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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27章

  【新經文】

  善行無轍迹,善言無匣則,善計無籌策,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是以聖人常善救人而無棄人,常使物無廢材,是謂習明。故善人,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不睽其師,不愛其資,大智若愚,是爲要妙。

  【原經文】

  甲本:善行者無轍迹,善言者無瑕謫。善數者不以籌策。善閉者無關鑰而不可啓也。善結者無纆約而不可解也。是以聖人恒善救人,而無棄人,物無棄材,是謂襲明。故善人,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也。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乎大迷,是謂妙要。

  乙本:善行者無轍迹,善言者無瑕謫。善數者不用籌策。善閉者無關鑰而不可啓也。善結者無纆約而不可解也。是以聖人恒善救人,而無棄人,物無棄材,是謂襲明。故善人,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也。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乎大迷,是謂妙要。

  王弼:善行無轍迹,善言無瑕謫。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書局:善行無轍迹,善言無瑕謫,善計無籌策,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使物無棄材,是謂襲明。故善人,不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辨 析】

  “善行無轍迹,善言無匣則。”世傳本《道德經》經文是“善行無轍迹,善言無瑕謫。”甲本、乙本經文是“善行者無轍迹,善言者無瑕謫。”其它版本有的用“者”字,有的不用“者”字,“者”字是助詞,對經文意義無影響,這裏不用。“無瑕謫”,唐·易州龍興觀道德經碑作“無瘕謫”。這兩種表述,從字面看是指“没有缺點(或過失)的責備”。如果這就是“善言”的話,那麽“没有缺點(或過失)的讚揚”算不算“善言”?“按客觀規律辦事,爲民衆多做奉獻”這樣的話算不算“善言”?奚侗《老子集解》有:“行不言之教,故無瑕謫。瑕,過也。”高明注釋:“善言之所謂言,則言出於不言。”這裏把“不言”當作“善言”,既然“不言”,有誰知其言善或言惡?木頭菩薩或泥菩薩雖然不言,却有人設計用“籤詩”代言,求得上上“簽”者滿心歡喜,求得下下“簽”者被罰了油而灰心喪氣。因爲有其代言者,故知其褒或貶。可見菩薩也得“行有言之教”。顯然,歷來之所謂“不言之教”確屬謊謬絶倫。本章談論“善”,其實如第8章所談之水性至善:“居善低,動善勢,行善源,與善填,演善信,適善能,正善至。”特别是“適善能”,任何人能做到“適善能”,就是完完全全根據當時當地的客觀實際情况决定自己之所想、所言、所行,而不爲事先可能擬定的條條框框例如“錦囊妙計”之類所左右,即使有“錦囊妙計”,也得看看是否符合客觀實際情况,合則行,不合則棄。老子在這裏談論“善言”,就是指能按照客觀事實、客觀規律决定自己相適應的思想、言論、行動。言由心(思維)生,從口(言論)出,且身體力行。如果不身體力行,則僅僅是“辯”或“論”。古人之所謂“不言”,“不言之教”,如果不是强爲,則只能是無心、無口了。這裏,爲了避免不合實際的玄思,還是從糾正“聲訓”假字方面考慮,以“匣則(匣子裏面的教條、規則)”代换“瑕(瘕)謫”,則本章前五句經文行無轍迹,言無匣則,計(數)無籌策、閉無關鍵(鑰、楗)、結無繩約,其意義明白,意思連貫,是“適善能”因而也“正善至”也。

  “善計無籌策。”這是書局本的經文,其它三種版本的經文是“善數(者)不以(用)籌策。”用字略有不同,經義並無差别,故選用書局本經文,比較簡明。

  “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這是書局本的經文。甲本和乙本的經文是“善閉者無關鑰而不可啓也。善結者無纆約而不可解也。”王弼本經文是“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因“關鑰”、“關鍵”、“關楗”都是鎖門的機關,而“啓”與“開”同義,“纆”與“繩”同義,故四種版本的經文意義相同。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而無棄人,常使物無廢材,是謂習明。”此段經文,各種版本不盡相同,甲本、乙本經文有四句,王弼本經文爲五句,書局本經文去掉“故無棄物”一句,把“物無棄材”、“故無棄物”合併爲“常使物無棄材”。此處則把“棄”字改爲“廢”字,意思無大變。但世傳本經文末尾是“襲明”,帛書《老子》甲本殘卷經文原爲“ 明”,乙本殘卷經文爲“曳明”,高明參考一些世傳本而選用爲“襲明”。“襲明”作何解釋?奚侗注釋:“‘襲明’謂因順常道也。”河上公注釋:“謂襲明大道。”明太祖注曰:“襲明者,聖人因此而終古今承其明耳,故曰襲明。”順治皇帝注曰:“襲明,言聖人藏其明而不露也。”這些論斷玄虚而不沾邊!在“是謂襲明”之前,是“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但“無棄人”、“無棄物”是愛才惜材,這是尋常人家家喻户曉、人所共知的常識,也就是“習以爲常,人所通曉”的道理。“習以爲常”簡稱“習常”,《韓非子·主道》篇中就有“習常”之説。所以,此處用一個“習”字來代换“襲”字,用“習明”表示“通曉道理、道德”,更通俗易懂。

  “故善人,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甲本、乙本的經文在末尾多一個“也”字,意思是“善於幫助别人的人喜歡成爲人們的教師;不善於幫助别人的人喜歡贈送别人物資”,這與人們熟知的“與人以魚,不若與人以漁”的道理一樣。王弼本與書局本中“善人之師”作“不善人之師”,意思是“不善於成爲人們的教師”。如果不善於以自己知識之有餘而補充民衆知識之不足,這能成爲“善人”嗎?這裏一個“不”字,使經文意義全反了。有人將帶“不”字的經文譯成:“所以善人可以作爲惡(不善)人的老師,不善人可以作爲善人的借鑒。”這裏從人之心態分析,惡人願意以好人作爲老師嗎?而好人一定要從壞人身上吸取教訓嗎?爲什麽那麽喜歡從反面分析問題呢?經文中的“善人”,例如老子,是千萬民衆的導師,無處不爲師,是“博善人之師”,難道有懷疑嗎?所以“不”字當是“聲訓”作假,本義應爲“博”字。但考慮到與下續經文“善人之資”在字數、結構上對應,少一個“博”字,意義不變,故把“不(博)”字省略了。

  “不睽其師,不愛其資,大智若愚,是爲要妙。”世傳本是“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甲本、乙本經文爲“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乎大迷,是謂妙要。”這裏“不貴其師”,有“鄙視導師”的意思,與“絶聖棄智”是一脈相承的;而“不睽其師”則是説“不要背離老師”,即要“尊師重教”。聖人有大智大德而不迷,聖人雖“愚”但不離於“樸”,這是“大智若愚”而非“雖智大迷”。又末句經文中改“謂”作“爲”,“是爲要妙”是説“這就是要旨妙義”,與“這叫做要旨妙義”相比,語氣更加肯定。對於甲本和乙本經文句末“妙要”二字,蔣錫昌謂“精要玄妙之道也”。按蔣錫昌注釋用字之先後次序,應該是“要妙”而不是“妙要”。

  本章勘字:匣(瑕)則(謫)而(故)廢(棄)習(襲)睽(貴)大(雖)若(大)愚(迷)爲(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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