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8日電(作者汪毅夫)話説1916年4月,汪洋受福建巡按使(後改其官名爲“省長”)許世英委派,到台灣“參觀勸業會開會”。汪洋於4月4日從福州馬尾登船到基隆。在台北參會後遊歷台北、台中、嘉義、台南,24日從基隆登船返回馬尾。歸來後,汪洋成《台灣視察報告書》(中華書局1917年版),詳記其台灣所見所聞,收羅頗豐。書中收録128張照片,其中有“薙髪匠”(見圖),其圖片説明是:“薙髪匠有兩種。一則在店鋪營業,一則荷擔薙髪器具遊行市中,於街頭巷畔隨客所需,爲人薙髪。”
薙髪就是剃頭(薙,音、義與剃相同)。圖中立者二人爲剃頭匠,坐者二人爲顧客。圖中可見櫃式坐椅(櫃内可置剃頭器具),這是剃頭擔子的一頭,另一頭是爐子(亦可見於圖中),可燒温水用於洗頭(民諺“剃頭擔子一頭熱”乃出於此也)。最可注意的是,圖中顧客二人的髪辮以及剃頭匠二人與顧客二人相同的髮型(剃頭匠二人應該也是留有髪辮的)。日據台灣當局於1912年推行“斷髪”即剪辮,不從者按《保甲規約》處罰。
此前,1902年《台灣民報》有文説:(從1895年到1902年)“在這漫長的八年間,總督府所經營的統治政策,究竟對新附的土民有多大的感化呢?我們先看輦轂之下的首府台北,究竟有幾萬幾千人斷了髪穿西裝呢?很可憐很遺憾,一計算起來,斷髪者只有李春生、辜顯榮等28人,八年間大治統的結果,斷髪土人只有28人!把它分攤八年,每年斷髪的土人只有3人强,這種治績豈能對得起皇上(天皇)呢?實在很遺憾、很可憐”;此後,1916年汪洋在台灣的街拍尚可看到確認的和疑似的髪辮各2條,實在很可觀、很可注意。
1920年,魯迅翁有《頭髮的故事》,所記也事關髪辮,也是“中國人因這不痛不癢的頭髮”而有的故事。
(2018年5月27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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