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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厦門大學陳孔立教授

  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作者 汪毅夫)在全國台灣研究會近日舉辦的第11届“兩岸青年學者論壇”期間,兩岸學者談起厦門大學陳孔立教授1988年赴台參加“台灣史學術研討會”受阻於香港,其後又不避艱危赴美、入台宣傳“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方針的往事,談起他的《和平統一的十大好處》的作用和影響,談起他的名著《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研究》的學術價值,以及他在台灣研究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的重大貢獻,咸表敬佩和景仰。論壇閉幕後,我隨全國台灣研究會執行副會長王昇等多名學者,專程來厦參會恭祝陳孔立教授九十大壽。

  上世紀50年代,陳孔立教授作爲優秀青年教師被選拔到厦大馬列教研室,其後却又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他身處逆境,却絲毫不放棄學者的尊嚴和學術的追求。家叔汪慕恒教授是他的好友,也有相同的遭遇和相同的表現。這給當時年幼的我很深的印象和教育。1990年我到厦大台灣研究所拜訪他,談起1950年代的往事,他樂呵呵地一笑置之,只説了句“慕恒受苦了”。陳孔立教授也許不知道,他發表的每一篇文章、出版的每一部著作(包括早期的《厦門史話》),我都收集和研讀。我還留意及於他獲得的每一個奬項。據我記憶所及,他獲得的主要奬項有:“五個一工程”奬(2001)、全國退休幹部先進個人(2009)、厦門經濟特區30週年先進個人(2011)、厦門大學南强杰出貢獻奬(2015),以及台灣研究創新奬、涉台優秀讀物奬等。      

  我常語人曰,我是陳孔立教授的私淑弟子,他的學術思想和學術方法對我影響至深。例如,他在《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研究》詳細描述和論述清代台灣從移民社會到定居社會的轉型,提出“大約在1860年前後,台灣從移民社會過渡到定居社會”的論斷,這是台灣史研究的“陳氏定理”。運用“陳氏定理”,我在《閩台婦女史研究》一書裏解釋了台灣地方文獻裏“(台)無錮婢不出之俗”和“錮婢之風,台郡尤甚”、“嬰孩從無棄者”與“溺斃女嬰”成風、台郡“獨無”育嬰堂到遍設育嬰堂等所記前後不一的問題。又在查考台灣械鬥史料時發現咸豐三年(1853)的“頂(上)下郊拼”和咸豐八至九年(1858—1859)的“漳泉拼”是移民社會裏地緣組合之間的械鬥之尾聲,1860年以後漸變爲血緣組合(家族、宗族)之間的械鬥,械鬥的起因也從土地、水源之争增加了墳塋風水的糾紛。這又可以證明“陳氏定理”。陳孔立教援爲我的第一本書《台灣近代文學叢稿》題寫書名,爲《閩台區域社會研究》等5本書撰序,每次面談都給我很好的指導、很多的勉勵。陳孔立教授曾在第一歷史檔案館發現台灣進士汪春源的材料,不嫌煩難復製寄贈給我。  

  我對陳孔立教授懷有很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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