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4日電(作者汪毅夫)多年前,我讀郭明木《聽見厦門歷史的聲音》(中國戲劇出版社2013年版),就對這本書、也對書中所刊厦門《江聲報》1947年11月16日新聞剪報《廣播新節目,今有台灣音樂》(圖一)印象深刻。其文曰:“本市廣播電台,頃接台灣廣播電台來電,以台灣省音樂比賽及民謡比賽,入選者已由該台排定廣播時間,十六日晚八時十五分至九時,由中選者及台灣音樂家參加播奏音樂,民謡播唱則定本月廿三日晚八時十五分至九時廣播,厦門廣播電台已决定準時代爲播送”(圖一)。近日,泉州友人陳冬挺發來厦門《星光日報》1947年11l月16日新聞剪報《厦門廣播電台轉播台灣民謡》(圖二)、《中央日報》(厦門版)1947年11月16日新聞剪報《台灣音樂民謡比賽今日開始廣播》(圖三)。比對之下,這三條同時於1947年11月16日發表的新聞,除題目不同外,内容幾乎完全相同。顯然,厦門《星光日報》、厦門《江聲報》和《中央日報》(厦門版)的上記新聞,屬於1947年的一條新聞通稿。我就“新聞通稿”的定義,查詢“百度”,也請教新聞學專業的老師和學生,得到的最簡(也是最合理)定義是:一個單位發給數個傳媒的同一的新聞文本。在我看來,網上“度娘”等給出的“始於1950年代”、“源於美國”、“本是通訊社的專利”等語,可能並非“新聞通稿”的本來應有之義。
上記1947年的新聞通稿,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台灣光復初期閩、台兩地的互動和合作。台灣廣播電台和厦門廣播電台都是從日僞接收的電台。台灣方面,接收人員於1945年11月10日接收台灣電台,16日接收台中電台,18日接收台南電台,20日接收嘉義電台,27日接收花蓮電台。厦門方面,厦門廣播電台於1946年2月1日接收、改造完畢並開播。1946年11月,台灣音樂、民謡比賽優勝者在台灣廣播電台播奏和播唱,厦門廣播電台同步轉播,厦門幾個媒體同時發表新聞通稿。這是閩、台兩地廣播業者、報界業者、演藝業者龢民衆共襄的盛舉。當年台灣廣播電台節目科的科長是台灣音樂家吕泉生,科員謝旭是從重慶國立音專畢業的厦門音樂家。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吕泉生特意指派助理張花子、録事林寬兩位台灣員工護送謝旭返回住所,其情可感!台灣廣播電台1947年舉辦音樂播奏、民謡播唱,台灣音樂家吕泉生同厦門音樂家謝旭應該也有愉快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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