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作者汪毅夫)近日到杭州參加連横《台灣通史》學術研討會。兩岸學者聚在一處,會上會後談論的總是連横他老人家。我也參與説長道短,談瞭如下意見:
1.《台灣通史》已傳世100年。鄧孔昭教授的《〈台灣通史〉辨誤》屬於歷史著作的後續工程,對《台灣通史》的後續傳世具有正面的意義。現在是時候策劃出版《台灣通史》注解本;
2.連横被新文學的倡導者批評爲“舊文學的堡壘”。實際上,在日據時期的台灣堅守舊文學具有反抗日人“去中國化”的正面意義,“舊文學的堡壘”應被視爲一個贊譽。當然,堅守舊文學是正面的,反對新文學則是蛇足、是負面的。同理,新文學的倡導者也不當將“反對舊文學”作爲普遍號召;
3.連横曾撰文支持日據台灣當局的“鴉片特許令”,我們不必爲尊者諱。另據我所見資訊,當1923年日本民商法“延長”施行於台灣,連横曾參與瀛社組織的《民商法施行所感》征詩評選活功。連横響應日人在台灣的立法,應該是對台灣社會法制化有所期待。然而,對惡法、對日人在台灣立法屬於惡劣的侵略行爲缺失警省的立場,則是不應該的。
4.關於連横同章太炎的關係,從章太炎爲《台灣通史》撰序可見其概。10年前,我在《從〈台灣詩薈〉看海峽兩岸舊文學的交流》(收拙着《閩台地方史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曾披露,連横在《台灣詩薈》選刊章太炎詩12首並爲之題跋;
5.有台灣學者在會上報告,連横曾允爲王香禪作傳,却作了《鄭慧修女士傳》。“對此,當年王香禪不解、今天我們也不解”。我的看法和説法是,生不立傳是古訓和古來之規制,當年王香禪還在世,連横當然不會爲她、爲生者立傳也。
(2018年7月24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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