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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台灣調查委員會

  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作者 汪毅夫)如果要就台灣研究做學術史的回顧,我們該從何説起?在我看來,台灣研究從來是以問題爲導向、跟着問題走的。當收復台灣的工作在即、當解放台灣的戰鬥準備在進行、當祖國和平統一的路綫圖在我們的面前,台灣研究就會即刻成爲熱點、就會驟然昇温、就會持續加熱。

  我今天要談的是第一個時間節點上的一個情况:台灣調查委員會爲收復台灣而做的台灣研究。

  1943年12月,《開羅宣言》正式公佈,中國政府收復台灣的準備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1944年3月,蔣介石命令組建台灣調查委員會,委派陳儀主其事;同年6月2日,電令台灣調查委員會“多多羅致台灣同志,並派有關黨政機關負責人參加”,以共擔“台灣設省”的“調查與籌備之責”。

  1944年4月17日,台灣調查委員會在重慶建立,陳儀出任主任委員。台灣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步驟包括:1.羅致人才。1944年6月6日至7月3日,先後委任或聘任“台灣同志”林忠、李友邦、李萬居、謝南光、謝挣强爲專任或兼任委員;其後,又聘任了連震東、林嘯鯤、游彌堅、劉啓光、宋斐如、丘念台等“台灣同志”;2.收集資料。台灣調查委員會全員出動,全方位收集台灣資料,主任委員也不稍怠。1944年5月27日,陳儀在給李友邦的復函裏特地説了:“貴處若有新得台灣問題之資料,不論英、日文或譯稿,並祈源源惠(寄),尤所企盼”;3.聽取意見。1944年7月21日,台灣調查委員會召集“在渝台灣同志,討論關於台灣各項問題”,參會的“台灣同志”包括黄朝琴、謝南光、李純青、陳華西、謝挣强、柯台山、許顯躍、游彌堅、李祝三、連震東、曾溪水等。

  台灣調查委員在短短一年多裏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是《台灣接管計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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