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作者 汪毅夫)吴瀛濤《台灣民俗》收的《新年歌》裏説:“初二巧(初二,子婿要到丈姆厝即岳母家拜年,這是很稀巧的賓客,初二係雙日,較爲吉利)。”該書又記:“初二,媳婦回娘家探親,稱曰做客,即歸寧。”實際上,媳婦回娘家省親叫歸寧,不叫做客。子婿(閩南語,即女婿,也稱姑爺)到岳家拜年才叫做客。歸寧或做客是看望老人,所以閩南俗諺有道是“有爸有母初二三,無爸無母鬥擔擔(幫人挑禮物擔子)”。
人們調侃説,姑爺隨着媳婦到岳家,一年一次,相當於年檢;隨手帶着“伴手”(閩南語,即見面禮),是孝敬岳家老人的,却又相當於年檢的手續費。姑爺還有更難的呢,到了岳家,同媳婦各睡各的房,據説是不能同房、不能損了岳家(娘家)的風水。閩南俗諺説“初二初三没姿娘”,説的什麽情况?就這個情况,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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