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説:“我們對台大政方針是明確的、一貫的”。有台灣朋友問:大陸對台大政方針從“解放台灣”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其間的一貫性是什麼呢?
在我看來,至少有三個原則是一以貫之的。
其一,“一個中國”的原則,實施“解放台灣”的計劃,或者貫徹“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方針,堅守的都是一個中國的原則,都是一個中國原則的堅守;
其二,和平優先的原則。“以和平統一的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一樣,和平亦是“解放台灣”計劃的本來應有之義。1949年以後的若干年裏,大陸對台文宣(包括廣播、海漂和空飄宣傳品)呼喚駐台官兵投誠起義,爲的正是“和平解放”。
其三,尊重台灣同胞當家作主願望的原則。1949年,謝雪紅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提出了處理台灣問題的五點意見,其中包括“台灣解放後,應立即建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實行民主自治,省縣市長一律由人民直接選舉。本省居民不分省籍、黨派、性别,除由法律剝奪或停止公權者外,均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於各級人民政府之官吏及其他公教人員的任免,保有最後決定權”。中國共産黨黨員謝雪紅闡述的是尊重台灣人民當家作主願望的原則,説的是“台灣解放”後應遵守的原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構想體現的也是充分尊重台灣人民當家做主願望的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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