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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戴國煇講“在台灣的語言問題”

  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作者汪毅夫)戴國煇教授是個百科全書式的學者,如陳孔立教授所説:“我認爲他不僅是一位歷史學家,他的研究涉及歷史學、文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即涉及人文社會科學的多個學科”。在語言學方面,《戴國煇講台灣》之《台灣與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對話》,提出“在台灣的語言問題”,並有相當精彩的論述。 

  例如,關於“台灣話”。戴教授通過對話,尖鋭地指出:“台獨派”的一伙簡直無理取鬧,用客家話、或北京話講話都會遭到他們的“大聲喝叱”:“用台灣話(指閩南話)講吧”。“台灣話!台灣話!到底我們的客家話算不算台灣話呢?還有高山族的語言又算是什麽呢?”在另一段對話裏,戴教授“從邏輯上”駁斥了“中國的標準語”剥奪了“台灣人的語言”、“台灣話不是中國話”的“台獨”言論。 

  又如,關於閩南語、客家話與台灣社會的“閩、粤分類”。戴教授用“鄉幫”來指稱台灣社會裏福建人與廣東人的分類組合,又指出在“閩、粤分類”的背後有一個“操閩南語”的閩南人與説客家話的客家人的漢族民係的分類組合,并且報告了“客家底”(指原來爲客家,但已不會講或不大講客家話的人)和“福佬底”(指住客家村鎮的福佬人〈汪按,即閩南人〉,從語言到風俗習慣都客家化了的人)的社會現象。戴教授説:“台灣人之98%爲漢民族,其大多數操閩南語(福建南部之語言)與客家語,乃自福建、廣東省移民者之子孫”,以此爲证,指“台灣民族論”爲“極端牽强胡扯之謬論”。 

  又如,關於光復初期台灣的國語運動。戴教授説:“我對於國民黨來到台灣,想評價他們做得很好的,反倒是普及北京官話。目前,全中國的標準語、北京話最普及的地方,大概是台灣”,又説:“戰後,國民黨早就普及‘國語’(中國的標準語),藉以取代日語。日本的研究者,有人認爲國民黨的北京話普及運動,可説是剥奪台灣人的語言。但事實上,台灣漢族所説的語言也屬於中國方言,香港,廣東,福建等地也在使用。方言和今天中國所謂普通話的關係,和台灣漢族的語言與台灣的北京話(台灣稱爲‘國語’)的關係其實並無不同”。在事實上,光復初期台灣的國語運動,取的是“復員台灣方言”,從方言同國語的對照來學習國語的方向和方法,同“剥奪了台灣人的語言”無關。 

  又如,關於“國語”和“普通話”。戴教授對1950年代中國大陸的語言文字改革有深刻的瞭解和理解。“國語”和“普通話”是共同語的兩種“説法”,他對此的理解是:“(普通話)並不是中國共産黨的專門用語。我們想關注的,是爲什麽中國共産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使用‘國語’的表現方式,這當然是出於對地方文化及少數民族的政策問題,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人明白,中國是複合民族,不可以抹殺地方文化的特殊性。因此,使用‘普通話’之説,用比較和緩的方式來維持連帶關係,而不用‘國語’這樣的形式,從上而下規範,這是我們的理解”。信哉是言也!大陸地區確定以“普通話”爲共同語之名,乃是出於如下考量:“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共有56個民族,其中漢族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的94%左右。國家實行民族平等、語言平等的政策。《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裏明確規定:‘各少數民族均有發展其語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後歷次憲法都明確重申:‘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在國際活動中,漢語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語言,過去叫‘國語’。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强調民族平等、語言平等的政策,爲了避免‘國語’這個名稱引起國内少數民族的誤解(以爲國家只推行漢語而輕視或歧視少數民族語言),所以在 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經過研究討論,决定將規範的現代漢語(同時也是中國各民族間的族際共通話)定名爲‘普通話’,並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和標準,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的現代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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