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病了”。今年夏天以來,因修訂《逃犯條例》,激進示威者不斷發起暴力衝擊行爲,不僅針對執法的警察,而且有針對性地針對一些機構、商店甚至是個人,讓所有關心香港的人士擔心。特區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然而無論是行政長官的道歉,還是特區政府的正式撤回修例草案,無論是《禁蒙面法》的“阻嚇”,還是施政報告的“派糖”,都没有消解示威者的“怨氣”。事態延宕至今,示威者“失焦”,有些人變得爲反對而反對,爲發泄而發泄,出現更激烈的“孤狼式”破壞;普通市民“失望”,有的埋怨特區政府没有更好地回應示威者訴求,有的埋怨特區政府没有更好地采取止暴制亂措施,特區政府動輒得咎,或掉入“塔西托陷阱”。
香港究竟怎麽了?特區政府的管治究竟怎麽了?
説到管治或曰治理,香港曾長期處於英國的管治之下。在回歸前長達一個半世紀中,新自由主義的理念加上時代的因緣際會,造就了香港“亞洲四小龍”之一的經濟奇迹。騰飛的經濟改善了民生,也掩蓋了許多問題。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意味着重新納入中國的治理體系。在“一國兩制”制度下,香港享有比港英時代更多的權利,中央政府負責香港涉及國家層面的事務,特區政府負責特區内部事宜,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香港回歸22年來,中央政府一直恪守承諾,在憲法和基本法的框架内,給予了特區政府充分的自治空間。從此次“修例風波”也可看出,中央政府充分尊重特區政府的高度自治,支持特區政府放手應對不斷發展的事態。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特區政府可以在必要時向中央政府請求協助,然而,事情發展至今,特區政府一直立足於自身來解决問題,中央政府的態度也一直是“理解、信任和支持”,給足特區政府磨練、成長的空間。畢竟,在港英時期是“英人治港”,港人從未嘗過當家作主、决定自己命運的滋味,即便是在港英統治後期,出現華人高級官員,政策的决定權依然掌握在英國政府及其派駐的總督團隊手中,華人公務員一直扮演的是政策執行者的角色。
隨着香港的回歸,許多關乎香港未來發展的重大决策權掌握在了港人手中。從行政長官到問責官員再到16萬多的公務員,他們是落實“港人治港”的具體責任人。這次的“修例風波”,在某種程度上算是對特區政府管治香港能力與水平的一次檢驗。
這一届特區政府的治理能力與水平如何?見仁見智。當然,治理好香港,不僅僅是特區政府的責任,也是中央政府的責任。就像“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不僅與特區政府相關,也與中央政府相關,二者是權力不同、分工不同的雙主體,目標都是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在通往這一目標的路上,風雨挫折在所難免,最重要的是同心同德。
怎樣治理好香港?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對特區政府而言,首要的是提昇管治團隊的治理能力與水平。制度既定,“一國兩制”會長期堅持,那麽在這樣的制度下,如何從政策執行者轉變爲政策制定者,如何處理好與中央政府的關係,如何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如何從香港長遠利益出發改善民生發展經濟,作爲一個國際行爲體如何界定自身的國際責任,這統統是特區政府要考慮的問題。
具體到當前的事態,特首林鄭月娥及其管治團隊應各盡其責,齊心協力,因爲維護香港法治、恢復社會秩序,止暴制亂,不僅僅是警方的責任,還是整個特區政府的責任。“修例風波”發展到今天,有太多情緒性東西滲入其中,是是非非已難涇渭分明,唯一明確的是所有的香港人都在一條船上,何去何從,合力决定。
對中央政府而言,“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當然要堅持。不僅要堅持,中央政府還有責任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這一制度,有責任與特區政府一起培養更多愛國家、愛香港的管治人才,有責任與特區政府一起爲香港的未來擘畫藍圖,讓社會制度、發展模式、發展階段等都與内地不同的香港發展得更好。
對在香港有重大利益的國際力量而言,香港是中國開放的一個陽台,是觀察中國發展的一個獨特窗口。如果要瞭解未來的中國,就不該關掉這一扇窗户,因爲香港治理得好,對香港好,對中國好,對世界也好,締造的是“多贏”局面。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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