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作者 汪毅夫)幕府制度的歷史,“其來久矣”。在清代,幕府制度幾乎成爲職官制度的補充。清雍正元年(1723)有諭:“各省督、撫衙門事繁,非一手、一足所能辦,勢必延請幕賓相助,其來久矣。但幕賓賢否不等,每有不肖之徒,勾通内外,肆行作弊。黜陟屬員,則清濁混淆;申理訟獄,則曲直倒置。敗督、撫之清節,誤督、撫之功名,彼則置身事外,飽囊而去,豈不可恨。夫今之幕賓,即古人參謀、記室,凡節度、觀察等赴任之時,皆徵辟幕僚。功績卓著,則拜表薦引。彼愛惜功名,即不敢任意苟且。嗣後督、撫所延幕賓,須揀歷練老成,深信不疑之人,將姓名具題。如效力有年,果稱厥職,咨部議叙,授之職位,以示砥勵。”幕賓又稱幕友,俗稱師爺等,由幕主私人聘請。幕主辟置幕府、聘請幕友,幕友應聘入幕、爲幕主效力,這是幕府制度的兩個方面。
在清代台灣,幕友的活動始於清軍入台。當時,施琅幕中有個很得力的幕友叫周澎,干隆《泉州府志》記:“周澎,字文濤,晋江人。博學,工古文、詩賦,靖海將軍施琅延之幕中,刻不能離,翰墨皆出其手。”督、撫以下,清代台灣各級長官也辟置幕府。據《清實録》,道光十三年(1823)有諭:“此次台匪滋事,嘉義縣丞方振聲,台灣鎮標千總馬步衢、把總陳玉威並家屬、幕友等同時遇難,激烈捐軀。覽奏墜泪,可嘉可憫之至。”縣丞、千總、把總分别屬於正八品文職官、正八品武職官、正九品武職官。八、九品官也有幕友,可证清代台灣辟置幕府的風氣之盛。時至光緒年間,福建巡撫、福建台灣巡撫乃至閩浙總督延請或留用幕友到台,仍然循例向朝廷申報。例如,光緒三年(1877),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渡台,幕友需才,請將翰林院庶吉士鐘德祥留台助”;光緒十二年(1886),福建台灣巡撫劉銘傳奏:“請調補用直隸州知州何嗣焜辦理文案”;光緒二十一年(1895),閩浙總督譚鍾麟奏:“請將刑部主事俞明震、試用道賴鶴年等留於台灣差遣。”至於幕府制度在設計上的漏洞,也如雍正帝所指:幕友不必擔責,隨時可以“置身事外”。光緒二十一年(1895)的唐景崧幕可以是一個例证。據思痛子《台海思慟録》(收《近代史資料》1983年第1輯),唐景崧“宏開幕府,廣集英才”,其幕中諸幕友深度參與擁立唐景崧爲“總統”的全部事務,事敗則個個脱身而走,完全“置身事外”,不必擔責也。幕府制度在台灣,乃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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