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作者汪毅夫)《台灣日日新報》1899年12月21日報導新聞《加增學額》,其文曰:“我台灣籍士子遷徙渡清者,以寄居漳州府、泉州府兩處爲最多,此回福建全省提督學政戴鴻慈,於按試漳州府屬時,接讀清廷上諭,恩準漳州府龍溪縣加額取進台籍文童生7名,海澄縣學恩準加額取進台籍文童生4名。又聞泉州府屬下届歲試亦加額取進台籍文童生6名。此語若確,則寄籍台士取青紫當如拾芥也”。這是一條有體温的報章新聞。
容我從學額説起。學額即入學(進學)名額,或者説招生名額。清代官辦的府學、州學和縣學的學額,概由清廷確定。如,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鑒於當年台灣郡縣初設學校,與考人數無多,清廷乃確定台灣府學廪生、增生各20名,各縣縣學廪生、增生各10名。又如,雍正三年(1725),清廷確定新設的彰化縣學學額8名。“加增學額”當然也是清廷事權,須經清廷“恩準”。部分學額可以指定用於從特定考生中録取,并且有部分學額“另編字號”的做法。1895年,清廷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被迫割讓台灣。部分“台灣籍士子”被迫離台内渡,他們中“寄居漳州府、泉州府兩處爲最多”。據《清實録》,1896年十月二十九日,清廷已有“台灣内渡諸生,入籍考試,擬定辦法,俾安生業而圖上進”的考慮。此後,福建舉辦的丁酉科(1897)年鄉試,果有“台灣内渡諸生(汪按,諸生是在學生員廪生、增生和附生的總稱,俗稱秀才),入籍考試”並勝出爲舉人者,如黄鴻藻;福建舉辦的壬寅補行庚子辛丑恩正科(1902)鄉試,也有“台灣内渡諸生,入籍考試”者多人,他們中有黄鴻翔、王人驥、高選峰勝出爲舉人。清廷對“台灣籍士子”的關照,除了舉人的録取,還及於秀才的進學,如上記報章新聞所記“恩準漳州府龍溪縣加額取進台籍文童生7名,海澄縣學加額取進台籍文童生4名”。我注意到,黄鴻翔、王人驥是以“龍溪附”即龍溪縣學附生的身份參加鄉試的,他們在台灣本是生員,到漳州後因爲有清廷“加額”,得以成爲附生(相當於今之寄讀生)。據我聞見所及,台灣士子邱緝臣到漳州後以壯年之齡參加龍溪縣學的入學考試,並被録取爲廪生,在學期間又以學業優异成爲貢生;台南盧家盧文啓(1884年生)、盧心啓(1886年生)兄弟雙雙於1901年被龍溪縣學録取;台南汪家長子汪受田(1889年生)於1902年被龍溪縣學録取。同黄鴻翔、王人驥一樣,邱緝臣、盧文啓、盧心啓、汪受田也是蒙清廷“恩準加額”而進學的。
現在説説“全省提督學政戴鴻慈”及其“按試漳州府屬”的事。清代府、州、縣學的入學考試稱童生試,考試分縣試(知縣主考)、府試(知府主考)和院試(提督學政主考)三級。戴鴻慈是清末名士,官至法部尚書,是清末出洋考察的“五大臣”之一。1897至1900年,戴鴻慈在福建提督學政任上,所以有1899年“按試漳州府屬”的事。另外,進學當了秀才,就可以穿青衿。汪受田中了秀才,他的父親台灣進士汪春源高興地告訴友人説:“小子幸得一衿”。《台灣日日新報》“取青紫當如拾芥也”喻台籍士子内渡後於科舉考試受到的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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