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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談閩台民間信仰(二)

  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作者 汪毅夫)從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同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分類引出的問題是:民間信仰同佛教、道教的區别。我曾到過閩、台兩地百數十個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做“該做的作業”:記録匾額楹聯、收集籤詩廟志、采訪廟祝信民。兹從田野調查所見,報告民間信仰同佛教、道教相比照而顯現的主要特點:世俗化。我並不將“世俗化”世俗化,“世俗化”同“平民化”一樣,是中性甚至略帶褒義的詞。在我看來,佛教、道教同世俗生活有一定程度的隔離,和尚出家、道士進山表現的正是這種隔離狀態。而民間信仰同世俗生活是密切混合的。我曾在閩南某縣一座巷口觀音亭就近觀察,見當地家庭主婦從菜市場提了菜籃子(籃子裏也有魚、肉等葷菜)就到觀音亭上供,然後提了菜籃子回家,以此祈求全家吃了全家平安。我問了其中一位,她説她天天如此、她們人人如此;其次,佛教、道教的“福報”、“果報”、“報應”之説令其教徒追求來世即未來時態的幸福。民間信仰則以“有求必應”爲號召,其信民追求的是現世報、是現在時態的幸福。信民對神明的訴求完全出於世俗生活的需要;其三,佛教和道教各有其相對固定的教理、教義、教儀、教規、教徒和宗教場所,各有一套制度,是制度化的。民間信仰則有隨意隨俗的傾向,神道設教儘如人意也。在民間信仰活動場所裏往往有神佛雜陳、僧道莫辨的狀况。1926年,時任厦門大學國學研究院教授的顧頡剛到泉州做田野調查,在《泉州的土地神》一文裏描述了“祀神的混亂”狀况並指出:“民衆的信仰本不合我們的理性。我們要解釋它,原只能順了它們演進的歷史去解釋,而不能用了我們的理性去解釋”。

  我們常在地方文獻看到對民間信仰的批評。這些批評或基於宗教,或基於官方的立場,以民間信仰“不合我們的理性”即“不合理”而排斥之,但這些批評本身恰是不合理的,我們可以一一做出合理的解釋。舉例言之,清代學者李世熊在其名著康熙《寧化縣誌》(1684)裏對民間信仰有很尖鋭的批評,似乎有意曆數其不是。曰:“寧化不知海舶爲何物,無故何祀天妃,得無諂乎?”謂:天妃已從海神演進爲全能的水上交通運輸和全方位的民生保護神。寧化雖在山區但也有内河交通運輸龢民生的種種訴求,寧化祀天妃其來有故而不諂。曰:“審知何神,不能衛子孫於數十年内,而死後700年猶能衛寧化也?”謂:閩王王審知有功於閩人。民間信仰之祭祀分紀念性和訴求性兩類,閩人祭祀王審知是紀念性的。自康熙《寧化縣誌》出,300餘年過去了,而閩省仍有王審知廟。所以然者何,紀念其功德也。看來,“順了它們演進的歷史”確實可以給出合理的解釋。

  日據台灣時期,1938年11月,“新竹州”的侵台日吏羅列台灣民間信仰“靈驗本位”、“神靈甚其混亂”、“利己本位”、“無有教理及教師”等“特質”,做出“對於在來台灣寺廟齋堂”之“全廢案”,隨即開展“寺廟神昇天運動”,粗暴地禁毁民間信仰,是嚴重的文化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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