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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河東——出校門後三件事

  一個人寫自己,説易也難,難在客觀——即便自以爲非常客觀;寫自己之半生則更難,因爲尚未蓋棺。50歲時可能被稱豪杰,不小心多活了幾年反而成了姦逆,或者正好倒過來。當然更多的人是愈活愈平庸、愈碌碌無爲,本人即在此列。

  20歲時雖無甚建樹,但雄心正盛,所涉多廣。因此問農中同事自己優秀幾何?同事認真打量,嚴肅斷言:當選當年北京“十大杰出青年”有難度,但入圍“二十大”應該有戲。於是自己很是飄然一陣。直至視野漸大,方知天高地厚。後30年辦社團創公司雖説未掀大浪,也算昇入“老總”級别,很辦過點兒正事,於今呢,則淪落到跟在老婆屁股後亦步亦趨,知了天命之後還當上專職“奶爸”,故酒後每每撫今追昔:奶爸莫提當年勇,常使好漢泪沾襟。

  “奶爸”自然不入流,所以我早就自稱“社會閒雜人員”——還不光“自稱”,上世紀末送家父去腫瘤醫院住院的路上,一向不太理會我的他忽然説:“你錢挣的也差不多了吧?以後干點兒正事吧!”我愕然回問:“那您覺得我這些年就没干過正事?”老爸無言,入院後没多久就奔了香山墓地,我也没轉向他指引的正道,直到閒雜成了一個美國小女孩的奶爸。

  如今按主編要求,人人都得自述30年,全説不可能,也太啰嗦,選表三件跟奶爸一樣不入流的小事吧:打架、换筆、查封。

  打 架

  此事發生於1985年前後,在我工作過的北京外國語大學,演化成了流傳較廣的傳奇。禍因乃我操辦北外文學社,因而結識英語系一頗具文學創造才能的女生,並與之雙雙墜了什麽網什麽河。彼時我有妻室却常帶此女出外招摇,諸多北京同學得見其人,料想記憶猶新?伐林至今酒後還做義正辭嚴狀,回憶當年斥我此舉如何不德。

  不德則必遭報應,盡管我使盡渾身解數以歡其心,但女生還是以我未離成婚而深感痛苦爲由,與校園門口一發廊小老闆迸發一夜情;而小老闆得知她這段委屈後頓時點燃義憤怒火,擬召集門口販瓜賣菜的十餘人組建正義之師進校除惡。此時這女生又頓生憐憫,恐我滅頂,趕回報信要我避其鋒芒。我急將信息通報筒子樓内諸青年同事。聞聽校外小販將襲,衆鄰群情激憤,一面讓女生速速返告小老闆等,校内已是衆志成城,更相約兩小時後在校圖書館前廣場一决;一面廣泛通告各自班内男生到現場觀戰兼防意外。正當衆人興冲冲各自搜找武器時,學院保衛科長黑臉尋來,言各校門已嚴加封鎖,他决不允許這一駭人群毆在校内發生,若非辦决鬥一事,必擇地另行。此時小老闆一方似也有所變,於是雙方約談,兩人談妥均不得插手施壓,由該女生自選情郎。女生痛苦抉擇,表示仍屬意於我,於是一篇八卦社會新聞頃刻灰飛煙滅。

  此事方了,女生畢業,順利分配到某文藝研究單位,另開一片天地。我本應自知此情當斷,但是人在情場,智商全無,反倒以功主自視,怨她寡情,窩火使氣,終至某日忍耐不住,借探病之名尋入女家並動手打人,後被其父破門喝退。此舉令女生痛心疾首,遂在單位團支部生活會上訴苦傾冤,引得支部内若干男團員拍案而起,决定群英救美,於一週末夜由女生引路,埋伏於我宿舍門前,熄燈屏氣。待我摸黑開門時,説時遲那時快,突然一前熊抱、一後扼頸。本能之下,我依托地界熟稔,順手拽出竈頭炒鍋,亡命掄甩,前掄將熊抱者頭頂砸出一月牙血口,後甩則把扼頸者門牙打掉兩顆,我面頰亦傷。此時走廊兩側屋燈争相亮起,他們數人捂傷鼠竄,我那時也失去理智,不顧傷痛,借光將炒鍋飛向正在樓梯口偷窺之女生。嗣後我又砸上女生家門尋人鬧事。女生父見此,便與我同赴派出所求得公正裁决,恰好對方數人也來報案,於是民警當場秉公斷之:其一,我與女生之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其二,打架不對,各療其傷。

  次日女生向母校校方舉報我的罪行,我爲自辯,不得已上交女生數年來信,遂受嚴厲訓斥却未得處分,而北外從此竟添一俗語:“要打架,找張樺。”且確有若干人等邀我助之,均被我婉拒,自承並非“死士”,當時英勇概因豁命自衛而已。傳聞女生後嫁與被我開瓢的團干,年餘離异;又在國内重磅雜誌上發多篇小説將我寫成“惡人”。

  十年後在原文學社諸好事者撮合下再見一面,她埋怨與我的初戀誤她一生。此言令我惶惶,小心探問現有何難處?她叙説打印機聲音過大屢被鄰居投訴,我忙購一新型噴墨打印機奉上,懸想於人於己總算能稍稍促進和諧一把。

  一直未提其事中受傷最烈、我最對不住的,應算鄙人前妻。不過那是另一個跌跌宕宕的故事,得閒另叙。

  换 筆

  眼下作家、詩人創作曠世杰作,都不再是攤開白紙奮筆直書,而是面對電腦奮鍵直打了。説此事極大地、成倍地促進了中國文學的生産力,當不爲過。據説只剩下三兩位文豪還頑固地痴迷於用筆寫詩作文的樂趣。但是作家舍棄鋼筆,改用電腦,最早的推動者是誰?恐怕都爲人淡忘了——那就是我。

  這事要從我1992年下海創辦艾迪爾公司説起。

  “艾迪爾”,取英文idea之諧音,當時還允許取洋名,95年中國《公司法》誕生後即不準,我不得不爲它後來的“弟弟”“妹妹”靠上一個絶對民族化的名字“愛德和”。

  艾迪爾也好,愛德和也罷,20年彈指一揮間,他們就像我們公司商標上的水滴,依然是一滴水,甚至都没漲成一盆,更遑論江河湖海。標誌本意是智能如水般流動,没承想却精準預示了它永遠是小不點。這首先證明其主創者絶非優秀商人,連票友都算不上;其次它也許還印证了商海兇險,絶非入海即能撈錢。

  1988年應該是我一生中小爲得意的一年,北外責成由我領衔主編全國外語院校通用的《中國當代文學史》,記得我還請陳晋、黄子平等以專家身份在編書籌備會上神侃一回;同時將本係一領導告至學院,就因爲他本來主業是古代文學,却悄悄將自己名字寫爲《中國當代文學史》的主編,而讓我任干活的副主編,我面對主管科研的院領導怒拍胸脯道:“要我干就是主編,要麽他干。”敢放此言,皆因我知此人不行。這是一。

  其二,是我那篇報告文學《京華建築沉思録》雖然發表之前運交華蓋連連碰壁,發表之後却咸魚翻身大獲青睞,到這一年小計,連奬金帶稿費竟得銀四萬有餘,平均每字一元,這在千字十餘元稿費的年月可謂一筆巨款——當時我月薪也不過百元呢。

  三是學院有意派我赴美講學一年,且有意破格晋我爲副教授。也許是有人作梗,也許是真心想讓我早出學術成果,係主任語重心長勸我將赴美教書推讓一年,專心主編好《中國當代文學史》,評上副教授再出國,美刀會拿得更多且又高風亮節,於是我便同意了。這一同意不打緊,就此改變我的人生:替代我去美國教書的那位同事,一年後和其它所有大陸學者一起拿到了美國緑卡,而我却因爲在那個“春夏之交”組織“教工送飯隊”且自封“隊長”,而被停職審查,直至拒絶在處分决定上簽字而“被離開”講台。

  離開了講台就必須换個活法。首選自然是“下海”,這意念源於1987年我曾向出版社報過一個“老闆們”的選題,且從内蒙滿洲裏到福建石獅,自費數萬元采訪了上百位民營老闆。後來書雖未成,却與其中一些老闆成爲朋友,幫助他們創意、公關兼與媒體溝通,贏得其激賞,建立自信。譬如我作爲“頭牌專家”全程參與了百龍礦泉壺的宣傳策劃,雖然獲銀無多,但從此知道自己在廣告上有多大胃口、多大潜力,並有了可向外展示的信譽砝碼。

  我最初是想辦一張消費類小報——它就是曾經紅火一時,而今奄奄一息的《購物導報》,20年前,它全部20張嶄新的記者证都攥在我手裏,可我當時却恨不能一把火把它們燒掉。

  誰都知道中國的媒體絶不能爲私人所有,而當時國家規定每個部委只能辦一報一刊。陳建功介紹我去找某部報主編,恰逢主編早想再辦一報,只是苦於新聞出版署拒給報號,於是當下協議,報號由我自費申辦,待事成後,該報由我承包三年。

  建功繼續引薦,我繼續在有關權力機構和權威人士間穿梭。半年後,報號終於批復,可那位主編却突然變卦,藉口上級指示主要領導必須内派,只答應給我負責經營的副社長一職,且年年必須上交500萬,否則罷官。我見承包無望,想起“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古訓,於是忍下心頭惡氣,退而詢問,能否給我4版廣告版面,以補我爲報號所耗數萬銀兩?不知他腦筋怎麽搭錯,竟再次拒絶。我一怒之下,手持前後兩份彼此矛盾的協議,找到該部部長的哥哥嫂嫂,請他們找部長弟弟管教一下出爾反爾的手下。

  兩位老革命家一聽義憤填膺,真去找了部長弟弟。但回來後嘆口氣説:“部長説他們那兒這種事挺多,他也管不了,况且它是組織,你乃個人,連個名份都没有,這辦報的官司你怎麽打呀?接受教訓,回去趕緊籌備個組織吧。”

  建功也勸我:“兄弟,别老蹲糞坑裏聞臭,辦個公司,我邀請作家,你去拉計算機廠家,咱們一起給作家們‘换筆’如何?”

  嗯?這個點子好。那時是上個世紀90年代初,中國的市場經濟剛剛起步。計算機的品牌機又少又貴,市面上主要以自攢雜牌機爲主,而作家皆因缺乏基本常識而視買計算機爲畏途。那些攢計算機的後生們,没聽説過、更懶得管你是王蒙還是楊沫,稍有空子便以無當有、以次充好。品牌機呢,則還不懂得邀請那些民衆如雷貫耳的社會名流作代言人。

  恰好碰到陳建功酷愛計算機,憋了一肚子要爲計算機鼓吹的熱氣,也恰好我剛下海做廣告,於是我們倆策劃於密室,要石破天驚,打響“中國作家换筆大會”的名號,在作家和電腦之間,架起一座改天换地的橋樑。

  那真是中國當代文學史上值得記録的一天,以王蒙、楊沫爲首的150多位作家詩人(用建功的話説,連開作協大會都没這麽齊!無論左右,不分長幼,真是一次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像小學生一樣,虔誠地、安静地坐在長城飯店宴會廳裏,聽柳傳志、王永民等12家計算機公司老闆,輪番講電腦常識、講五筆輸入,還當場幫他們選計算機并合影留念。

  稍有遺憾的是因爲艾迪爾公司的執照尚未到手,錢只能打入合作方賬號,説好對半分帳,最後却只給我30%。

  現場采訪的記者紛紛激動地表示,他們比作家更需要“换筆”。於是很快就有了我自己冠名的“艾迪爾記者换筆大會”,場面如趕大集一般,更是汹涌,像人民日報社某部門,竟一口氣買走了30台筆記本電腦。

  這下開了閘。以後,什麽“教師换筆”、“家庭换筆”紛至沓來,而我則無興趣再炒冷飯,轉而接受周林頻譜儀委托,爲其造勢去了。

  被 封

  轉眼到了世紀之交。

  1999年末,人民日報新聞信息中心主任將我找去,説經中國文化書院某領導介紹得識一美國小厮,名桑萬,自稱與那位加拿大大山是同學,一直想辦份雙語休閒雜誌給爲數已達20萬的駐京老外看,却苦於找不到名實相符的上級主管。主任聞之想管,却缺外語人手,就打算委我代爲監管。

  與人民日報新聞信息中心合作,説來話長,亦屬“不打不成交”。因若干幸運,彼時在北京廣告圈我已混得些虚名,時不時有能人前來合作。1997年由右派鐵流的“向導廣告”轉入我旗下五六條好漢,師長處長世界冠軍均有——當然都是“前”。他們自創項目,遊説公司以“中央黨報”名義,動員全國四百餘行業質檢中心聯合發佈産品質檢公告,據稱這一貌似公告的廣告,必讓合格企業争先恐後。我亦深以爲然,只苦於黨報方面無甚“鐵磁”;只有一商友掛在報社海外版信息中心謀廣告事還自稱“副主任”。我便求他融通正報關係,此人當即拍胸應承可用報社新聞信息中心名義操辦此事——條件嘛,拉到廣告後須經其手辦理並算其業績。

  談妥後我即以中心文件口吻發函各質檢中心曉之以理許之以利,套得産品名録後則冠上“聯合主辦”名義,向企業招商。但是發文没幾天即接一律師函,稱受人民日報電子信息化領導小組委托,將依法起訴你公司盗用報社名義牟利。頓時嚇出我冷汗數身,忙尋商友問責。商友讀罷函後,説已口頭打過招呼,故不知癥結所在,但事已至此,只能去拜真佛,看看能否通融?於是他引我去見中心的主任,見後我自然態度謙卑,認錯不迭。主任先是愛搭不理,後隨意掃看幾眼我自撰的招商文件,突然説這事還成,你就繼續做吧——但得按“規矩”向中心交錢。這話令我瞬間由“草寇”獲“招安”贏得新生,從此成爲中央機關報的“紅外圍”;我當然也的確不負所托,每年都做貢獻,弄幾十版廣告。雖説我自己幾乎没有利潤,上交下分後也就留個税錢,但畢竟中心看在我一顆紅心做貢獻的份上,漸漸視艾迪爾如己出。這次要和老外過招,自然非我莫屬。

  再説桑萬,此人偏瘦,中文不錯。與其交往半年,印象最深是女友换得太勤且膚色多樣,國籍不明。他及手下六老外租住建國門外交公寓原蘇聯《真理報》駐京辦。經商定他任主編,管編務;我方(中心與我都算我方)負責終審;雙方共攬廣告,各留提成後對分。雜誌名:Beijing Scene(北京見聞),八開48頁,中英雙語雙週刊,每期2萬份,直投城内200處老外聚集場所。

  發刊後極火,五期後即改爲週刊,每期廣告收入近十萬大洋,扣除支出後贏利總在三萬之上。衆人喜上眉梢,多家媒體也跟進采訪,説艾迪爾“敢爲人先”,“探索國際化管理”雲雲,我亦醺醺然,以爲自己真是棵葱了。

  轉年4月末逢周五,忽接桑萬電話,説工商稽查隊闖進編輯部查抄,要我急速找中心出面制止。我既驚又疑:外交公寓雖與昔日租界不可同日而語,但好歹也是“涉外領地”呀,工商進門都難,如何能查抄?求教於主任,他也訝然,讓我前去打探真情。

  迎我進門者先是一工商大蓋帽自稱“王隊長”,後又閃出一位中年眼鏡便衣。我自恃有中央頭號黨報招牌,如實相告,盼解誤會。誰知對方僅言執行公務,其餘全不回應;我無奈只得轉奔市工商找熟人再探,恰好熟人還是王隊長領導,他稱此事你千萬别管,連劉淇(時任北京市長)都管不了,但又不能告你原因。

  見此路不通,只好打道回府,人尚在路上,即接到急報説“工商上門查封”!趕回自己的艾迪爾公司,見還是查封外交公寓那幫工商,只是性情突變兇猛。電腦電話保險箱複印機所有辦公用品都讓搬家公司搬走,公章支票現金也全查扣,理由是“出版非法出版物”“涉嫌投機倒把”,除簽字畫押外,全然不許自辯。我不看臉色仍然嘴硬,説這廣告刊號乃你工商批給《人民日報》,我不過是給報社跑腿的馬仔,要抄你該先抄報社呀,否則不是只敢抓小鬼不敢抓閻王嘛;你工商先批下刊號又來查封,算不算自摑耳光?其他人啞口無語,只有王隊長輕摇手指,沉静反問:“你跟政府講什麽理?政府用和你講理嗎?!”

  雖已被封,但却不知何故。四下打探,有言我踩上一顆大雷,亦有言桑萬在網上寫作“××見聞”觸犯了政治忌諱;我去問查抄我之工商,他們更是閃爍其辭,時而説雜誌所刊廣告内容與數量均“超標”,時而説我“偷税漏税”,時而説他們“代人執法”,却又不吐露代何人執何法。多日後才接到報社傳來一信,確認是桑萬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但也不知所犯條款,我則是被疑“同案”。這一罪名水深,故各方能者多緘口不言,我只得獨自硬挺,先關公司,後八方喊冤:其間還發生過一怒之下要在工商跼跳樓之事,事後諸工商見我均客氣得緊,“相敬如賓”,對我絶無冷臉厲聲。

  某日王隊長忽來電問我有無淘汰不用之筆記本電腦。我問何用,他直言相告:已查封某電腦公司財産,現結案即將上交國庫;他欲拿廢品充數换台好的留用;我見其態度親和,便約飯局,奉上“無用”之筆記本電腦,又塞上一大紅包,請他給我指路。他坦率告我,艾迪爾已無甚活路,雜誌收入當然悉數没收,公司執照必被吊銷,唯一可商的只是在規定的“一至五倍罰款”中取舍:罰一,還是罰五?我粗算雜誌半年收入約300萬,“罰五”即1500萬,再加300萬本金,别説此世,來世也未必繳清!於是我一不做二不休,乾脆絶不認錯——况且我也根本不知錯在何處?

  再説桑萬那厮,被抄次日即回美避風,數月後以爲時過境遷又悄悄回京。誰知一日駕車違章被警車追逐,他心虚逃逸,被追上後所携狼犬又撲倒交警,這下落得“縱犬襲警”之惡名。據傳被拘時,他居然打出人民日報社的招牌,待查到中心,中心主任正因此惡氣難出,遂告來人依法從重。後來我見到某高官批示:驅逐出境,五年内不得再入。

  桑萬事罷,我等境遇却大有改觀。也許搜查結果證明,桑萬也好,我等也罷,的確不過都是靠文字挣錢的文化商販而已,絶無政治企圖,於是國安便撒手不管;而自稱“代人執法”如工商王隊長却難收場,首先説情者日益衆多——“人民日報”名聲、級别太高!於是轉而威脅我寫檢討並保证不反訴,否則就以此案特殊爲由拖着不結,直至將我“拖垮”。其時公司關門已近一年,我的窘况自不必言,人在矮檐下,不低頭哪行?於是請示:能否由我出面,承認聘用桑萬屬於失察,放我過關?

  終於風停雨過。桑萬的原手下堅决擁戴我領導他們舊夢重温,但廣告許可证是一年一批,批者絶不續批,爲此我又煞費苦心,化仇爲友。

  其後故事似更富戲劇色彩了,甚至扯入南海王偉墜機事件,只是多説於人於己皆不方便,故略去幾段。再後來,有知情人告訴我,被查封的主因,乃桑萬女友之一爲國家某領導的孫女,他不知好歹和人玩“一夜情”,女方却海枯石爛非要百年好合。弄得老爺子大怒,非把桑萬攆回國不可。而我對外算桑萬領導,盡管我管不了他褲襠裏的傢伙(褲襠外的能管的亦有限),須隨他遭此一劫!

  當然還得説,我又一次如以往,遇難呈祥,從厄運漩渦出人意料地又被抛上幸運之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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