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的概念在中國不是由法律來規範的,而是一種集體的精神與意志,中國作爲這樣大的國家,不統一帶來的分裂,是不能承受之痛,事實屢屢證明於此。但中國的統一觀還是有迹可循,我們有必要瞭解其沿革。
歷史上的統一觀
統一觀首先與國家觀相聯,一個國家應該是統一而不分裂的,這是國家、社會、領土、主權、民族……中一個最基礎的概念,但中國的國家概念形成很晚。長期以來,在長達二千多年的文明史中,中國人只有“天下”概念。“天下”就是最大的“國家”觀,天之下是華夏,華夏又代表“中原”,中原代表正統,。“天下”的統治者是“天子”,“天子”代表“天意”,替天行道,建立“天子王朝”。王朝就是“王畿”,就是“中原”,中原代表“正統”,邊陲就是“夷”或是“蠻”,是“外服”。天子底下是“郡縣”,即“諸侯”,諸侯由天子分封,這就是“封建制”。而天子王權力量管轄不到地方,即稱夷地,也可稱“藩屬”,藩與天子天朝可以建立“同宗兄弟”關係,允許“高度自治”,建立“朝貢”關係,只要承認天子權威,天子會“厚往薄來”,會讓利給“藩屬國”,貢少賜多,恩威並施,維持“天下秩序”,實現“天下一統”,“多元一體”,“一國多制”的“天下結構”,最終實現“天下大同”,搆成封建社會的“天下一統”觀。
中國歷史上的統一,一般處於三個狀態。一是絶對統一,但這種狀態不足百年;二是相對統一,即存在二個或二個以上政權,但都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一個中國是完整的,這是最多最長時期;三是不統一狀態,自立政權,不承認天子與中央政府,即處分裂狀狀態。
中國的國家概念産生得很晚,辛亥革命以後才産生了國家概念,建立了第一個共和國,是單一制政權,即中華民國,明確了疆土範圍與建立憲法。“民國”産生後,軍閥混戰不息,後又産生了國(國民黨)共(共産黨)内戰,共産黨佔領了中國絶大部分國土,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黨則敗退台灣,中華民國則在台灣得以殘存。這期間産生過“省治”——“聯省自治”,以及“邊區政府”等不統一狀態,但“一個中國”基本是完整的。
目前中國的統一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時,台灣被國民黨佔據,香港、澳門還没有回歸,形成“一國兩府”,或叫“一國兩區”。到了1997年香港回歸了,1999年澳門回歸了,但他們還保留着原有制度,擁有自己的領土與政府,出入還要使用所謂的“護照”。這就是“一國兩制”,淵自古代的“一國多制”觀念。但港、澳都承認中央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台灣尚未承認中央政府,但台灣目前的“憲法”還是承認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從這個意義上説,中國目前尚未完全分裂,是處於相對統一狀態,這就是我們提倡的“一國兩制”。
那麽究竟什麽是統一呢?這裏有兩個概念,即“絶對統一”與“相對統一”。“絶對統一”即統一到“一國一制”之中;“相對統一”即“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自己是中國一部分,自己是中國人,但實行‘一國兩制’,保留自己的政府與制度。”
我們對台灣問題,作爲内戰産物,大陸原準備以武力征服,解放台灣,可是朝鮮戰争爆發,美國利用台灣作戰争跳板,出台了“台灣關係法”,將台灣納入美國“保護”之下,致使解放台灣被拖延了。這時的台灣當局,還想“光復大陸”,雙方都堅稱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雙方争奪的是統一的主導權,從這個意義上説,中國的主權没有被分裂,雙方都承認一個中國,所以“一個中國”没有被分裂。
但到了1978年,台灣進行了政治改革,廢除了一黨專政,實行了政黨政治,推行了“本土化與民主化”,實行了部分“三通”,兩岸有了交流交往,但台灣的多黨制與民主選舉,越來越有利於“本土化”的發展,每一次選舉都擴大了“本土化”空間,反對派逐步壯大,中國國民黨漸失優勢,逐漸式微,最後贊成“台獨”的民進黨成爲了執政黨,台灣全面“緑化”,正在向“修憲”進軍,想將“中華民國”變成“台灣中華民國”,在“憲法”上割斷與大陸的法理聯繫,成爲一個“真正獨立國家”,使中國的相對統一,變成事實的分裂狀態。
中國大陸從1978年起,正好結束“文革”,深感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急需現代化,要使中國富起來,開始全面改革開放,爲了争取和平環境,確保和平發展機遇期不失,我們對内實行改革,對外實行開放,對台實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摸着石頭過河”,沿續了傳統觀念,缺乏完整的統一理論與法律,只有一些領導人講話與政策。經過三十年韜光養晦,我們富起來了,使兩岸實力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我們贏得了發展自己的機遇,我們未來目標是讓我們强起來。這五十年中,我們雖然没有解决台灣問題,但我們没有讓台灣問題成爲阻礙我們改革開放的障礙,没有爲台灣問題停止民族復興的步伐,從這個角度看我們還是成功者。
香港回歸後,由於過於强調“五十年不變”,保留了許多原來不合理規則,香港則全面模仿台灣,也走上“民主化與本土化”道路,過分的“民主”與“本土”,在各種選舉中,“本土派”公開打出“反中”與“港獨”旗號,有可能奪得香港“治權”,成爲第二個台灣,成爲西方“反中”橋頭堡,北京不得不改變選舉方法,出台《國安法》、修改選舉辦法,提出“愛國者”治港,以確保中國的統一,而不致走向新的分裂。這一切也顯示出我們統一觀的欠缺,相關法律的滯後。
當今我們的統一方針
我們現在的統一方針可以説是三句話:一是堅决遏獨,二是大力促統,三是融合發展。
1.堅决反獨是當下最首要任務,“台獨”在美國支持下,不斷改變現狀,不斷超越紅綫,他們利用我們的“和平統一”方針,想和平地走向分裂分治,這是我們决不能吞下的苦果。我們有必要健全《反分裂法》,甚至有必要建立《統一法》,依法懲處“台獨”分子!讓“和統”與“武統”都有法可依,而不是單純的“和統”與“武統”。
反“台獨”是中美博弈的核心,這些年“台獨”猖獗,首先是美國不斷出台“縱獨”的法案與措施,利用台灣問題向中國施壓,台灣追隨在後,“以美謀獨”,他們實在低估了我們反獨的决心。拜登上台後,有所收斂,爲避免中美武裝衝突的可怕後果,開始回歸“一中政策”,將台灣僅僅定於“民主政體”與“重要的經濟與安全伙伴”,但他們還會恪守“美台關係法”與“六項保证”,他們利用台灣制衡中國的圖謀是不會改變的,除非我們强大到擁有“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實力與智慧。
2.積極促統。我們必須大聲告訴台灣,未來三十年裏我們一定要完成統一的。若要實現“和平統一”,我們可以共同研製“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共同締造一個更加美好的中國。統一是爲了促進社會和睦,促進生産力發展,促進心靈契和。當年香港回歸,只是主權回歸,人心没完全回歸。所以我們要不斷完善“一國兩制”方案,使人心真正回歸。要“和統”的話,就是“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我是中國人”。“武統”才是消滅對方政權、國旗、國號、國歌、憲法、軍隊、治權、“台獨”分子。何去何從,請明智選擇。
兩岸關係的基礎是“一個中國”,雙方對話談判的前提是“九二共識”。“九二共識”是雙方政治聯接點,既清晰又模糊,帶有一點彈性,如認爲不理想,可以創造一個“同屬一個中國”的新政治聯接點。
統一是實現民族復興的標誌,雙方都是民族復興的一部分,我們不能帶了不統一的耻辱跨進新的百年,這是我們新的統一觀。
3.相互融合。從某種意義上説,統一就是相互融合的過程。相互融合就是奠定統一的基礎。我們一定讓台灣同胞享受祖國發展的機遇,享受統一的好處,享受“一家人”、“一家親”的好處。
融合發展是貫穿在目前到將來的全過程,包括經濟融合、文化融合、親情融合、血源融合、地理融合、政治融合……,我們要給予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台胞更多利益,讓他們享受到統一的好處,以及做一個中國人的尊嚴與榮耀。
一個國家的統一觀是由歷史與民族性格造成的,我們不必模仿别國,應該由自己的國情而定,也不宜以西方的統一觀與主權理論來“規範”我們的觀念,我們的統一觀也不應僅僅停留在集體意志上,應該建立在當今的自己的理論、標準、法律上,從這角度來講,我們依然任重道遠!
寫於2021年3月14日
*發表於2021年《中國評論》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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