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作者汪毅夫)厦門名刹南普陀寺門前有一口放生池。百餘年來,池中放養的水族受到很好的保護和餵養。池畔有碑,嵌砌於池之基墻。其文略謂:“光緒丁未春,菩薩降鸞示,鑿一池爲放生,蓋將俾水族生生不已之機,非徒壯寺外之觀瞻也”,文末落款爲“光緒三十四年十月吉旦,興泉永道劉慶汾、候補道員劉元勛、同知銜楊鵝飛、住持僧喜參。陳士章、楊鵝飛、劉君才、楊在田、王興雲同泐石”。“菩薩降鸞”顯然不是佛門的做法和説法,參與其事的“住持僧”應該不會這麽做、也應該不會這麽説。厦門南普陀寺前鑿池放生不是佛門的宗教活動,而是官、紳、民、僧共襄的民俗活動。在厦門方言裏“放生”讀如hongsing。
然而,厦門另有一民俗也叫“放生”,在厦門方言却應讀爲bangsni。
清人蕭寶芬《鷺江竹枝詞》之《放生》詩有注曰:“俗有老艾未能生育,亦復多納婢妾,每任外交乞種,謂之放生”。此俗出於多子多福之想:“老艾”爲求多子而“放”(讀如bang,解除約束也)婢妾“外交乞種”以“生”(讀爲sni,生育也)子。
實際上,閩南文化復蓋的其他地區如台灣,也同厦門一樣,古來有“放生(hongsing)”之俗,古早則俗有“放生”(bangsni)之例也。
(2018年10月26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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