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7日電(作者汪毅夫)清人盧德嘉《鳳山竹枝詞》有句曰:“鳳梨山下是儂家,郎若閑時來吃茶”。吃茶、吃酒是閩南話,也是古語。《水滸傳》裏就有“這人從來不與我吃酒”的話,《論語》“沽酒市脯不食”更是飲(喝)、食(吃)通用的先例。閩南話裏還有“吃煙”(吸煙)也是古語,清人趙翼《陔餘叢考》記:“崇禎末,三尺童子莫不吃煙矣。”
我最喜“茶文化”之名,説起吃茶來、或者吃茶説起來,滿滿當當地全是文化。譬如説茶具罷,舊時一把茶壺配四塊茶杯是規制,閩南人(包括台灣的閩南人)吃茶時會這麽説:四塊茶杯一支茶古(茶壺),一個查甫(男人)一個某(妻子)。這對有“齊人之福”非分之想的男人自然是告誡。天天吃茶天天“教示”(閩南話,教訓也),他自然想也不敢想了。他家女人便説,如此甚好!若果吃茶的客人多於或等於4,加上泡茶的主人,杯子不敷用了咋辦?正規的做法是,主人斟滿四杯茶,雙手一伸説“請”,客人要彼此惦量,按輩份和年紀相比較,輩份最高、年紀居長的首先舉杯,其餘的按序而來,第一組吃完,個個夸奬茶好湯好泡得好。主人心裏歡喜,滚水洗杯,滚水冲泡,再斟四杯、再伸手説“請”、再依序舉杯,主人要自謙禮讓客人。這是在尋常百姓家,這規矩唤做“在家論叔侄”,講究的是長幼有序、賓主有禮;若在官場吃茶,另有規矩叫“在外論官職”,無理亦無禮,讓人看了都煩。
吃茶去,還是一句禪語。説的是萬法如一的道理,典出《五燈會元》。
(2018年4月6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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