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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經貿合作區:中國實踐“和諧世界”的經濟註腳

  2006年11月26日,一個普通的日子。然而,她卻註定要載入中國經濟發展史冊:就在這一天,中國首個境外經貿合作區——巴基斯坦中國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暨海爾-魯巴經濟區正式揭牌,宣告中國邁出了在海外共同發展經貿合作區的第一步。

  據商務部透露,中國計劃在未來十年左右,在海外設立五十個境外經貿合作區。其中首先是設立在中國周邊國家;其次是在非洲及拉美國家建立經貿開發區:2月4日,國家主席胡錦濤為中國在非洲建立的第一個經貿合作區——尚比亞中國經濟貿易合作區揭牌,標誌著中非經貿合作躍上新台階;第三步是在歐美等發達國家設立高科技合作區。

  中國建立境外經貿合作區意義十分重大:她不僅同中國應對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貿易不平衡以及實施貿易轉型、解決貿易摩擦,並為中國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走出國門,開闢海外市場,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發展的平台;更是貫徹中國近年來在國際社會積極提倡建構“和諧世界”構想的具體實踐。按照中國對於“和諧世界”的解釋,其主要內涵為“持久和平,共同發展,共同繁榮”。建立境外經貿合作區,就是實踐“共同發展”,以達至“共同繁榮”的目標,為構建“和諧世界”打下經濟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在二十一世紀初提出建立“境外經貿合作區”的構想與具體做法,完全不同與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對外經濟援助的模式。中國的“境外經貿合作區”,是以企業為主導,而國家只對投資環境與項目實施審核並提供一定的開發啟動資金與專案貸款。換言之,就是基本按市場化要求進行運作,以有利於東道國及中國企業的利益為原則,真正貫徹“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理念,以達致雙贏的結果。

  建設經濟開發區乃至經濟特區,是中國經濟大獲成功、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保持至今高速發展的關鍵所在,也是舉世推崇的“中國模式”精華所在。在海外設立經貿合作區,既是“中國模式”的全球推廣,又是中國負責任大國表現的具體作為。將中國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透過設立“境外經貿合作區”的方式與東道國分享,有利於發展中國家儘快調整自己的發展政策與策略,儘快與國際經濟接軌,儘快提升自己的優勢產業,提高產品競爭力,以融入全球化發展大潮之中。

  “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這句古老的東方哲語,道出了中國為何要建立“境外經貿合作區”的奧秘。相信“境外經貿合作區”帶給東道國的不僅是資金、技術和合作專案,更能帶來一整套具有現代意識的開放觀念和管理方法、規章制度。這才是中國設立“境外經貿合作區”的真正意義所在,也是中國領袖毛澤東所言“中國應當對人類作出較大貢獻”的偉大實踐。

  (原載2007年3月號《中國評論》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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