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作者汪毅夫)日本學者夫馬進《中國善會善堂史》謂:“福建自古以來就以溺女之風的盛行而聞名。但在本研究涉及的52處州縣之中,在雍正二年發佈建立育嬰堂的上諭之前,只有清流縣設有一處建於康熙四十五年的育嬰堂”。宋代政和八年(1118)朱熹的父親朱鬆在福建政和縣尉任上撰《戒殺子文》,其文有“自予來閩中,聞閩人不喜多子,以殺爲常,未嘗不惻然也”之語,可证“福建自古以來就以溺女之風的盛行而聞名”。但是,據我的研究,清代“雍正二年發佈建立育嬰堂的上諭之前”,福建的育嬰堂並不止“清流縣設有一處建於康熙四十五年的育嬰堂”,另有建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的松溪生生所,建於康熙四十一年(1672)的漳浦育嬰堂,建於康熙四十二年(1673)的長泰育嬰堂,以及康熙四十四年(1675)李斯義在福建巡撫任上在福州、並“檄行八閩”可能也在福建其他地方設立的育嬰堂。
夫馬進又謂:“清代人普遍認爲育嬰堂是宋代慈幼局的繼承者”。但是,清代閩人另有一種看法:育嬰堂是宋代舉子倉的繼承者。如,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當福建松溪建置生生所(育嬰堂)事竣,知縣潘拱辰爲之記,開首就説“邑舊有舉子倉六處,蓋因俗尚寡恩,凡貧民生子不能畜者,多溺不舉,而女尤甚。以致古之鄉先生,捐金置買公田,積谷以濟之”。又如,干隆《泰寧縣誌》記:“育嬰堂在宋時已有之。官立乳母,育細民舉子之不能育者。(宋)紹興五年,楚州人王洋知邵武軍事,以建、劍、邵、汀四州,細民生子多不舉,奏立舉子倉,逐鄉積谷。貧民育五月以上書之籍,至免乳日,授以米一石三鬥”。據明代福建省誌《八閩通誌》,宋代福建建寧、汀州、邵武、延平四府設有舉子倉107所。創立舉子倉的宋紹興五年(1135)比創立慈幼局的宋咸淳元年(1265)要早130年。
干隆《台灣府志》記:“直省各州縣,並設普濟、育嬰二堂,台郡以在海外獨闕。顧台地土著者少,户口末繁,嬰孩從無棄者”。據我所見史料,台灣最早的育嬰堂是清咸豐四年(1854)建立的“台郡(府)育嬰堂”,其時台灣社會正從移民社會轉型爲定居社會,定居者漸多、户口漸繁,溺棄女嬰也漸成爲社會問題。與此相應,台灣各邑(縣)也漸有育嬰堂的建立。
(2018年6月21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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