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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從簡略語説起

  中評社北京2月15日電(作者汪毅夫)有朋友告訴我,《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2000)第二條説:“本法所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如果將“國家通用語言”簡略爲“國語”,我們便得到“國語是普通話”的判斷句。“國家通用語言”簡略爲“國語”,當否?暫且不論;“國語是普通話”,有毛病嗎?没毛病。 

  講一段概念史吧,“國語”和“普通話”兩個概念的歷史。1906年,《江蘇新字母》的制定者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話”之名,以指稱各省通行之語。與“普通話”同時或稍後,另有“國語”之稱流行。如,1910年底,議員江謙向資政院提出一個説帖,就學部奏報的《分年籌備立憲事宜清單》中所列“國語教育事項”,提出八點質問,其中包括“是否主張用合聲字母拼合國語以收統一之效”。在清代末年,“國語”和“普通話”,稱名雖异、所指則一,所以都被廣泛使用。民國時期,“國語統一運動”呼聲大倡(光復初期,台灣的國語運動也推展得有聲有色),學界著作有《國語學草創》《國語學講義》等,官方機構則有國語統一籌備會、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等。與“國語”的使用率相近或稍遜,“普通話”也被廣泛使用。兹舉例説明和證明:1.魯迅《兩地書》:“校旁只有一店,店中人能説幾句‘普通話’,但我懂不到一半”;2.魯迅《兩地書》:“今天本人來了,叫春來,也能説幾句普通話”;3.魯迅《我的種痘》:“她用了很流暢的普通話,勸我們鄉下逃出來的人們,應該趕快種牛痘”;4.陳萬裏《泉州第一次遊記》:“護路軍隊多山東人、河南人,跟他們説普通話,居然稱老鄉”;5.張星烺《泉州訪古記》:“有江西僧某,能普通語”;6.張星烺《泉州訪古記》:“適有晋江人陳育才者,能普通語,來周旋吾輩”;7.張星烺《泉州訪古記》:“鄭先生能普通話,問其先人之事,慷慨而談,有其先人豪爽之風”;8.李時霖《台灣考察報告書》:“辜氏爲日本貴族院議員,現年71歲,原籍福建同安,先世移居台灣,迄今已百餘年。辜氏操普通話甚純熟”;9.李時霖《台灣考察報告書》:“杜氏爲台灣醫專教授,現任中央研究所技師,曾旅華多年,操普通話甚純熟”;10.台灣義勇隊《台灣先鋒》:“葉同志是台灣屏東人回到祖國來只三、四年,而普通話却説的很好”;11.台灣義勇隊《台灣先鋒》:“本隊每星期六均有一次講演比賽會,主要目的在使同志們練習普通話和增强對某問題之認識”。1949年迄於今日的情况是,大陸於1955年起以“普通話”作爲全國共同語(全國通用語言)之名,台灣地區則仍然使用“國語”之稱。然而,究其實,“國語”就是“普通話”也,確實没毛病。 

  現在談關於“台灣話”的問題。我們知道,中國漢語方言大致可以分爲七種,閩南話是其中之一。閩南話裏又有漳州腔閩南話、泉州腔閩南話、厦門腔閩南話和潮州腔閩南話之分,它們的簡略語分别是漳州話、泉州話、厦門話和潮州話,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别是腔調的不同。我們聽漳州人、泉州人、厦門人和潮州人講閩南話,可以清晰地分辨其腔調的不同。台灣也是閩南話復蓋的地區,我們聽台灣人講閩南話,也可以清淅地分辨其漳州腔、泉州腔、厦門腔和潮州腔的不同。然而,台灣人講的閩南話,完全不存在“台灣腔”,完全稱不上“台灣腔閩南話”。因而,“台灣話”根本不是“台灣腔閩南話”的簡略語,“台灣腔閩南語”並不存在。所以,台灣學者李敖大師説:“台灣話”根本不存在;台灣地區另一位大師級學者戴國煇則認爲,“台灣話”不僅包括閩南話,還包括客家話和高山族的語言。“台語流行歌”流行於大陸,往往被改稱爲“閩南話流行歌”。對此,有台灣朋友感到不解和不滿,甚至有人提問:“台語就是台語,把台語流行歌改稱爲閩南話流行歌,有必要嗎?”我們可以用李敖的話,也可以用戴國煇教授的説法來回應:“把台語流行歌改稱爲閩南話流行歌”,有必要,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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