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8日電(作者 汪毅夫)我在中評新聞網寫了《怨恨與理解》,馬上有朋友指出:設定1897年5月8日爲“台民去留”的期限,讓“台民”在百般無奈之中選擇“去留”,這是日本鬼子的“鬼計”,狠毒得很!
1895年,鬼子來了。台灣從此陷入被日本鬼子佔領的50年“日本仔時”。在這50年裏,日據台灣當局將台灣視爲“新領地”,爲使“新領地”人民“臣服”,更不知使用多少“鬼計”。頻繁地變動台灣區劃也是日本鬼子的一條“鬼計”。
據王學新編譯的《籍民與國籍史料匯編》(台灣文獻館2000年10月版)所附《台灣總督府地方行政區劃變遷表》,1895年6月28日,日據當局將台灣分爲台北縣、台灣縣、台南縣和澎湖島廳(三縣一廳);1895年8月25日改爲台北縣、台灣民政支部、台南民政支部和澎湖島廳(一縣二支部一廳);1896年3月31日改爲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和澎湖廳(三縣一廳);1897年5月27日改爲台北縣、新竹縣、台中縣、嘉義縣、台南縣、鳳山縣、宜蘭廳、台東廳、澎湖廳(六縣三廳);1898年6月20日改爲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和台東廳、宜蘭廳、澎湖廳(三縣三廳);1901年5月1日改爲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和宜蘭廳、台東廳、澎湖廳、恒春廳(三縣四廳);1901年11月9日改爲台北廳、基隆廳、宜蘭廳、深坑廳、桃仔園廳、新竹廳、苗栗廳、台中廳、彰化廳、南投廳、鬥六廳、嘉義廳、鹽水港廳、台南廳、鳳山廳、蕃薯藔廳、阿緱廳、恒春廳、台東廳、澎湖廳(二十廳);1909年10月25日改爲台北廳、宜蘭廳、桃園廳、新竹廳、台中廳、南投廳、嘉義廳、台南廳、阿緱廳、台東廳、花蓮港廳、澎湖廳(十二廳);1920年7月27日改爲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和台東廳、花蓮港廳(五州二廳);1926年6月21日改爲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高雄州、台南州和台東廳、花蓮港廳、澎湖廳(五州三廳)。50年間改了10次,平均5年1次。頻繁變動區劃爲何事?在我看來,日據當局爲的是完全打破清廷在台灣的設置布局和完全打亂台灣百姓的郡邑觀念,爲的是分而治之維護其殖民統治。
附帶言之,王學新是厦門大學歷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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