兩岸也可以思考推動文字的趨同化。基於文字統一是中國數千來不會永久分裂的重要因素,兩岸可以推動兩岸“文字趨同化”,以鞏固兩岸的連結。兩岸也可以在中華文化基本教育上尋求教材上的趨同,以讓下一代的年青人有共同的中華文化記憶與價值信仰。
  
  兩岸共同豐富中國夢的文明內涵
  
  中國夢的目標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以實現百餘年來的民族偉大復興。在追尋中國夢的道路上,兩岸應該相互切磋、截長補短、共同合作。近幾十年來,兩岸在追求人民的“富”上都有著傲人的成果,在國家“強”方面,北京目前值得驕傲,但是在追求“善”的方面,台北的確有很多北京值得學習的地方。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它的意義,但是大陸也需要了解,既然是中國特色,就應該有豐富的中華文化內涵,禮運大同篇裡的“天下為公”四個字,不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終理想?台灣這幾十年在中華文化上的努力,以及所建立的公民社會,已為世人高度贊賞,不也是值得大陸積極吸收以豐富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涵嗎?
  
  西方國家也曾經有夢想,它們希望將其文明傳播給其它地區。從文明的進程角度來看,歷史上葡萄牙、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德國、俄羅斯、日本、美國等九個大國的崛起,都是西方文明勝出的崛起。它們都是採行現實主義的思維:一個大國的崛起,必是另一個大國的倒下。這九個大國之間看似有不同的崛起道路,但是其本質思維幾乎一致,從文明的角度來看,它們的“世界觀”(Weltanschauung)是西方基督教文明中“正義與邪惡”的兩元世界、“物競天擇”進化論下的“適者生存”以及資本主義“資源掠奪”等的組合。“以鄰為壑”是它們崛起時處理周邊區域的態度。因此,這些大國美夢往往是其它國家的惡夢。
  
  西方文明中的確有些好東西,但是中華文化有一些東西也是西方需要的。舉例來說,“仁”這個概念對於西方“物競天擇、優勝劣敗”論者是陌生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資本主義信仰者無法理解的,“是非存乎一心”、“設身處地”更是西方善惡二元論難以琢磨的。
  
  每一個民族與文化都有其特殊性。儒家文化雖然尊重個人,但是更強調社會的整體秩序與和諧。除了儒家思想以外,以我尊重的星雲大師在台灣數十年所推動的“人間福教”來說,他倡導入世、慈悲、和諧、寬容。無論是一般人可以了解的“三好”(說好話、做好事、存好心)或“四給”(給人歡喜、給人方便、給人希望、給人信心),都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為人、為社會的“善”布施因果。“人間佛教”在台灣,不僅弘揚佛法“善”的教義,也在文化教育、社會福利、社會安全上做出了偉大的貢獻。“人間佛教”不應也是“中國夢”編織時所需要的內涵嗎?這些都是台灣可以為中國夢所奉獻的地方。
  
  中國夢不應只是“富”與“強”,應該還要有“善”。在兩岸共築中國夢的過程中,台灣絕對是個重要的角色。透過兩岸統合機制所創造出來的共同治理,可以成為未來中國“善治”的結構,兩岸在中華文化價值上的相互吸收,則是中國夢不可缺的“善念”與“善行”。
  
  結語:透過建立結構共築中國夢
  
  中國夢不應該只是大陸單獨的夢想,而應由兩岸一起參與。中國崛起的目標是偉大復興,更是中華文明在世界上的再一次復興。如果我們以文明復興為目標理想,那麼以台灣對中華文化的理解與實踐,台灣應該可以在中華民族“文明崛起”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歷史的進程不會因為個人的期待而停止。國、民兩黨目前對於兩岸政治關係的認識其實是不利於台灣的未來的。“分、離”是不智的判斷,“逃、避”無法解決問題。(請參考張亞中,<台灣多元視野下的兩岸關係>,《中國評論》,總第186期,2013年6月號)如果台北不能引導兩岸的進程,那麼北京就會嘗試主導。馬英九能夠迴避多久,要等到習近平調整其戰略目標時才被迫上談判桌?民進黨呢?與馬英九一樣,還是更退縮?
  
  如果國、民兩黨持續以“分、離”的基本政策面對中國大陸,那麼注定會在“中國夢”的築建過程中缺席。果真如此,就兩岸來說,台灣將在兩岸未來發展的過程中被迫失去發言權;就中華民族而言,中華民族也失去了一個台灣可以豐富中國夢內涵的機會。
  
  兩岸應該繼續強化現有的聯繫性關係,但是也必須透過政治性的安排,讓兩岸之間形成一種“合”的結構性的關係。這個結構性的關係必須以兩岸目前的法理現狀為基礎,也必須以不違反兩岸追求統一的憲法目標的原則。兩岸可以在“和平協議”、“軍事安全”與“國際共同參與”三方面達成共識並形成結構,這三大面向可以在同一份兩岸和平基礎協定中處理,也可以分不同協議規範。
  
  除此三大面向以外,兩岸可以在其它政策上建立“共同治理”的結構,不論是經貿、海洋、交化、農業,都是兩岸可以嘗試努力的方向。我們也期盼看到“中華卡”儘早成為兩岸人民的另一個共同的“身份認同”,也期待台灣可以提供大陸更多中華文化的價值,讓整個中國的崛起不僅是富與強,也有更多的善。
  
  我們期待兩岸共同攜手圓夢,圓一個百年以來中華民族引頸期盼的夢想。在中國夢的目標下,兩岸有什麼歧異不能包容,有什麼問題不能化解?只要有情感與智慧,兩岸共築中國夢應該不是件難事。時代在考驗兩岸,中華民族復興的百年夢想也在等待兩岸。

  (本文為參與《北京會談》所寫,原刊載於《中國評論》,2013年7月號,總第1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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