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作者汪毅夫)昨日,我在《台灣舊詩和現代生活裏的“三正”》説到夏曆正月,説到“夏曆較合於農時,故又稱農曆”,臨末還説:“奉勸忙於‘去中國化’的人,别瞎忙了,好好過個年,好好做個有年有節、有禮有數、有大有小、有規有矩的中國人罷。”
據報導,在台灣近日還真的有人提問:“我們今天還在跟隨中國農民系統的農曆,是不是很廢呀?”
“年兜時節”、“正月正時”不要“教示囝仔”,這是古訓。面對無知的問題和提問人,我想心平氣和地講一段有關“農曆”的故事。1895年,日人入據台灣後,即將光緒年號改爲明治年號,甚至在登録户籍時將台灣人生卒年裏的中國年號如道光、咸豐、同治、光緒一一换算爲日本年號;紀月、紀日則從農曆一律改用新歷、廢止農曆。應該認爲,改年號和廢農曆屬於日人的文化侵略,是政治問題;而使用新歷涉及的問題,包括是否采用新歷同農曆對照的辦法來推行新歷,則屬於技術問題。日人出於政治考量而不顧及技術問題。這給台灣人的日常生活造成諸多不便。須知,祖先的紀念、神明的祭拜、農事的安排、商户的“交關”(生意往來包括結算和兑付),乃至起厝(蓋房)、娶某(娶妻)選擇“好日子”以及“算八字”(測生辰八字即算命)等都離不開農曆。於是,福建泉州著名的“擇日館”洪潮和繼成堂推出了“專售台灣”的《洪潮和通書》,即新歷和農曆相對照、新歷和農曆合併的曆書,在台灣銷量很大。1911年辛亥鼎革,民國政府推行新歷,並按照臨時大總統令和參議院决議,内政部於1912年2月頒佈《中華民國元年新曆書》,新歷、農曆并存,新歷加星期、農曆附節氣,但删去了吉凶神宿的内容。這樣一來,原本“專售台灣”的《洪潮和通書》在大陸也大有銷路。爲防盗版,民國初年的晋江縣知事(清代稱知縣,民國初年稱縣知事,後改稱縣長)還發佈保護《洪潮和通書》版權的《晋江縣公署布告》,文稱“洪潮和於前清雍正年間由欽天監奏準在泉城開設繼成堂擇日館,迄今二百餘年。所造通書,月份、節氣與春牛圖,悉與憲書吻合。發行以來,民間稱便”雲雲。我曾見1929年版的《洪潮和通書》,書前有“專售台灣”字樣,並有“參校門人”名録400人,其中“台灣門人”140人。
從1895年以來、自1912年以降,新歷、農曆並行不悖,民間稱便,良有以也。倘若今日有人出於政治考量,將“農曆”列入“去中國化”清單,則其人當被歷史列爲“廢人”,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2018年2月7日凌晨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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