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0日電(作者汪毅夫)關於清代職官制度,有不少復雜而有趣的話題,譬如清代的京官。相對於地方官而言,京官指在京師中央系統任職的官員;在京師中央系統任職的官員裏,相對於朝官(又稱昇朝官)來説,京官則指不預常朝、職務較輕的官員。
《北京漳郡會館録》卷首《會館規約》規定:“本館輪流京官一位,收掌簿籍,主持賓祭,爲館長正(按,即正館長也)。三考官一位,爲館副(按,即副館長也),鎖鑰料理會館中一應事務,務各一年交代”。輪流來當館長的“京官”,當然是“不預常朝,職務較輕的官員”;而一年一任(干得好應該可以連任)的“館副”則是“三考官”。“三考官”是職官系列裏的特殊品類,它是未入流經“三考”而入流的八、九品官員,未經“三考”、未入流者在習慣上也附於“三考官”。清人袁枚《隨園隨筆》卷九記:“三考者,試流外之官也。一曰書,二曰計,三曰時務。蓋較之試進士科之身、言、書、判,僅少其一耳”。清代官制,於九品十八級以下,設翰林院漢孔目、部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崇文門副使及地方各縣典史等未入流文職官,其品級低於、附於從九品。未入流官經“三考”取得八品或九品官,稱“三考官”。《北京漳郡會館録》對此有個説明:“三考者,則八、九品者”,其《三考官捐金姓氏》所記“三考官”包括了經“三考”入流的縣丞(正八品)、府經歷(正八品)、天文生(九品,不分正從)和吏目(從九品),也包括尚未“三考”、尚未入流的典史和驛丞(附於從九品)。看來,清代的京官在習慣上也包括低於從九品、附於從九品的“流外之官”。
(2018年8月10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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