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作者 汪毅夫)日據台灣時期,日據當局在全台實行嚴密的警察統治。“台灣總督府警務局”曾將監控台灣社會運動的情報編録爲《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之第二編《領台以後的治安狀况》中卷(又名《台灣社會運動史》),該情報匯編被列爲“不得携出”的秘密檔案。1989年,台灣創造出版社以《台灣社會運動史(1913—1936)》爲名編譯出版該份秘密檔案。我收藏的是該書當年12月出的第二版。
從書中看,台灣民衆黨從籌組、創建(1927)到查禁(1931)的全程,從會議討論情况(包括個人發言要點、會議報告)、主要活動到會議文件(包括黨綱、政策和黨規),以及蔣渭水的領導地位和黨的政治傾向,完全被“置於嚴密監視下”、悉在日據警察當局收集的情報中。
1931年2月18日,民衆黨召開第四次黨員代表大會,出席代表172人。會議進行中,日據台北警務署長率警察多人到會扣押和驅離參會人員,宣佈查禁命令。台灣民衆黨就此終止活動。日據警察當局的《台灣民衆黨查禁理由》謂:“台灣民衆黨是早先成立時即被禁止的台灣民黨的後代,於昭和二年(1927年)7月10日成立,當時對於該黨作爲政治結社之成立應否認可曾經予以慎重考慮,但因顧慮立即予以禁止會與共産主義色彩濃厚的新文化協會合流,另一方面,社會的有力穩健分子也有參與,由於期望由他們來誘導,而且所揭示的綱領、政策都比民黨緩和些許,所以决定暫不過問,只擬置於嚴格的監視下勸導取締。但其後隨着時間的經過,黨内發生左、右兩派的傾軋,内紛不絶,逐漸由激烈的民族主義者蔣渭水所領導之左派把持黨内,其運動亦日趨過激,徒然出於反母國(日本)、反官方的態度,有阻害内(日本)台融合的行動”;台灣總督府警務局長的聲明則謂:“該黨一貫的指導精神就是絶對反對總督政治龢民族自决主義而無他”。作爲“激烈的民族主義者”,蔣渭水曾在日人的法庭驕傲地説“台灣人明白地是中華民族”。
壯哉蔣渭水!後人有此氣節方可敬稱其英名、自稱其追隨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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