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文】
上善者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 ,故近於道。居善低,動善勢,行善源,與善填,演善信,適善能,正善至。夫唯不争,故无尤。
【原經文】
甲本:上善似水,水善利萬物而有静。居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矣。居善地,心善淵,予善天,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争,故无尤。
乙本:上善如水,水善利萬物而有静。居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矣。居善地,心善淵,予善天,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争,故无尤。
王弼: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争,故无尤。
書局: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争,故无尤。
【辨 析】
“上善者水。”其中的“者”字,帛書《老子》甲本殘卷原經文作“治”字,高明校勘爲“似”字,乙本殘卷原經文是“如”字,世傳本作“若”字。老子在此處舉例論“道”,不論其物質存在狀態、運化規律或者客觀表現的品格,認爲水是最好的例子,指出水近於“道”。在第4章中,老子以海水來比喻“道”即先天形態物質,如説“道冲而擁之,若潽瀛,淵兮是萬物之宗”。在本章中,一開頭老子就以“上善”來形容水。顯然,老子是説“最好者是水”。“者”字,與帛書《老子》甲本殘卷原經文的“治”字發音相近,可見“治”是假字,“者”是本義字;乙本和其它版本用“如”或“若”字,從勸世教人方面着想是可以理解的,其意爲“人的言行舉止最好像水那樣”,但用“似”字、“若”字,則得不到真經。
“水善利萬物而不争。”經文中“不争”二字,帛書《老子》甲本原經文作“有静”,而乙本原經文作“有争”,高明都校勘爲“有静”。帛書《老子》乙本原經文之“有争”,也許“有”字是“冇”字之誤,“冇争”就是“不争”。從自然之道的本義來考究,經文前半句爲“善利萬物”,乙本中的 “有争”顯然與“善利萬物”矛盾,而且水的實際表現也是“不(冇)争”。可見,“有争”是錯誤的。至於甲本的“有静”,也與“善利萬物”不成因果關係。老子在第37章中談到“無欲詣静,天下將自正。”在第45章中則有“清静,爲天下正。”本章論水,水近於“道”,水是静是動,完全依客觀自然條件而定,水絶無抗拒,不必像要求侯王以道履天下,也要求水以道履天下。總之,只有不争之德,才能善利萬物。世傳本確認“不争”是正確的,故這裏仍用“不争”,而不用“有静”。從善利萬物的角度看,水宜動而不宜静,水所歷經之地,生物皆得甘泉。天久旱無雨時,放出水庫的水或從地下深井抽水灌溉田園,都是水在動。
“處衆人之所惡,故近於道。”帛書《老子》乙本原經文作“居衆人之所亞,故幾於道矣”。甲本原經文作“居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矣”。其中的“幾”字釋義爲“近於”,“接近於”,這裏直接用“近”字,删去“矣”字。
“居善低。”各種版本皆作“居善地。”什麽叫做“善地”?就是能够安居的地方。水在什麽地方才能安居呢?就是低窪之地,俗語説的“水往低處流”,就是水在向能安居的地方流。可見“低”是本義字,“地”是聲訓假字。
“動善勢。”本句在連續七句三字經文中本來是放在最後的位置,而且“勢”字原作“時”字,成爲“動善時”。如前句所析,自然存在的水的本性是往低處流,只要水所處的地形地勢有高低不同,水必從高處流往低處,而不管任何時候,所以地形地勢才是决定因素,而非時間因素,“勢”與“時”發音相近,“時”字應是聲訓假字,“勢”字是本義字。
“行善源。”《帛書老子校注》原經文是“心善淵”。高明雲:“言心好深藏若虚。”水爲什麽喜歡把心深藏起來?其心在何處?由前面二句經文内容往前推進:往低處流,依地勢而改變流向,其行踪所至必能爲動物,植物,生物乃至人類奉獻甘泉。所以,是“行”而非“心”,是“源”而非“淵”,這也是用發音相近的字把本義字找回來了。
“與善填。”世傳本作“與善仁”。但“仁”並不是“道”固有之德。老子説“天地不仁,以萬物爲刍狗”。這裏的“天地”是指“道”。水近於“道”,也將不仁。帛書《老子》甲本原經文是“予善□”,缺一字;乙本原經文是“予善天”。甲本、乙本經文皆爲“予善天”。“予”字和“與”字同義,都是贈給,奉獻。對“天”字,有人釋爲“道”,但寧願看成是發音相近的假字,而本義字就是“填”字,取“填補”之義,這就合乎“損有餘而補不足”的品德了。水的本性是最善於填補環境之空缺,無微不至。這樣“與善填”和前一句“行善源”才能互爲呼應。
“演善信。”原經文是“言善信”。但“言”字不宜用於水,水總是默默無言。老子説“天之道,不言而善應。”顯見“言”字必爲假字。這裏選用發音相近的“演”字來代换,取“演變、演化”之義,成爲“演善信”。一年之春夏秋冬,一日之卯午酉子,四時寒熱不同,水或化而爲汽,或凝結成冰,或復返爲水,其運化演變,最爲守信。
“適善能。”原經文是“事善能”。水性自然,無爲無事。可見“事”字也爲假字,改用同音同調的本義字“適”,表示水最能適應環境的變化而存在。這是毫無疑義的,水能處衆人之所惡,還有什麽環境不能適應呢?
“正善至。”出土的帛書《老子》甲、乙本原經文作“正善治”。高明把“正”字校勘爲“政”字。王弼本經文作“正善治”。書局本經文作“政善治”。用“政”字顯然是錯誤的。水何以知政?爲什麽會用“政”字,是因爲句末一個“治”字。人們把水人格化了,或想象出具有水的品德的官員,必能很好治理國家政務。這樣理解不能説錯,但如何“善治”?又體現不出來了。所以,着眼於“正”字而進行變换是不對的。相反,由於“正”字本義爲公正無私,正直大方,這恰恰是水的基本品格。所以要保留“正”字,轉而分析句末的“治”字,如其它地方一樣,這也是一個假字,改用一個同音同調的“至”字,就成爲“正善至”。水之居、動、行、與、演、適,都是“正善至”。這不就完全符合水的自然本性嗎?任何國家,任何一級官員,如果能和水一樣做到“正善至”,必定是清白無私,廉潔奉公,則一定可以管理好國家,“政善治”也就不召而自來了。
本章勘字:者(治、如、若)近(幾)低(地)勢(時)行(心)源(淵)填(天、仁)演(言)適(事)正(政)至(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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