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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如何解開港人的“雙非”孕婦心結?

  “雙非”孕婦問題已成爲港人的一個心結。報紙講,電視講,官員講,議員講,港區人大代表赴京開會仍不忘對中央一級官員講。看來這個問題真是觸動了港人最敏感的神經之一。
  
  一、緣起
  
   “雙非”孕婦自香港回歸以來就存在,但“雙非”孕婦成爲問題却是近幾年的事。
  
  2001年的莊豐源案,香港終審法院最終裁定莊豐源一方勝訴,即父母皆非港人的“雙非”兒莊豐源擁有居港權。這一判决爲出生於香港的“雙非”兒童獲得居港權打開了法律上的大門。2003年,香港開放自由行,赴港産子的孕婦越來越多。如果説一開始香港對這些孕婦的到來還持歡迎態度,那麽隨着“雙非”孕婦人數的不斷增加,香港的醫療資源承受力下降,港人的不滿也越來越多。終於,這一問題超出法律的範疇,變成一個社會問題,而且是與内地緊密相關的一個社會問題。
  
  二、原因
  
  瞭解内地人赴港産子的原因及香港人緊張、不滿的原因,有助我們更好地解决這一問題。
  
  内地人爲什麽要到香港産子?只要在網上輸入“香港産子”、“好處”之類的關鍵詞,就可以得到一大堆的理由:擁有香港居留權,可以享受香港優良的教育、福利等資源,避開大陸不得生二胎的計劃生育政策,等等。香港居留權的含金量甚至被一些中介公司細化爲“持特區政府護照可以免簽或落地簽進入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移民第三國非常容易等”。當然,這些中介公司不會告訴的是,孩子不能同時擁有香港身份和内地身份,如果成年之前選擇在内地讀書、生活,那將會遇到許多的問題。
  
  那麽都是些什麽人去香港産子?主要是兩類人:一是深圳、珠海等與香港地緣接近的地區的家庭,可能是普通收入的家庭,他們看中的多是香港的教育、福利等資源。孩子出生後多選擇去香港讀書,現在每日過關讀書的兒童已超過1萬名。另一類是北京、上海、江浙等地的中産或富裕家庭。這些人有不少是爲了逃避内地不允許生二胎的政策。對他們而言,孩子的香港身份像是額外買了份保險,不會立即使用,也説不好以後是否用得上,但先買了,放在那裏,因爲重要的不是錢,不是香港身份背後的那些資源,而是家庭中又多了一口人。
  
  無論内地人出於什麽原因,赴港産子的内地孕婦越來越多是事實。數字顯示,2008年有2.5萬名内地孕婦赴港産子,2009年這一數字是3.7萬,2011年是4.4萬,“雙非”兒已佔據香港新生兒的半壁江山。如果不采取措施,“雙非”兒數量會持續超越當地兒。而“雙非”兒造成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大量“雙非”兒在香港出生,却回到内地生活,特區政府無從知道這些兒童的去向,也不知他們將來會不會來港生活。在香港未來的城市規劃中,自然也不知道該在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領域給他們留出怎樣的配額。政府的難題是未來規劃中的空白,而普通民衆的難題却來自直接的“感同身受”——醫療乃至教育資源的緊張。首當其衝的是公立醫院産科資源的緊張。雖然自2007年,特區政府實施赴港公立醫院産子的中央預約制,且一度中止公立醫院接受内地孕婦分娩床位預約,但私立醫院是不受限制的。且對很多有條件赴港産子的内地家庭來説,錢已不是太大的問題,所以香港的措施反而是變相催生了内地中介與香港私立醫院之間日益緊密的合作。
  
  三、有解
  
  辦法永遠比困難多。
  
  目前,香港政府主要通過行政措施來進行規管,試圖通過限制内地孕婦名額等方式來規範這一情况,臨近的廣東省也大力打擊黑中介給予配合。然而,在筆者看來,這些措施短期内固然會有一定成效,但治標不治本。若要治本,只需抓住兩個關鍵詞做文章。一是“居港權”,二是“生二胎”。
  
  居港權是説給特區政府聽的。内地孕婦被香港的種種資源所吸引,説到底,這些資源的附着點都是“居港權”。即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所述,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日前表示,不宜修改基本法,(解决“雙非”孕婦問題)終審法院自己糾正。(實際上,早在1999年1月的“吴嘉玲案”判决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做出過“居港權”方面的釋法,指出出生時父或母仍未成爲香港居民的没有居港權。)終審法院的自我糾正,就涉及到2001年的莊豐源案。在莊豐源案中,人們大都只注意審判結果,很少留意有這樣一段判决詞:根據入境事務處提供的數字,從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只有1991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母親是非法入境、持雙程证或短暫逾期居留香港,父親也僅是在香港臨時居留或不是香港居民)會因爲入境事務處處長被判敗訴而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等於是每年約555人,可見即使入境事務處處長敗訴,也不會令香港承擔任何重大風險。由此可知,莊案的判决是基於當時特定的歷史情况。時代變遷,是否該有新的規則或政策出現?如果有一天香港突然規定父母皆非香港人的兒童即便在香港出生也没有居港權,那這一問題是否就可以一勞永逸地解决?
  
  生二胎是針對内地而言的。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年來。很多情况已發生了變化。現在70後、80後生育主體出現了希望多生一個孩子的欲求,尤其是家庭條件比較好的。想生二胎,如果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那算算罰款還不如去香港“合法”地生。這部分人大都對居港權的興趣没那麽濃厚,他們更關心的是下一代多一個兄弟姐妹,不要再像自己小時候那麽孤單。對這類“雙非”孕婦,我想也只有内地適當調整計劃生育政策,才能真正“遏制”得住。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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