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歷程,在聖經中表現爲三個歷史階段:
第一階段,榮耀的被造。
創1:27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賽43:7 就是凡稱爲我名下的人,是我爲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
第二階段,犯罪中的墮落。
羅3:23 “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身(體):創2:17 只是分别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魂(心):創8:21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説:“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着惡念)”。
靈:詩23:3 他使我的靈魂蘇醒,爲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第三階段,榮耀的復原。
腓3:21 他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人論”討論的主要是前兩個階段,因此“人論”的議題主要是:人的被造;人的墮落(包括罪觀——人的罪及其强度)。
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