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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際互動、認同轉换與時空重構: 兩岸命運共同體踐行路徑探析

  甲午中日戰争以來,台灣特殊歷史遭遇給很多島内民衆帶來沉重的身份認同危機,未來如何導正台灣民衆的家國認同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重要課題。2015年5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首次提出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重要主張,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開啓了新的工作指南,也爲推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化解台灣同胞身份認同盲區提供了重要參考,具有重要的現實價值和歷史意義。未來如何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主張落實落細,值得學術界深入思考,本文即嘗試對兩岸命運共同體構建的路徑進行簡要分析。

  一、以兩岸群際互動消解島内“主體性想象”

  長久以來,中華民族身份認同之所以能够歷久彌新,主要依靠傳統文化維係和王朝統治權行政約束,前者爲人們提供心理寄託和集體歸屬感,並逐漸内化爲集體無意識;後者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維度裏控制着人們的想象,迫使人們只能按部就班地遵守既定的民族認同。但就台灣而言,由於荷蘭、日本等外族接連入侵以及中央王朝對當地實際控制影響力的不斷弱化式微,台灣對傳統文化的歷史積澱出現了斷檔,對中華民族的身份認同自然也同步出現錯位。特别是自李登輝至蔡英文執政時期,台當局在島内瘋狂推行“文化台獨”路綫,鼓吹“台灣人是新興民族”、“台灣文化是新興文化”,把兩岸的中華文化對立起來,否認“灣文化是中華文化的分支”,主張以“國與國”定位進行兩岸文化交流,民進黨以選舉爲訴求,實施了“本土主義的身份政治”,也可被視爲是“反應性身份政治”,“文化台獨”則順勢借本土文化實現自我包裝,實現了由手段向目的轉换。受民進黨執政特别是其“台獨”意識形態布局等因素影響,目前台灣民衆在家國認同方面异化分化嚴重。據台灣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在1992年至2019年之間,“台灣人”身份認同比例顯著上昇,認爲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民衆所占比例逐年滑落,兩岸關係由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至少在表面上呈現一定的民意流失困境。

  “台灣民衆統獨立場趨勢分佈(1994年12月—2019年12月)”對於兩岸關係進化圖景和歷史演進脈絡的思考,必須從社會結構的角度來加以深入分析,要認識到兩岸關係是一種建構性過程,其實質是大陸和台灣這兩個施動者行爲體之間所建構的不同層次的群際結構的總和,因而需要重構雙方的合作邏輯。

  (一)對台灣社會“同情之理解”

  温特認爲建構主義的核心要義有二:其一,國家政治的根本是結構性的,而不僅僅是物質性的;其二,這些結構不僅塑造了行爲體的行爲,更塑造了行爲體的身份龢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在分析語言文化交流對兩岸命運共同體建構影響的過程中,有必要對兩岸特别是台灣體系内的社會分化進行深入分析。1895年以來,台灣與大陸長期分離,兩岸在不同的實踐場域展開了不同的實踐活動,並承載了不同的社會化内容。這種差异性從歷史角度來講,主要體現在台灣社會的悲情意識。台灣歷經荷蘭、日本等殖民統治,在歷史的“集體記憶”中,充滿了濃郁的“亞細亞孤兒意識”。對於台灣獨特的歷史文化脈絡和現實政治文化生態,大陸要以包容的心態給予理解,不能簡單地把台灣民衆因爲復雜心態所産生的“台灣意識”就認定爲“台獨意識”。這種差异性從現實角度來講,主要體現在台灣獨特的政黨政治文化。“對於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共同體社會,該共同體必須由參與者所共享的自我理解搆成,并且體現在社會制度安排中。”台灣“解嚴”以後,在社會制度安排上逐步走上政黨政治的道路,在政治文化上也試圖模仿和挪用西方的政治文化,逐步由“一黨專政”的“威權體制”過度到兩黨輪替的所謂“民主體制”。族群認同“工具論”“將族群視爲政治、社會或經濟現象,以政治與經濟資源的競争與分配,來解釋族群的形成、維持與變遷。”在島内也同樣如此,族群認同不僅僅是文化歸屬感的塑造,它更是利益争奪的重要工具。爲攫取執政資源,島内兩大政黨和藍緑陣營矛盾與對立持續加劇,形成了具有極端性、衝突性和對抗性的政治文化,這也進一步加劇了台灣社會的撕裂。

  (二)消解“台灣主體意識”

  安東尼·史密斯在其著作《民族主義——理論,意識形態,歷史》中認爲民族是指“具有名稱,佔有領土的人類共同體,擁有共同的神話、共享的歷史和普通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員生活在單一經濟之中并且有着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一個民族共同體下可以同時共存不同的地域族群,而各自的族群認同並不妨害一個擁有共同歷史命運感的民族共同體形成。依據這些理論可以看出,台灣只是一個區域概念而非主權概念,是一個族群概念而不是民族概念。所以兩岸交流的本質是在一個中國政治體系框架下的不同地域族群的互動,雙方應該彼此尊重,在凝聚民族認同基礎上增進文化認同和政治認同,逐步化解所謂“台灣主體意識”。近年來,大陸本着“兩岸一家親”理念,相繼推出“31條”、“26條”等一系列惠台舉措,爲兩岸融合發展注入了强勁動力。但與此同時,也要高度警惕這些惠台措施潜在的負面效應。如惠台舉措的對象自然是針對台灣同胞,這是否會進一步强化台灣同胞的“台灣身份認同”,誤認爲自己只有標榜“台灣人身份”才能獲得這些優惠政策,這反而會進一步固化他們的“台灣人意識”。此外,有部分台灣民衆不再將優惠政策提供的利益看作是大陸的優待,而視爲其應有的“自然權利”,因而産生了越來越大的依賴感甚至不滿足感。在這種認識支配下,他們的要求往往越來越多,越來越高,一旦得不到滿足就極易産生對大陸和國家的不滿甚至憤恨,以至於有部分台灣人從大陸回到台灣後,持續以“現身説法”的名義來抹黑和扺制中國大陸。

  (三)構建兩岸“我們群”意識

  上世紀八十年代兩岸開啓交流以來,台灣對待中國大陸崛起具有三種態度:基於理性主義(rationalism)算計與選擇基礎上的接受與歡迎,更多是着眼於兩岸廣闊的商機;基於情感和對未知想象的糾結與恐懼,擔心被“吃掉”;基於未來願景的期許與向往,自願融入其中。未來利益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應成爲兩岸交流的主導性思維,通過交流交往衍生出對和平發展的持續和深層次的需求。兩岸應堅持共同體主義(communitarianism),在持續交流互動中彼此相互借鑒,相互參照,相互啓迪,相互融合,進而産生一個更高效的善治系統,並對接兩岸若干治理機制,進而共同維護共同體的福祉。相信隨着中國大陸綜合實力不斷提昇,兩岸之間的群際互動也將産生重要的外溢效應,逐漸導正台灣民衆對於大陸的認知,糾正其已有身份認同、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的偏差,促進兩岸集體身份的不斷建構和内化,這也將爲導正台灣民衆的家國認同和兩岸統一後的台灣社會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兩岸文化融合發展的動力來源於兩大層面,一是公權力的政策和制度驅動,二是市場龢民間的内生源發動力。爲了强化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政治身份認同,首先要强化公權力職能角色,將民間潜能充分釋放出來。從博弈論角度來講,作爲兩岸關係主導者角色的中國大陸應發揮主體能動性,强化對兩岸關係的規制力量,加大對台灣的磁吸效應,主動建構兩岸同胞共同的國家身份認同。身份認同既有主觀認同,又有客觀認同,前者顧名思義是指心理上的歸屬,後者主要是指含有身份認同表示或符號的器物,如身份证、護照、台胞证等。大陸公權力部門在推進兩岸語言文化交流時,也要充分關注在器物層面對台灣同胞的影響,提供更多的公共産品,如近年來大陸相繼推出的台胞卡等重要舉措,對於兩岸一體化就産生了重要的影響。相信隨着中國大陸綜合實力不斷提昇,兩岸之間的群際互動將産生重要的外溢效應,由利益共同體走向命運共同體,這也有助於逐漸導正和改善台灣民衆對於大陸的認知,進一步减少彼此的隔膜,消除台灣部分民衆的誤解和偏見,促使其身份認同逐漸“跨越行爲體的‘知識’邊界,從自我延伸到他者、將他者納入到自我的身份界定中”,進而打破其已有身份界限認知的藩籬,逐漸由“你群”、“我群”而交集成爲“我們群”的共有認知。2020年民進黨繼續執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勢將面臨更大阻力,但並不能根本上改變兩岸關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交融并且螺旋式上昇的發展趨勢。

  二、認同兼容:由文化認同向政治認同的轉换

  從文化政治學的角度來講,在國家競争和文明衝突中,文化本身就具有政治性。現在大陸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認同,台灣建構“台灣特色的中華文化”的認同,在其核心價值上都充滿了政治考慮。兩岸政治關係是在一個政治體系内部的兩個次級政治體的關係,若兩岸無法以共同的政治認同即“兩岸一中”作爲最大公約數和根基,就很容易造成“鷄同鴨講”的情况。從另一方面來看,政治衝突也是一個文化問題,其深刻的根源是歷史上形成的價值觀念和感情所以,兩岸問題表面上看是政治問題,但也是文化問題。與打造兩岸經濟利益共同體相比,建構兩岸共同的文化認同的任務更爲復雜艱巨。由此可見,解决兩岸的政治衝突,不能只從政治角度考慮,還需要深化兩岸的文化融合。特别需要强調的是,新時代背景下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構建,如果過於强調資源的利用與權力的分配,過於渴求“一體”的同質化形成,我們同樣會誤入政治本位和政治中心主義的誤區,因爲任何時候凸顯政治性往往都會引發民粹的躁動。如此之下,我們需要以複綫的邏輯進行頂層設計,力争把看似矛盾對立的事務合二爲一,以便爲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構建尋找到最佳的路綫圖指引。

  (一)以文化交流推動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中華文化是兩岸同胞區别於其他民族的基本特質,是民族身份的象徵,對中華文化的認同是實現兩岸統一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兩岸在構建身份認同的範式邏輯上,要注重從自有發展到共有,從互動層次的共有知識即共同知識(common knowledge),内化爲體系層次的集體知識(collective knowledge)。其中,共同知識的穩定性較弱,容易發生波動;集體知識則具有更高程度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若是經過長時間内化,則可以逐漸成爲集體無意識。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中華民族文化認同是個體被群體文化影響固化的過程,是個體對所屬中華文化的歸屬感,表現在從地理方位、歷史記憶到民族劃分的方方面面。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對於維護國家統一、標誌民族特性以及塑造凝聚力、向心力發揮着支撑性作用,也可以有力抑制“台獨”勢力“去中國化”的陰謀。因而未來兩岸更應該通過加强文化交流,厚植合作基礎,增强民衆互信,從兩岸敵對關係向競争關係、再向朋友關係和家人關係邁進,努力追尋兩岸友善度和親密性達到理論最高點的“兩岸一家親思維”,因爲中國人向來注重“有國才有家”的家國同搆思維模式,兩岸一家的背後必然要以兩岸同屬一國爲支撑。

  (二)構建兩岸中國人認同共同體

  在社會分層日益復雜和多元化的背景下,集體身份認同尤其是集體政治身份認同對國家的統一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化解台灣同胞國家認同危機,强化和鞏固其對統一國家的政治認同,是兩岸關係研究面臨的重大課題。

  文化認同是政治認同的前提和基礎,文化歷史背景與記憶關係的重構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可以直接影響政治的發展脈絡。就兩岸關係而言,當前兩岸之間的政治認同存在明顯的分歧,因此應當從文化認同入手,增進中華文化認同才是構建兩岸國家認同的重要途徑。要以中華傳統文化重塑兩岸民族認同,由文化認同召唤或者説過渡到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在這一過程中,儒道釋思想是中華傳統文化的主脈,可以考慮以這三者來推進民族認同和國家認同。同時也要注重采取族譜文化、宗教文化、飲食文化等多種文化形式如舉辦黄帝祭祀、媽祖禮儀等傳統文化活動來發揮傳統文化的精神紐帶作用。

  但與此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政治認同並不是只靠傳統文化認同就可以達成的。文化認同有助於形成政治認同,但並不必然導致政治認同,是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對此,有台灣學者曾指出,“海峽雙方在溝通上是否要完全依賴於文化認同的共識,也是大有反省餘地。訴諸中華民族主義以解决兩岸分裂問題並不能贏得台灣社會各族群之一致認可”。“如果我們僅僅以傳統文化作爲武器忽略了兩岸在近代過程中的文化差异簡單地從民族大義的高度出發來批判‘台灣意識’,想借此消彌台灣社會在文化方面的對抗,非但是緣木求魚往往還帶來相反的結果”。“台灣在去中國化之後年輕的一代根本不再談論中國傳統價值這是新世代年輕人很大的危機。”由此可見,傳統文化對政治認同有一定支撑作用但絶非决定性作用,若要以文化認同促進政治認同,還需要在生活方式、社會制度等方面開掘新的空間,塑造新的範式。

  (三)推動兩岸交流由“中國化”邁向“中國夢”

  從體系建構主義角度來看,國家作爲一個理性行爲體和施動者,具有對自己的身份龢利益進行反思並塑造自身的行爲的能力。對於兩岸關係而言,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構建並非合目的性的自發憧憬,它首先要推進兩岸關係的中國化進程,需要公權力的適度介入,爲此中央政府應該努力創建一套有利於該認同的政治文化,强化“國族符號”的教育和代際傳播,即“以政治方式形成的文化”努力消除兩岸隔閡,淡化邊界意識,弱化區域本位認同,强化國家認同,讓兩岸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化而非清晰化,讓“中國公民”成爲最具代表性和最具權威的國民身份認同。

  美國政治學家阿爾蒙德認爲“民族是具有同一歷史本源和同一歷史命運感的人民組成的政治體系。”但兩岸之間一直缺乏同一歷史使命感,未來在中國化的基礎上,也要更進一步,推進兩岸同胞的歷史責任感和擔當意識,號召兩岸同胞共同推動中國夢的進程。認同源於認知,身份認同其實也是一種自我規範與權益獲取的認知過程,它必然會與權益相關聯。對於身份認同,首先要强調的是自我價值實現,包括能否更好的實現個人價值觀、理想、目標、情感等。未來在構建兩岸中華民族身份時,應該優先回歸個體身份認同,讓台灣同胞在中華民族復興進程中實現人生價值理想,從而産生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參與感、獲得感、成就感和榮耀感,這也有助於推動極具政治意涵的“台灣主體意識”身份逐步淡化、退化與消解。

  建構主義理論旗手蓋爾納稱,“是民族主義造就了民族,而不是民族早就了民族主義。”哈貝馬斯也説,“集體認同與其説是先天就有的,不如説是後天人爲造就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盡管目前島内有部分民衆對中華民族身份認同度不高,但不必過於悲觀,對於所謂“台灣主體意識”也是完全可逆的,只要兩岸關係在融合發展的正確軌道上前進,台灣民衆對於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就是可以預期的。

  三、以“大一統”意識構建兩岸新型時空觀

  民族文化認同作爲一個動態過程,面臨着兩方面的實踐邏輯,表現爲時間上的延續和空間上的交换。一方面是源於中華民族文化自身在演進過程中内在結構的變遷與訴求,另一方面是源於全球化與當代世界文化碰撞下中華話語權的保持與走向,在這一過程中既要防範“第三方”力量對兩岸關係結構性衝擊,又要摒棄狹隘的民族主義情懷,正確梳理台灣本土認同感,將台灣鄉土情懷引向對中國的國家認同。

  (一)以中華文化五千年坐標導正台灣歷史叙述

  欲去一國,先去其史。民進黨執政時期,最主要的任務就是重構台灣歷史。陳水扁到處鼓吹“本國史就是台灣史”,“中國是外國”。2004年時陳水扁當局進行教科書改革,將“台灣史”從“中國史”中獨立出來,中國史被劃入“世界史”。如此一來,島内對於台灣歷史的描述不再以五千年的中華文明爲參照背景,而開始刻意凸顯台灣四百年的本土歷程,特别是在陳水扁、蔡英文時期,積極構建所謂“同心圓史觀”,即以台灣史爲中心,將中國史作爲東亞史一部分來編寫教材和教書育人,背後的邏輯自然是“中國史只是外國史”,讓接受這一教育的青年群體形成對大陸的“外國感”和疏離感。

  “從歷史認同的定義來看,認同是在時間變化中的認同”。台灣人的家國認同也不是一個單一而静態的定義,而是一直處於動態變化當中,它反映了台灣在不同時期特定社會形態下不同的關係組合和治理類型。所以我們應該理性面對島内“台灣主體意識”不斷增强、“中國人”認同逐步下降的客觀趨勢。其一,要深刻認識到,兩岸文化差异導致兩岸文化衝突,而文化衝突並不必然是負面消極因素,它往往是文化融合的前奏,有助於兩岸文化在比較和競争中良性互動。其二,短期的兩岸交流及大陸的惠台政策,有助於緩和兩岸緊張局勢,鞏固和平發展局面,但無法有效提昇台灣人對中國大陸的政治認同和正面觀感。在台灣,舊有的中國人認同(對“中華民國”的認同)逐漸衰弱,而新的跨兩岸的中國人認同,作爲一種面向未來的群際集體知識,需要長時間的内化和建構,因此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鼎力。其三,從長期來看,兩岸可以通過經濟貿易、人員往來等方式,强化彼此的對接和融合,逐漸强化台灣同胞的雙重身份認同,即由原先簡單的“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平面對立、非此即彼,轉向“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的兼容並蓄、和諧共存,最後再提昇爲更高層級的立體兼容,促其認識到,所謂的“台灣人”意識只是鄉土情懷,而“中國人”才是家國認同。兩岸文化認同不僅要能使兩岸民衆産生我們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血緣聯想,更要産生我們現在和未來都是五千年中華文明傳承人的文化歸屬感。

  (二)以“大一統”爲旨歸破解台灣“領土化想象”

  從歷史傳統來看,“大一統”始終是中華文化的核心要義,歷朝歷代都以實現統一爲己任。湯因比研究世界文明非常看重“大一統”,包括國家大一統和宗教大一統。他認爲中國的特點是國家大一統而非宗教大一統。在兩岸“大一統”理念的構建過程中,中國大陸自不待言,始終堅持兩岸一國。台灣當局的政策龢民衆的心態却發生了一定的變化,起初國民黨把台灣“處處抹上大中國的色彩”。20世紀70年代起,在台灣宣傳話語體系中“大中國”色彩逐漸褪去,“中華民國”轉化爲“中華民國在台灣”,在民進黨的表述則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從此,台灣人的心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只要“小台灣”放棄“大中國”,認爲中國是一個他者,與台灣無關。

  近年來隨着大陸綜合實力的穩步提昇,台灣在面對大陸時的信心有所萎縮,對大陸呈現出一定的排斥性和防範性,擔心因爲兩岸實力對比越來越大會導致大陸對台灣的磁吸效應越來越强。台灣對大陸的敵意和自私性不斷上昇,友善度和無私性則在不斷减弱。當台灣對大陸的扺觸情緒上昇時,作爲想象共同體的“台灣主體意識”也開始同步上漲。中華民族具有强大的動員能力,未來在兩岸語言文化交流過程中,應該以“大一統”意識進行集體動員,推動兩岸同胞共同擔負起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歷史使命和責任感。

  在這一過程中尤其要注重以史爲鑒,消解台灣同胞的“領土化想象”。20世紀60年代以後,美國政府制定了打破族群居住格局隔離的相關法律,鼓勵不同膚色人種混居,研究表明,這些措施有力地促進了美國各種族之間的交流和融合,種族之間的“分離指數”明顯下降。與之相反,蘇聯則發起了民族“領土化”的先河,中央政府爲每個族群劃定了以該族命名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等明確的自治地域,這也進一步强化了這些族群的“準領土意識”,後來也成爲蘇聯解體的重要催化劑。從這種歷史經驗對比中,可以看到,未來無論是兩岸統一之前還是兩岸統一之後,都應該持續擴大兩岸交流,以“大一統”爲旨歸,避免台灣民衆産生區域本位主義甚至“準領土意識”。

  由於兩岸空間上的距離特别是心理上的隔膜,兩岸文化衝突在所難免。面對這種差异,兩岸應當擺脱“以我爲主”的思維,要换位思考,避免本位主義掛帥。“所謂文化整合,就是指人類文化在相互衝突中實現相互融合的矛盾運動過程”。但兩岸文化融合不僅僅是交流與互補的過程,也是重新“一體化”和新文化體系的建構過程,所以文化融合是“指兩個比較接近的文化體系接觸後,原來的文化體系隨之消失或改變其形貌,從而産生出一種新的文化體系的過程”,或説“指不同的文化相互吸收、融化、調和而趨於一體化的過程。文化不僅有排他性,也有融合性。特别是當有不同文化的族群雜居在一起時,他們的文化必然相互吸收、融合、涵化,發生内容和形式上的變化,逐漸整合爲一種新的文化體系”。

  《易·繫辭》雲“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未來兩岸語言文化交流中,大陸固然要對台灣特殊的歷史境遇,應以同理心給予充分理解,但更要加速兩岸同質化和一體化進程,强化台灣同胞的家國認同而弱化地方本位認同。

  (三)以他者爲參照係凸顯中華民族認同自豪感

  薩義德曾説,“每一種文化的發展和維護都需要與其相异質并且與其相競争的另一個自我(alter ego)的存在”。對於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的建構,也要打破烏托邦主義(utopianism)的幻想,跳出兩岸關係的框架,不應爲建構而建構,而應該尋找到一個“他者”,將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建構放置到更爲寬廣的全球視野和坐標體系中來,在處理中華文化與其他文化對撞、衝突與融合的過程中,不斷積聚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内生動力,來塑造兩岸同胞也包括台灣同胞的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即如費孝通所説,“民族是一個具有共同生活方式的人們共同體,必須和‘非我族類’的外人接觸才發生民族的認同,也就是所謂民族意識,所以有一個從自在到自覺的過程。”在建設‘一帶一路’的背景下,兩岸既要在内部鼓勵兩岸民衆跨地域流動和群際交往,進一步凝聚共識,同時也要合作推進對外文化交流,共同承擔起對中國文化進行國際化傳播的歷史使命。可從兩岸抗拒性最小的經濟領域整合起步,構建台灣對大陸的不對稱依賴,並以中華民族經濟體的身份共同進行對外經濟競争與合作,並向文化等領域外拓。在與其他文化接觸和碰撞中,兩岸要强化文化合力,在與其他文化的積極區分(positive distinctiveness)也即與其他文化比較的基礎上找到自己群體的優勢、進而提昇自 尊水平,形成新的集體記憶和新的集體身份即“我們感”(we-ness),形成新的精神文化和核心價值觀,共同以作爲中華民族一份子而感到自豪,並借此作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系統性動力。只有在分享中華民族的榮耀感中,台灣民衆“悲情意識”才會逐步改變,兩岸同胞的心理隔閡才會從根本上得以逐漸消除。

  四、結語

  兩岸各項交流都應該以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構建爲旨歸,避免爲交流而交流的盲點,這是檢驗兩岸交流成效的重要標準。兩岸交流不是“你對我錯”、“你高我低”、“你死我亡”的零和博弈,也不是你追我趕或我争你搶的戰場厮殺,而是中華傳統文化在當今中外文化互動交流背景下的兩束新枝,本出同源,共生於厮。兩岸文化交流是由淺入深、由點及面層層推進的長期過程,應注重以文化創新帶動文化整合,充分利用新媒體等開拓文化整合新路徑,强化民族性和現代性結合,這是兩岸文化在實現由衝突到融合的必然過程,也是推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和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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