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作者汪毅夫)退休後學會在微信上同師友聯繫,多了一條接受教益的渠道。近日,盧咸池教授慷慨發來一條資料:當年《申報》公佈的《光緒六年庚辰科會試題名全録》,並指出我早年的一個錯誤。據《光緒六年庚辰科會試題名全録》,台灣進士張覲光的會試名次是127名。我在寫作《台灣近代文學叢稿》(1990,海峽文藝出版社)時,從《嘉義縣誌》(1983,台北成文出版社)找到張覲光“赴殿試(汪按,應爲會試)中第十七名進士(汪按,應爲貢士)”的記録,又從《雲林縣誌稿》(1983,台北成文出版社)得到一條佐证:張覲光“會試中式第十七名”,故稱張覲光爲“會魁”(會試第1名稱會元,前18名合稱會魁)。《嘉義縣誌》《雲林縣誌稿》所記“十七名”顯係從“一百二十七名”誤抄而來,張覲光顯然不是會魁。
盧咸池教授還指出我近年的一條錯誤。我從徐珂《清稗類鈔》之《各省鄉試之中額》引述“順天一百六十八名,内貝字號一百十五名”,却將貝字理解爲“貢”的部首,將貝字號誤解爲“用於録取貢生爲舉人”。實際上,“順天鄉試分編字號名目,以辨省分,曰貝,直隸生員也”,貝是員的部首,貝字號乃用於録取“直隸生員”爲舉人。我對盧咸池教授的批評心存感恩,也爲自己的錯誤深感愧疚。
多年前,我在《〈台灣詩史〉辨誤舉隅》(收汪毅夫:《台灣社會與文化》,1994,海峽文藝出版社)一文裏説:“作爲大陸學者,我對廖雪蘭博士辛勤的工作心存同情,並願在指摘《台灣詩史》某些錯誤之時,糾正自己也曾不免的過失”。於今觀之,當年對《台灣詩史》的批評不盡正確,“糾正自己的過失”也不完全。當年自我糾錯,糾正了關於劉家謀生年、官職的誤記,但忽略了關於其享年的誤算(享年40誤爲享年50)。我批評《台灣詩史》,是因爲書中“若干明顯的錯誤,從該書油印本到鉛印本、從1983年迄於1989年,作者本人乃至其指導教授、答辯導師竟然未加糾正”,“書中出現失誤也在所難免,應該受到批評的是,有更正錯誤的機會時不加更正”。
學術乃天下之公器。學術上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對於學者的成長、學術的進步大有助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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