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4日電(作者汪毅夫)牛糞在澎湖舊有牛後、牛柴的雅稱。清人陳廷憲《澎湖雜咏》有句並注曰:“更從牛後傳薪火,曝向斜陽勝采樵(澎無薪木,民以牛糞曬干炊爨)”;徐必觀《和前刺史陳廷憲〈澎湖雜咏〉》有句雲:“近時牛後同薪桂,鼻觀微聞百草謦”;周凱《澎湖雜詩》和劉家謀《海音詩》也各有“但願船多什物賤,不需牛糞做柴燒”和“辛苦耕海朝暮偕,饑來薯米爨牛柴”句。
比陳廷憲等人更早數百年,汪大淵《島夷記略》(1350)已記録澎湖民衆“爇牛糞以炊爨”的生活情况。作爲名著,《島夷記略》的另一條記録更加引人注意:“地隸泉州晋江縣。至元間立巡檢司,以周歲額辦鹽課中統錢鈔一十錠三十五兩。别無科差”,詳記了澎湖的行政隸屬、官署設置和税種税額,是“台澎自古屬於中國”的證言。這裏有兩個學術問題。其一,元代“至元”有“前至元”(1264-1294)和“後至元”(1335-1340)之分,汪大淵所記“至元間”指的是“前至元”還是“後至元”呢?據《元史》之《世祖本紀》和《食貨志》的記載,“前至元”二十五年(1288)正月,毁中統鈔板,停止發放中統鈔、改用至元鈔;“前至元”二十六年(1289),“令天下鹽課以中統、至元鈔相半輸官”以加快中統鈔的回收並進而停止使用中統鈔的進度。據此可以推知,汪大淵所記澎湖巡檢司没立的“至元間”爲“前至元”間;其二,據《宋史》之《汪大猷列傳》、宋人樓鑰《汪大猷行狀》及明人黄仲呢《八閩通誌》的相關記載,宋干道七年(1171),泉州太守汪大猷已在澎湖“作屋二百區,遣將留屯”。實際上,另據明人何喬遠《閩書》,汪大猷的前任王十朋在宋干道四年(1168)已有文呈“請添屯寧寨水師守御”澎湖。泉州官府在澎湖設官、駐兵的時間當始於或早於宋代干道年間。
從王十朋、汪大猷、汪大淵,從宋、元迄於今日,泉州官府在澎湖設官、駐兵的歷史已是800餘年。
我曾有澎湖訪學訪古之游,深深愛戀美麗的澎湖列島。
(2018年2月3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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