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作者 汪毅夫)陳孔立教授嘗謂:“當今研究歷史十分重視田野調查和口述歷史,那是通過當事人或同時代人的口述,瞭解歷史的真相,可以補充歷史資料的不足。這固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些當事人或同時代人已經留下的文字資料,却往往被人忽視或遺忘,而這些資料則是第一手資料。因此,從事田野調查、整理口述歷史與發掘被忽視、被遺忘的資料,應當是同等重要的事。如果在田野調查時,能够‘順便’;發掘此類文字資料,則有事半功倍的效果。”陳孔立教授講的是發掘民間文獻的重要性。按照我的理解,民間文獻就是“田野裏的文獻”,它包括私人或私家性質的齒録、壽言、哀啓、行狀、自傳、書信、家乘、家訓、收據、契約、賬本、墓誌、族譜、廟志等,也包括私人或私家收藏的官府頒發的文件如告示禁諭、土地丈單、糧户執照、官司具結、村社名録等。兹就民間收藏的官府文件舉例而言之。
例如,台灣彰化吴姓某家收藏的文件裏有一頁光緒十四年(1888)雕版印刷、光緒十五年(1889)三月初九日填寫頒發的“糧户執照”(圖一)。填寫時,原雕版印刷的“拾四年”和“台灣縣”被改爲“拾伍年”和“安平縣”。民間收藏的這頁官府文件可資説明和證明:光緒十四年範克承初任“署台南府台灣縣正堂”,後改官職名爲“署台南府安平縣正堂”;與此相應,台灣縣改名爲安平縣,其時不是光緒十三年(1887)也。當我們尚未能够查閲更多檔案(如《淡新檔案》)時,民間收藏的這頁文件可以幫我們“瞭解歷史的真相,可以補充歷史資料的不足”。
又如,我在福建南靖縣做該地土樓的田野調查時,得了一册《清代官文範稿》(圖二)。書收民間收藏的“清末南靖縣衙署各類公文草稿、樣稿及底稿”40餘件,由該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整理印刷。書中《社名》詳列南靖縣各“社”社名及其“大姓”(居民的主要姓氏),是研究村落“聚族而居”的特點、宗族鄉村分佈的好材料;書中《禁械鬥諭》《禁混控訛詐告示》《禁丐文告》《縣令示禁文》等,對於研究清末閩南地區的社會問題有參考價值;書中《潔街迎官告示》(其文曰:“制台按臨,肅静攸宜。鋪户居民,打掃街衢。道路潔净,穢物盡除。倘敢故違,立拘究治”)則是反映官場文化的絶妙文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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