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1日電(作者汪毅夫)在全國台灣研究會主辦的“第十届兩岸青年學者論壇”上,有青年朋友問我:近年,宋楚瑜、陳長文等台灣名人談過“一國良制”,這是解决台灣問題、實現和平統一的良策嗎?
當然不是,“一國良制”非良策也!
首先,什麽才是適用於兩岸的“一國良制”是一個可以説不休,而倡言者、申論者自已也道不清的話題。1930年,魯迅翁在批評胡適、樑實秋等名士的“好政府主義”時説:“他在藥方上所開的却不是藥名,而是‘好藥料’三個大字,以及一些嘮嘮叨叨的名醫架子的主張。不錯,誰也不能説醫病應該用壞藥料,但這張藥方是不必醫生才配摇頭,誰也會‘將他褒貶得一文不值’(‘褒’是‘稱贊’之意,用在這裏,不但‘不通’,也證明了不識‘褒’字,但這是樑先生的原文,所以姑仍其舊)的”。同“好政府主義”一樣,看了“一國良制”這張藥方,誰也會摇頭,誰也會把它貶得一文不值。
其次,“一國良制”是爲杯葛“一國兩制”而提出的。據我記憶,比宋楚瑜、陳長文的申論更早,1990年10月4日,郝柏村已倡言“一國良制”。他在“行政院院會”上説:德國統一的事實證明,只有好的制度統一壞的制度,而壞的制度必須接受好的制度。台灣要的是“一國良制”,即是以民主、自由、均富的方式及制度來統一中國,而不是中共的“一國兩制”。在今天,這番言論除了自欺不會有欺人的效用。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貧窮的東德實施了多年的是東德的制度,它不能“證明”社會主義、更不能“證明”大陸實施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壞的制度”。“德國統一的事實”也根本不能“證明”,“一國良制”是“統一中國”的良策,恰恰相反,由於它的出發點是扺制“一國兩制”的積極意義,因而它是完全消極、完全不可取的意見。
習近平總書記説:“我們理解台灣同胞因特殊的歷史遭遇和不同的社會環境而形成的心態,尊重台灣同胞自己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願意用真誠、善意、親情拉近兩岸同胞的心理距離。同時,台灣同胞也需要更多瞭解和理解大陸13億同胞的感受和心態,尊重大陸同胞的選擇和追求”。讓我們共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共同協商“‘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實現方式”,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貢獻“意見和建議”,貢獻中國人的“智慧”!
(2018年3月30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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