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文】
得道者憨厚,可比於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至和詣常,至常詣明,至明詣神,至神詣祥:夫毒蟲不螫,猛獸不獗,巨雕不暴。此爲性使氣詣强哉。
【原經文】
甲本: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蜂蠆虺蛇弗螫,攫鳥猛獸弗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會而朘怒,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嚘,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强。物壯即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乙本: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蜂蠆虺蛇弗螫,攫鳥猛獸弗搏。骨筋弱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會而朘怒,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嚘,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强。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王弼: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蜂蠆虺蛇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强。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書局: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强。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辨 析】
“得道者憨厚,可比於赤子。”原是“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對“含德之厚”,吴澄雲:“含懷至厚之德於内者。”“含”有“包含、容納”之意,但不如“得道”,因“得道”之人言行憨厚,可與初生嬰兒之純樸相比,所以這裏將本章首句改造爲“得道者憨厚”。而初生嬰兒的狀態又如何呢?原文在“赤子”後面的三句經文是指蟲獸之類不敢欺負、不敢傷害赤子,但是這三句經文的位置不對,應當移往後面,而將描述赤子性狀的句文提前置於“赤子”之後,待叙述完赤子至精至和而本性展發自强之後,也就是得道者本性自强,一切邪惡勢力不能侵犯,這樣才將有關蟲獸之三句經文續下。
“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這是書局本經文,王弼本經文是“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甲本、乙本經文是“未知牝牡之會而朘怒。”“合”字有“交配”意思,“會”意爲“聚集”,此處選用“合”字。又書局本經文用“朘作”,甲本、乙本經文用“朘怒”,王弼本經文用“全作”。高明説:“朘、全同音相假,在此均指男性嬰兒之生殖器。”這裏直接用“朘”字。再者,“作”字表示自然而然地勃起,而“怒”字表示“奮起”,即有力地舉起,不符合赤子的自然行爲,故此處選用“作”字。
“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其中“嗄”字,甲本、乙本經文作“嚘”字,是氣逆咳嗽之意。王弼本經文與書局本經文作“嗄”,指嗓音嘶啞。從赤子的情况來看,整天呱啦呱啦地喊叫,聲音清桑而不嘶啞,更不會咳嗽。此處選用“嗄”字,“嚘”是近形假字。
“至和詣常,至常詣明,至明詣神,至神詣祥。”原是“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請注意:在這段經文之前的一句是“和之至也”,這表示已經達到“和”。在達到“和”之後出現“知和曰常”,由“至”變爲“知”,從事物發展過程來看,是一種退步。“至”有二層意思,一是達到,二是最大程度。不論是達到或最大程度,都表示已經得道;而“知”則不一定進入“至”的層次,所以説是退步。“至”與“知”音近,“知”必是假字,所以這裏用“至”代换“知”。另外,用“詣”代换“曰”,表示修行造詣所達到的程度,其義比“曰”深刻,用“至□詣□”比“知□曰□”,應該説更能表達修行的進益。又原經文“益生曰祥”文字結構或内容突起變化,中間必有文字脱漏,這也造成古今學者在注釋時發生困難,如蔣錫昌雲:“……祥,妖祥……”王弼説:“生不可益,益之則夭也。”把“夭”當作“妖”。爲何“生不可益”?唐玄宗雲:“祥者,吉凶之兆,言人不知守常,而求益生越分,動之死地,是曰兇祥。”這樣的推理,無疑是專從反面去設想。我們平常所説的“益生”,只是説“有益於生存”,没有“求益生越分”的意思。而“祥”,《説文解字》注:“祥,福也。”譯文:“祥,幸福。從示,羊聲。另一層意思是善。”如果把“祥”看成“不祥”,那麽“受國不祥,適爲天下王”又該如何理解呢?古代學者乃至皇帝爲什麽會這樣去解釋《老子》呢?筆者分析認爲,“益生曰祥”,經文有文字脱漏,其原經文應是“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曰生,□□曰祥”;而“曰生”又誤爲“益生”,漏掉的字無法回憶,就成“益生曰祥”。如何校勘?作爲第一步,先把脱漏的字補上,後二句成爲“知明曰生,知生曰祥。”這裏已將“益”改爲“曰”,這樣前後四短句結構一致,而且體現了層次步步上昇。作爲第二步,就是根據“赤子”或“道”之本性,看看用字是否得當,這樣就是變“知”爲“至”,變“曰”爲“詣”;而變“生”爲“神”,是回歸本源之“道”,又“道”創生萬物,被喻爲“古神”。神,人們都視爲是一切邪惡勢力的克星,得道則神,本性展現,邪惡勢力不能侵犯,這當然就吉祥了。所以這裏在“至神詣祥”之後,又用一個冒號“:”,接下來寫下‘“夫毒蟲不螫,猛獸不獗,巨雕不暴。此爲性使氣詣强哉。”這樣,整篇文章,層次分明,用正字,表正意,不必要硬從反面强行分析。
“夫毒蟲不螫,猛獸不獗,巨雕不暴。”書局本原是“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王弼本經文作“蜂蠆虺蛇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甲本、乙本經文作“蜂(蠭)蠆虺蛇弗螫,攫鳥猛獸弗搏。”此處以書局本爲基礎,句首“夫”字是增加的。前面有“至神詣祥”,接着用一個“夫”字作語助詞,表示接下來將發表議論。“毒蟲不螫”照鈔不變,“猛獸不據”中的“據”字用在此處不恰當,改用“獗”;而“攫鳥不搏”一句,照字面意義理解是“抓鳥不撲上去抓”,也不恰當。把“攫鳥”改爲“巨雕”,“搏”改爲“暴”,意思就一目了然。
“此爲性使氣詣强哉。”原是“心使氣曰强。”這裏的“氣”字,是指“氣質、精神狀態”。以“赤子”來説,應是本性至精至和所呈現的正氣,得道者也呈現這種正氣,本性展現,正氣凛然,所以有生命力。原文之“心”是假字,“曰”也爲假字,現在都改了,且句首加“此爲(這是)”,句末加“哉”字。
本章末尾原有“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但第30章末尾已有此句經文,這裏就不重復了。
本章勘字:得(德)者(之)憨(含)至(知)詣(曰)至(知)詣(曰)詣(益)神(生)詣(曰)獗(據)巨(攫)雕(鳥)暴(搏)性(心)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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