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作者 汪毅夫)20餘年前,我在《金門:自然灾害的歷史紀録與民間信仰的特异情節》(收汪毅夫:《中國文化與閩台社會》,海峽文藝出版社1997年版)一文裏説:“自然灾害是自然致灾因素對人類社會造成的危害。自然灾害的發生和發展往往表現了一定程度的突發性、不可抗力和破壞力。面對自然灾害長久的威脅和不斷的襲擊,防灾、抗灾、减灾乃是人類社會長久的願望和不斷的努力。將防灾、抗灾、减灾的願望寄諸神明,屬於消極的努力。這種努力的結果是,民間信仰産生了同自然灾害相關的情節”。自然灾害/民間信仰,這是自然灾害史研究可取的角度。取此角度,又有當留心的研究須知。
兹舉例言之。因爲蝗灾,民間乃有驅蝗的八蠟神、八蠟神廟和八蠟神信仰(清代學者袁枚《子不語》謂:“蟲魚皆八蠟神所管,只須向劉猛將軍處燒香求禱”)。有台灣學者根據八蠟神廟的分佈來研究蝗灾發生的歷史情况,研究思路是完全正當的。然而,歷史紀録、歷史遺迹會有所缺失(缺記或者消失),研究者所見的歷史記録、歷史遺迹也不會是完全的。於是,我們須知,有則説其有,無則不可説其無、暫付闕如可也。在台灣民間信仰裏,如果我們未曾聞見有關驅蝗的八蠟神的歷史記録、歷史遺迹,我們也不可以斷定台灣歷史上没有蝗灾、没有驅蝗的民間信仰。説來也巧,我近日讀書,從康熙(高本。另有稍早的康熙蔣本)《台灣府志》發現首任台灣知縣王兆昇(1689—1691在任)有詩曰:“飛蝗來鳳邑,忽蔽永豐雲。婦子奔號急,微民稽拜殷。弭灾全借德,祝蠟豈徒文。賴有廉仁憲,驅山息异氛。”詩中明確提及鳳山蝗灾和祝蠟稽拜的情况;又從翁佳音、黄驗《解碼台灣史》(台北遠流出版社2017年版)讀到書中轉述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文獻裏有關台灣蝗灾的記載:1654年10月間,蝗蟲排山倒海似地飛來,天空一片昏闇,蝗蟲被風吹落遍地,城堡的水井“好像鋪上一層紅黄色的布”,道路、街面“鋪蓋着又高又厚的蝗蟲”。6月中,當局動員民衆捕捉蝗蟲,每斤給予5分奬金;新港、木加溜灣、大目降社的長老請求他們的族人一半去上學,一半去捉蟲。每周輪班一次。6月,蝗蟲遍佈全島(江樹生譯註:《熱蘭遮城日記》,第3册,第341—348頁。台南市政府2003年版),等。
在歷史上,台灣曾遭受蝗灾等自然灾害。研究自然灾害史,不僅會替古人擔憂,也要祝福今人免受灾害。自然灾害是人類的公敵,只有呲牙咧嘴、心理陰闇的非人類才會幸灾樂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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