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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110. 閩台曆史上的“奶丫頭”

  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作者汪毅夫)2012年,我在厦門大學婦女性别研究培訓基地的學術報告裏説:“閩台兩地,事事相同,連社會問題也大體相同”。閩台曆史上的“奶丫頭”即其例也。

  清道光十三年(1833)“調台灣署鹿港廳事”的陳盛韶在其《問俗録》記:“使女曰丫鬢,閩人日丫頭;乳母曰乳娘,閩人曰奶媽。台灣别有奶丫頭。……使女終其身,主人不嫁賣,不管束,聽其野合,不以私胎爲嫌。生女或致之死,生男或所私者抱去,不則,主人仍育爲奴。於是丫頭有奶,乳哺四雇,别其名、貴其值,日奶丫頭”。清道咸間任台灣府學訓導的劉家謀在其《海音詩》(1858刊本)裏亦有記日:“婢皆大脚,老不遣嫁,聽其野合生子。既生,則去子留母,使乳已子,或鬻他人得重償,謂之乳嫻。嫻,音如間”(按,閩台兩地也俗稱婢女爲“查某嫻”)。當然,劉家謀也記録了“婢作夫人亦有時”的狀况,當婢女被迫同主人有了性關係,其地位不變、“執役依然”。至於婢女同主人生子後的生存狀况,光緒間遊幕厦門的陶浚宣在《鷺江老婢行》和《續老婢行》(按,鷺江是厦門的别稱)記的是:當主人漸失對婢女的興趣,“主恩一朝斷,棄我忽如遣”,婢女被逐出主家而其子女須留在主家,“俗謂之去母畄子”。劉家謀所記“去子留母”和陶浚宣所記“去母畄子”,對於女性、對於母親是多麽殘忍的打擊!

  閩台曆史上婢女的生存狀况涉及了人口買賣、過度勞役、低生活水準、身份歧視、性禁錮、性侵犯以及受教育權和婚姻自主權被剥奪等多方面的社會問題,這些問題的性質是相當惡劣的。

   (2018年6月13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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