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文】
大道廢,尤仁義;智慧黜,尤大僞;六親不和,尤梟子;國家昏亂,尤奸臣。
【原經文】
甲本:故大道廢,案有仁義。智慧出,案有大僞。六親不和,案有孝兹。邦家昏亂,案有貞臣。
乙本:故大道廢,安有仁義。智慧出,安有大僞。六親不和,安有孝兹。國家昏亂,安有貞臣。
王弼: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書局: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辨 析】
比較可知,甲本、乙本經文開頭多一個“故”字;經文末尾第二字爲“貞”字,世傳本經文爲“忠”字;甲本經文用“邦家”,乙本經文和世傳本經文用“國家”;甲本、乙本經文“有”字之前多一個“案”或“安”字。高明對“案”、“安”二字注釋爲“於是”,表示前後相承關係。本章共四段八句經文,按照高明對“安”、“案”的注釋,則每一段中第一句是説明原因,第二句是表示結果。但從夏朝以來四千多年的歷史事實來看,可以肯定這種因果關係不具備必然性。順治皇帝對“智慧出,有大僞”注釋爲:“智以知之,慧以察之。以知、察相加,其僞愈出。”順治皇帝所注,對於慣用詭道者來説,頗爲貼切。但對於中華民族歷史上無數發明家或明君良臣來説,是污衊!這就説明,“安”、“案”在經文中造成混亂,這二字本身就有“大僞”,故此處不用。再看蘇轍《道德真經注》:“……仁義、大僞、忠臣、孝慈之興,皆由道廢,德衰,國亂,親亡之所致也。”蘇轍在這裏没有提到“智慧出”,蘇轍理當知道自己是有智慧的,那麽自己的“大僞”表現如何?蘇轍逥避“智慧出”,這值得探究。我們先分析本章四段經文的前半部:大道廢,智慧出,六親不和,國家昏亂。“廢”、“不和”、“昏亂”都是一種否定情態,唯獨“出”不一樣,如果從整體去看問題,則以“黜”代换“出”,也就成爲否定情態了。“智慧黜,有大僞”,相信蘇轍不必再逥避“智慧黜”了。“僞”字本義爲“作假、不合法”。回過頭來看一看“智慧”的本義,是指辨析判斷、發明創造的能力。新經文“智慧黜,尤大僞”是説“有辨析判斷、發明創造能力的人之所以被罷免、抛棄了,這歸咎於那些歪曲真理,枉法胡爲的人嫉賢妒能而造成的”,這裏所述之因果關係,就具備必然性了。
再看本章後半段二句經文,甲本、乙本經文是“六親不和,安(案)有孝兹。國(邦)家昏亂,安(案)有貞臣”。世傳本經文是“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首先應分析其因果關係。對於一個家庭或家族來説,六親之不和是因爲有跋扈之徒興風作浪引起的;而一個國(邦)家之滋昏,是因爲奸臣殘害忠良或陰謀篡權而造成的。所以,用近音詞“梟子”代替“孝慈”,而改“忠”爲“姦”,又將“有”字改爲“尤”字,取義“歸咎於”。這樣一來,本章經文内容大義明白無疑,所述之因果關係都具備必然性,也符合歷史事實。
本章勘字: 尤(有)黜(出)尤(有)尤(有)梟(孝)子(慈、兹)尤(有)姦(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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