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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土樓建造曆史

  永定客家土樓是永定客家民居建築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是古代中國北方生土建築的延續與發展,已有千年的歷史。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永定客家土樓經歷無石基到有石基,先有方樓後有圓樓進而方圓并存,從低級到高級的演變過程,不僅功能日臻完善,而且其成熟的建築技藝也不斷傳播到與永定東南部毗鄰的南靖、平和等縣境,影響深遠。

  一、土樓萌芽期

  永定是純客家縣。當今永定人絶大多數是南宋、元、明三代,特别是元末明初從“客家摇籃”寧化石壁村一帶經過輾轉遷徙,最後到達永定境内定居的客家人的後裔。永定客家先民在飽嘗饑荒戰亂、流離失所之苦後,纔來到這片蠻荒之地。爲了生存與發展,他們在披荆斬棘、開荒墾殖的同時,着手建築既能防禦自然灾害,又能防禦野獸和匪盗侵襲的栖身之所。永定隨處可見的生土和木材,爲客家人建造這樣的居所提供了條件。於是客家先民們就地取材,運用古代中原的生土版築技術,仿照用於防衛的土城土堡的模式,在定居地夯築土墻,建築土堡、土圍,或稱之爲寨,然後逐步發展成今天的土樓,其演變過程大致可分爲如下幾個階段:

  唐代的土堡 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永定屬汀州新羅縣。唐太宗大曆四年(769)在湖雷下堡置上杭場。當時的湖雷,是龍岩縣西部地區中原漢族移民(客家先民)比較集中的地方,是龍岩通往漳、潮的要衝和汀江水系的重要航運碼頭,同時還是龍岩縣冶煉工業的重鎮,也是龍岩縣轄區内相對繁榮的行政區域,有“堡”的設置。

  唐代的湖雷下堡,其建築模式是跟汀州“累土成之”的“郡城”一樣,還是類似後來“累土”、“再加版築,址以石、甃以磚、覆以瓦,可備御”的上杭縣城,現已無從考證。但據湖雷下寨保安宫附近的地形地貌,可推測它大致是用土石建築的臨河小城,具有供人們起居作息和防禦外患的作用。唐代在上杭場署周圍及汀江支流上下游兩岸建築的土堡,還有銅鼓山麓的秇梓堡(今永定縣高陂鎮)和卧龍岡的田心堡(今永定縣鳳城鎮),這些土堡是永定歷史上最早出現的生土建築,在《臨汀志》、《汀州府志》和康熙《永定縣誌》都有明確的記載,也是後來永定客家土樓的濫觴。湖雷下堡置場後,煉鐵工業迅速發展,其航道上游的秇梓堡,也隨之出現繁榮景象。

  宋代的民寨 南漢干和十二年(954),上杭場署從湖雷下堡遷到秇梓堡(今永定縣高陂鎮北山村)。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昇上杭場爲上杭縣。太宗至道二年(996),上杭縣署從秇梓堡遷到鱉沙裏(今上杭縣白砂鎮碧沙村)。

  上杭縣署的搬遷及其防衛部隊的撤離,對原上杭場及縣署故地湖雷下堡和秇梓堡屬地産生很大影響。它不但危及堡内外中原漢族移民及其先住民的生命財産安全,打亂了礦區、碼頭、航運、商户和農家等各行各業的生産秩序,而且爲此後長時間的社會動亂埋下禍根,使永定客家先民多年來千辛萬苦創立的基業毁於一旦,不得不遠走他鄉,另謀生計。

  這種狀况直至南宋高宗建炎、紹興年間(1127—1162)才有所改變。原因是“建炎間,楊勍亂後,贛、梅盗寇屢起”,朝廷爲保汀州一隅的安寧,即派“大軍討捕”。這些兵士初來乍到,起先分散借住民家,後來屯駐汀州開元寺。宋高宗紹興十年(1140),又有廣東摧鋒軍1200人進駐汀州,老百姓家和開元寺住不了,便住同慶寺和文殊寺。紹興十三年,汀州府“奉旨”創建12個“屯駐軍寨”,並在“上杭縣立屯”。據宋《臨汀志·營寨》記載,除軍寨兵員外,一屯原撥軍人1500名,按規定撥給他們應有的土地、耕牛、農具和種子。具體配置爲每3名士兵共耕田45畝,牛1頭、犁1件、木耙1件,而斧頭、鐮刀、鐵耙則每名士兵各1件;每畝田用谷種6昇。關於屯田的規定還有一條,即每畝納米6鬥,倘有盈餘,悉歸軍士。因此,宋高宗年間盡管“群盗屢興”、“盗賊蜂起”,如“黑風峒寇李元礪竊發”等“亂事”,但由於有屯駐軍寨的士兵,終被平息。

  州府軍士駐寨屯田,平定亂寇,給上杭縣屬太平、興化(後改名溪南)、金豐、勝運4鄉(今屬永定管轄)人民以極大的啓發和鼓舞,他們一改縣署搬遷後聽天由命的被動局面,參照唐代土堡和當時軍寨的形式,建築可以保衛自己和比鄰的民寨。據清干隆、道光龢民國《永定縣誌》記載,當時永定縣境内建民寨的村莊,有太平鄉的圓頭寨、平寨、半嶺畲、許家山、石寨、寨背爐,興化鄉的新寨、赤寨、龍安寨、西湖寨、金寨、仁梓寨、水城寨、高寨、犁頭寨、羅寨、永安寨、仙鶴寨,勝運鄉的上寨、太平寨、何家寨、連家莊、湖坑寨、高坑寨,安豐(由原太平鄉和安豐裏析出、後改豐田)鄉的新寨、上寨、中寨、下寨、龍王寨、網崗寨、何家寨、黑雲寨、湖洋寨、銅鼓寨、龍旗寨,金豐鄉的天德寨、太平寨、曾屋寨、楊家寨和高頭寨、蘇屋寨與金山寨等。

  這些民寨或地處關山隘口,或處於村頭村尾,或建於河谷盆地、村落之内,建有相應的軍用設施,多事之秋則駐宿守備人員,具有較濃的軍事色彩,既是民居又可作防衛之用。但不管它以防衛爲主也好,還是以住居爲主也罷,都屬於民間的建築,這是它有别於“屯駐軍寨”的地方。當時軍寨的建築形式已不得而知,民寨的建築形式則有方、圓兩種。其格局:一是外部圍築土墻,内部建築類似“汀瑶人編荻架茅爲居的住所”,或類似可“時聞書聲”的漢人及先住民居住的竹籬茅舍;二是外部圍築土墻,内部用木搆架分隔居住空間。

  宋末元初的樓堡 上述民寨出現之後,永定客家先民相對平安地走過了一個多世紀。到了南宋末期,社會狀况又發生急劇的變化。特别是宋末的戰亂,給聚居在汀江流域的客家人帶來深重的苦難。他們紛紛從長汀、寧化石壁和上杭北部地區向在唐代就曾得到開發的湖雷下堡、秇梓堡和田心堡等地(均在今永定縣境内)轉移,以至這些鄉村的客家氏族又猛然增加三四十個約數千人。爲求生計,這批客家人以設在寧化石壁的大本營的實力爲後盾,以“應招”和“租田”的名義,對土地等生産資料和其他自然資源,按先到爲“君”、後到爲“臣”的順序舉族占而據之。如此一來,便形成對土地和自然資源的再分配,從而引起當地“悍勇、輕生、喜鬥”的土著畲民和其他先住民的恐慌和不滿。於是,主客之間的摩擦事件時有發生,客家人不得不時刻提防他們的襲擊與騷擾。

  南宋覆滅,忽必烈建立全國統一的元王朝。元王朝在經濟、文化和外交方面雖有所建樹,但它視“漢人無補於國”,實行民族歧視政策,不斷製造民族矛盾。爲了實行民族高壓統治,元朝統治者加强對人民的控制,規定五十户爲一社,設社長以監視社民和催派“差科”(税款和差役)。在社内,凡有不聽從“管教”的,要“籍記姓名,候提點官到日審問”,有“兇惡無道者”,社長須“書其罪於門上”。社長雖爲漢人,但受蒙古提點官和駐社探馬赤軍的嚴密控制。此外,每社尚有朝廷派遣的管事,夜晚不準社民閉户,五家共用一把菜刀,凡聚衆結社、鳴銃作佛事等都要治罪,“讀禁書和語言諷刺者徒刑,詞曲及其他文字有‘犯上’者死刑……”這種殘暴的統治激起全國人民的反抗。史載,在元朝統治的89年間,全國共爆發農民起義600餘起。其中,汀州所屬地區漢、畲兩族人民多次起義,包括上杭縣安豐嶺下(今永定縣龍潭鎮)闕均琦率領的抗元武裝起義,使元朝統治者大爲震驚。他們除急調大量兵馬前往鎮壓外,還在汀、漳二州增設分元帥府,以强化軍事鎮壓機制。

  其時,客家先民的處境非常窘迫,既要時刻防範土著與其他先住民的騷擾,又要反抗駐社探馬赤軍的欺壓和朝廷派遣的駐社管事的迫害。爲了生存,他們不得不舍棄防禦功能較差的木架構的民寨,而建築起既可栖身又可防禦騷擾,還能防禦外敵侵犯的樓堡。

  建築這樣的樓堡,需要大量建築用材。永定境内豐富的資源爲建築高大的樓堡提供了可能。但單有這些還不够,還必須有能承受更大重量的承重結構。爲攻克這道難關,客家先民根據夯築木搆架房屋和土堡圍護結構的經驗,從夯築土墻方面下功夫尋求解决的辦法。他們選用山上田間隨處可見的黄黏土,並作一些必要的加工,使之適宜於版築。同時,改進版築技術和工藝,如夯築時埋入長竹片或杉樹枝以增强墻體拉力,增强扺禦風雨和防震的功能;準確測定土墻厚度與高度的最佳比例。經過較長時間的實踐,最終形成以版築土墻爲主體承重結構的建築格局。

  這種建築格局的構建方法有兩種:一是以土墻和横樑組成搆架,使屋頂、房檐以及樓面的重量通過梁架傳遞到土墻上,土墻既作承重結構、架搆結構,也作圍護結構;二是以土墻、立柱和横樑組成搆架,使屋頂、房檐和樓面的重量通過梁架分别傳遞到土墻和立柱上。從土墻到立柱之間,用泥磚或夯築土墻(客家人稱“子墻”)隔爲居住空間,從立柱到房檐滴水内的走廊爲通道(二層以上用從立柱挑出的回廊作通道)。這樣,土墻除用作圍護結構外,主要是與立柱一道搆成承重結構和架搆結構。

  以版築土墻爲主體結構的建築格局,是繼北宋李誡的《營造法式》之後在生土建築發展史上出現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創舉,是生土建築史上的一場革命。特别是可作承重結構、架搆結構和圍護結構的版築高墻的出現,使永定出現一批高大的樓堡,如南宋時期興建的高北的金山圓寨(今僅存遺址)。

  以金山圓寨爲代表的版築土墻爲主體結構的樓堡,爲生土建築的發展作出三大貢獻:一是從根本上顛覆了西漢以來在中國流傳一千多年的以木搆架爲主體結構的建築格局;二是爲建築高樓大厦解决了木搆架結構體系長期無法解决的承重問題;三是爲以後建築規模宏大的多層土樓提供寶貴的實踐經驗。

  附:金山圓寨

  金山圓寨位於高頭鄉的金山(高北村承啓樓的後山)頂上。金山海拔約800米,其頂部呈饅頭狀。圓寨周圍山勢陡峭,只有一條較平緩的山路沿着山腰、山坳通往相距約300米外的古道。這條古道原是人們前往南靖縣書洋鎮和漳州等地的必經之路,早已廢棄不通,但仍遺存石砌路面和一些古代村落土樓民居的殘墻斷壁。

  該寨坐北朝南,依山勢自下而上即從外到内共有4環石砌護坎,環環相套。一至三環高度均爲1.1米,第四環高0.8米。從外到内,環距分别爲6.6米、5.3米、4.4米。直徑分别爲第一環48.6米,第二環35.4米,第三環24.8米,第四環16米。所有單面墻體護坎的保護層,俗稱墻裙,均用天然的、不規則的黑色硬石干砌而成。原來的夯土墻已坍塌,平台凸起,經深挖一米多仍不見石塊,土墻泥土上面堆積着厚20厘米至30厘米不等的腐殖質,被灌木和葦叢覆蓋着。寨址西南面20多米處有一條山澗,流淌着清澈的山泉。

  其建築年代,據清干隆十九年(1754)《高頭江氏族譜》記載,爲南宋祥興二年(1279)。從遺存的陶瓷碎片也可以推測其約建於宋末至元初(公元13世紀末至14世紀初)。迄今已有七百餘年的歷史。

  據現場勘察,該寨地面呈兩級階梯狀,第二環與第三環之間爲一個平台,第四環以内一個平台。第一環和第三環石砌護坎的毛石每塊重50公斤以上。之所以用大石塊砌築,目的在於防止山體滑坡,以維護地盤的完整、牢固。而第二、第四環石砌護坎使用的毛石每塊僅幾公斤重。之所以較細小,是因爲其僅僅作爲墻裙以保護無石基的土墻,使其下部免受檐水迸濺和地面積水浸漬。第二環與第三環之間的正南面,有3級約1米寬的石台階作爲通道。

  據高北村幾位八九十歲的老人回憶,他們小時候曾多次爬上金山頂玩耍,那時圓寨殘存的土墻尚在,而且還可以明顯地辨認出圓寨共有兩環,外低内高,外環僅有一層高,内環1丈高處有埋檩樑的洞痕,由此推測至少有2層樓房。20世紀70年代以後,殘墻也全部坍塌了。根據現場勘察以及對當地老人的訪問可以推測,該寨係兩環相套、没有石砌墻基的軍事堡寨式的圓形土樓,與今天在當地所見到的圓樓的形狀相同。這是2001年4月29日由永定客家土樓文化研究會發現的歷史最爲悠久的永定客家圓樓遺址。 

  二、土樓初創期

  早期的永定客家土樓,原來稱“土圍”,是永定客家人聚族而居,在扺禦外來威脅時作爲依靠的居所。同時也説明這些“土圍”的高大、堅固。這些早期的永定客家土樓,迄今已知或尚存的有建於宋末元初的湖雷下寨馥馨樓,建於元大德年間(1297—1307)的奥杳日應樓,建於元末的高頭高東振興樓,建於明永樂年間(1403—1424)的湖坑洪坑崇裕樓,建於明弘治年間(1488—1505)的湖坑洪坑南昌樓,建於明正德年間(1506—1521)的古竹大舊德樓,建於明嘉靖早年的高頭高東華封樓、永固樓等。

  它們在建築結構、施工技術、立面造型等方面,已顯示出獨特的建築風貌,有一些明顯的共同特點和發展綫索:

  多爲方形。樓高三層以上(最高五層),占地300平方米—500平方米。其結構爲四周封閉等高,個别的後向高於其餘三向,中間設天井。四向外墻既作圍護,又起承重作用,支撑横樑和瓦面屋頂。運用横樑和立柱與外墻共同搆築朝向樓内天井的房間,房間外的回廊貫通全樓通道。分隔房間的是泥磚(生土曬磚)砌成的隔墻,也有用生土版築山墻(“子墻”)來分隔房間的。這種山墻兼有承重作用,不另外立柱。早期的土樓都不設廳,稍後則都有廳,建在中軸綫上。有的大樓在天井中央建廳。建於明朝嘉靖初年的高東華封樓還樓内套樓——外圍爲三層的主樓,裏面則套建含有6個廳、浴室和猪舍等的内樓。

  土墻均無石基。由於承重和防衛的需要,底層土墻特别厚,均在1.7米以上,一般爲2米。後來出現“半石基”土墻,即其石基不露出地面。如高東永固樓,前後向墻都有這樣的半石基,其餘仍無石基。這一時期土樓的屋頂,大多爲懸山兩坡瓦頂。

  外墻一、二層均不開窗,三層以上開極狹小的窗。全樓只開一道大門。大門框最初選用粗大的木料,後多用石料,加上特别堅厚的土墻,使整座土樓的防衛功能更加凸顯。

  三、 土樓成熟和鼎盛期

  明成化十四年(1478),永定建縣,這不僅提高了永定的政治地位,也爲永定經濟、文化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客家人崇尚讀書之風得以盛行,一時“文風檏茂,甲第巍科得爲數郡冠”(民國《永定縣誌》)。特别是清康熙、干隆年間,永定人普遍種植菸草,從而帶動菸草加工業的發展。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和先進的栽培、加工技術,使“永定曬菸獨著於天下,本省各處及各省雖有曬菸,制成絲,色味皆不能及”(干隆《永定縣誌》)。由於風味獨特,永定條絲煙榮膺“煙魁”稱號而作入朝貢品。自清代中葉至民國初期近200年間,永定條絲煙風靡全國甚至海外,給永定人帶來走南闖北、大開眼界的機緣,更帶來滚滚財源,造就了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富翁,由此還帶動各行各業的發展。居民的經濟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後,客家人對居所的要求格外迫切。正是在這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背景下,土樓建築進入鼎盛時期。全縣大小土樓如雨後春笋般涌現。

  隨着土樓建造數量的激增和人們對宅居質量要求日高,土樓建築工藝也步入成熟期。土墻從無石基進步到有石基,夯土版築技術臻於爐火純青,創造出最富魅力的圓形土樓。至此,方形、圓形、府第式、混合式等造型的土樓异彩紛呈,各領風騷。

  土樓從無石基到有石基,有一個過渡期,其間或爲半石基(即其石基不露出地面)土墻,或沿墻根加罩1米高的石裙遮護。如高東的永固樓,其石砌墻基在地面以下,俗稱“暗脚”;奥杳的日應樓没有石基,但墻脚部位罩着石裙以保護土墻。明朝中後期,水患頻發,“冲毁房屋,溺死人畜無數”(干隆《永定縣誌》),爲了更好地保護土墻,才普遍采用砌石基的辦法。有了石基,土樓防洪抗潮功能大大增强。

  土樓從方形到圓形是永定土樓建築的創造性發展。圓樓主要集中在永定東南部的金豐溪流域,其出現有“得天獨厚”的條件:一是有豐厚的建造土樓的“土壤”(包括建築技術與民係文化)。二是客家民係與閩南語系居民毗鄰而居,經常發生激烈的生存鬥争,有建造防禦性特强的圓樓的迫切要求。三是類圓形城堡、山堡提供“圓”的創意摹本。四是特殊的地理條件:除土質黏度適合築高層結實的土墻,竹木石取材方便外,“窠煞”多也是一個因素。所謂“窠煞”,是從峽谷地帶直竄而來的、無自然屏障阻擋的强大氣流,它給人畜健康和建築物都帶來嚴重危害。而圓樓圓形的外圍可减輕風力的危害,减少方樓所存在的陽光死角、火力死角,還可减少家族分配居室時的争執,有利於家族團結,增强家族凝聚力。永定金豐溪流域地勢高峻,山洪、地震、火灾、械鬥等天灾人禍時有發生,加上永定經濟的發展(特别是永定菸草種植和經營)、人口的繁衍等因素,永定客家先民建築圓樓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事。如湖坑南中村的環極樓,建於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是現存較古老的圓樓。高頭承啓樓,康熙四十七年(1708)落成,是規模最大、環數最多(4環)、居民最多的圓樓,被譽爲“圓樓之王”。其他較著名的圓樓還有古竹的深遠樓、湖坑南溪的衍香樓等。進入20世紀後,在永定東南部的古竹、高頭、湖坑、大溪、岐嶺、下洋等鄉(鎮),圓樓的發展更是到了鼎盛時期。至今保存完好的尚有360多座。

  此外,從17世紀到19世紀的200年間,永定還出現許多聲名遠播的方樓、五鳳樓等土樓杰作,如古竹的五實樓(建於清康熙、雍正年間),坎市的燕詒樓(建於清雍正年間)、業興樓(建於清干隆初年),湖坑的奎聚樓(建於1834年)、福裕樓(建於1880年),高陂的裕隆樓(建於1828年)、遺經樓(建於1821年),撫市的永豪樓(建於1831年)、永隆昌樓群(建於清咸豐、同治年間),峰市的華萼樓(建於1886年)等。

  民國以後,土樓續有發展。其間,永定一些富裕人家的子弟負笈到通都大邑求學,甚至出洋留學,不少貧困人家的子弟迫於生計到東南亞一帶謀生。他們事業有成之後,大膽吸收和借鑒西洋建築的技術與風格,回鄉所建的土樓别具一格,使之成爲中西合璧的精品,著名的圓樓——湖坑振成樓(建於1912年)就是其中的杰作。另外,下洋的德輝樓(建於1937年)、永康樓(建於1938年)等,各有千秋,頗具特色。

  四、 土樓發展後期

  20世紀上半葉,戰亂頻仍,永定許多村莊和土樓毁於兵燹。新中國成立後,這些被毁的村莊、樓房按照民辦公助的原則,由人民政府支持重建。其他地區的居民也先後新建幾千座大小不一的土樓。新建土樓最多的是大溪鄉,新樓占該鄉土樓總數的一半以上。至70年代,機關、學校、文化、衛生單位及各集鎮街道建造的房屋,仍普遍采用生土夯墻的土木結構模式。

  土樓易受洪水侵襲,如1996年“8·8”洪灾,造成全縣房屋倒塌32635間,損壞29990間;2006年6月18日的洪灾,造成全縣房屋倒塌23178間,損壞48760間。這兩次因水灾倒塌、損壞的房屋,其中不少就是土樓。爲了减少灾害損失,在經濟收入大幅提高、新型建材進入建築領域後,人們均選擇建造抗洪能力較强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因爲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築與土樓建築相比,具有花工較少、便於機械化施工等優點,加上人們觀念變化,日漸傾向於單門獨户居住。尤其以現代生活標準來看,土樓在通風、採光、隔音、衛生等方面都有明顯的不足;還存在房間小、活動空間狹窄等缺陷。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除交通極爲不便的偏遠山區外,永定城鄉大都興建鋼筋混凝土或磚木混合結構的樓房,土木等傳統建材逐漸被鋼筋、水泥等現代建材所替代,生土建築漸漸退出民居建築領域。但閉塞的環境和相對貧困的居民、對祖産的敬重客觀上保護了這一份遺産。所存土樓特别是規模較大、形式獨特的土樓,已受到政府龢民間的關注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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