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作者汪毅夫)1921年,台灣進士汪春源在爲亡友、台灣進士許南英的《窺園留草》撰序時寫道:“割台禍起,時春源以公車詣闕,上書不報”。他説的是:1895年當《馬關條約》簽訂、條約中有割台條款的消息傳來,在京參加會試的台灣舉人汪春源領衔,同另兩位參加會試的台灣舉人羅秀惠、黄宗鼎聯名,並取得“同鄉京官”、台灣進士葉題雁、李清琦的“印結”和參與,向都察院上書,呼吁清廷勿批準條約、勿“割棄全台”。“上書不報”,抗争無效,汪春源乃於當年離台内渡,寄籍爲福建龍溪縣人。
文廷式《聞塵偶記》(收《近代史資料》,1981年第1期)記:“台灣既割,舉國遂諱言台灣二字。劉銘傳卒,特旨予恤,而不正言其官爲前台灣巡撫,不知票擬(汪按,票擬即宫中辦文官員,在轉送奏章呈請皇帝批閲時,“小票墨寫”附上批閲建議)諸臣果何所用心也”。實際上,不忍金甌缺一角,始終是國人心中的不舍和傷痛。據北京大學圖書館古籍館庋藏的《光緒貢士登科記》(圖一),1898年汪春源入京參加戊戌科會試、中爲戊戌貢士時填報的是“福建安平縣人”(圖二),1899年入京補行殿試、後來終成癸卯進士時填報的是“福建台南府安平縣人”(圖三)。由此而來,在北京國子監裏,清光緒二十九年癸卯科進士題名碑上,汪春源的鄉貫並不記爲“福建龍溪縣人”,而是“福建安平縣人”。當然,假若他填報了“福建龍溪縣人”,心中也是不舍和傷痛的。
附帶言之,本文寫作過程中,得到盧咸池教授的鼎力支持,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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