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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一節  幸福感的哲學基礎

  幸福一直是人類思考和永恒追求的主題。當今世界,隨着積極心理學的蓬勃興起和迅猛發展,人們對現代生活質量的追求與反思不斷加深。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内,學者還是政府及其他廣大同胞,幸福感成爲大家一致關注討論的話題。而關於幸福感的許多問題都源於歷史偉大的哲學理論。而國内外對幸福感的研究也是不同的。

  在國外,人們對幸福感的研究源於哲學家的思辯。基於從不同角度對幸福的理解,西方哲學史上存在着理性主義、感性主義、功利主義、基督教四種幸福觀。

  理性主義幸福觀以理性主義爲思想基礎。這種觀點認爲幸福是在人的靈魂深處,在人類内在的精神追求和完滿中,鄙視或放棄物質上的享受和滿足,追求人類的精神幸福。强調精神愉悦和遵從理性,更注重道德的作用。赫拉克利特最早提出人的行爲受苦樂感覺的支配,精神的快樂高於肉體的快樂。其中蘇格拉底、柏拉圖、亞理士多德是西方理性主義幸福觀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們對幸福問題有着深刻的理解。

  蘇格拉底提出:“美德即是知識”的命題,他的幸福觀的理論前提是:道德依賴於知識,没有知識也就没有道德,人只有具備有關道德的知識,才能做善事。他主張:有道德的人是最幸福的人,道德是一個人能否獲得幸福的必然和基本的條件。他指出,人人都想獲得幸福,但却有很多人得不到幸福,因爲他們不知道什麽是真正的幸福生活。只有培養人的理性能力,運用理性對人生作徹底的内省,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即是:知識是前提條件,道德是達到幸福的途徑,而幸福是知識和道德的目的。

  柏拉圖則繼承和發展了其師蘇格拉底的思想體系,他提出的著名的“理念論”是其道德思想和幸福觀的理論根基。他的“理念論”影響着他的幸福觀,善良、正義的人在幸福方面極大地超出邪惡非正義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就是一個能用理性控制感性的人,自然是幸福的人。這就是後人在談論愛情問題時常提及的“柏拉圖式的愛情”。

  在柏拉圖之後,亞理士多德提出了獨具特色的幸福觀,最突出的貢獻是,亞理士多德對幸福作了不同於兩位老師的定義和理解。他“把幸福確定爲生活得好和做得好。”首先,他認爲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現實活動。幸福就是至善。他將善分爲三種:外在善、身體善、心靈善。其中心靈善是最充分、最重要的善。心靈善即幸福。其次,友愛是幸福不可或缺的善。亞裏士多德認爲“友愛就是某種德性,或者是富有德性的事物,或者説是對生活所必需的東西,誰也不願去過那種應有盡有而獨缺朋友的生活。”最後,思辨活動是最完美的幸福。亞裏士多德認爲在人類的情感和行爲中,存在着不及、過度、中間三種狀態,而惟有中間狀態才值得人們稱贊和追求,德性從本質上講就是中道,尋求不及和過度兩者之間的中間性,是達到幸福的正確途徑。幸福的獲得就體現在這些遵循中道原則的選擇和行動中。但亞裏士多德並没停留基本的幸福層面上,還提出了最高的幸福——思辨活動的幸福。只有神具備這種條件,因此神的活動是最高的幸福。這體現了他對思辨活動的偏愛和執著,同時也暴露出他對實踐活動理解上的片面和不徹底性。

  綜觀以上幾位代表人物的觀點,他們都强調理性,且自身也按照理性規則生活和思考,認爲以理性爲核心的主張一定能給人們帶來真正意義上的幸福生活。

  感性主義幸福觀的觀點認爲追求感官的快樂、避免感官的痛苦就是幸福。人的本性就是趨樂避苦。感性主義幸福觀的代表人物是伊壁鳩魯、霍爾巴赫和費爾巴哈。

  伊壁鳩魯認爲快樂是幸福生活的開始和目的。首先,他把追求快樂看作人生的目的,認爲快樂就是人生最高的善。把快樂定義爲“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紛擾。”其次,他還重視人的美德與幸福的關係。一方面他認爲快樂、幸福與美德是分不開的,而審慎是一切善當中最大的善,是美德産生的根源,它能使人們分辨快樂與痛苦,權衡利害關係,選擇最合適的行爲,以實現快樂和幸福。另一方面他認爲友誼是社會關係中人們能够獲得的重要的快樂。再次,在道德與快樂問題上,他主張道德的價值在於道德自身能否延伸出快樂,認爲道德是爲快樂和幸福服務的,道德成爲達到快樂和幸福的工具和手段。最後,提出了實踐的重要性即幸福不會從天降,需要人的努力創造來謀求,如遠離幸福,不要放棄追求。謀求幸福的過程也是一種對幸福的體驗。

  霍爾巴赫認爲:“幸福是一種存在方式,一種我們希望它延續不斷、或我們願意在它之中長久生存下去的存在方式。”首先,他認爲人性就是趨樂避苦,其目的就是追求幸福,應當鼓勵人們追求現實的幸福,而不應束縛人們去追求幸福。他注重以人爲本體,人的行爲作用與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和諧一致,那麽會使人感覺到生活在社會中是幸福的。他的這種定義打破傳統,具有獨創性,在理論和現實都具有深遠的影響力。其次,他認爲幸福的人須具備如下條件:一是精神高尚;二是物質上易滿足,没野心;三是身體健康。但每個人都是有欲望,幸福與欲望緊密相連,但是應當使欲望與自己的實際處境和地位相適應,不能讓欲望隨意無限制的擴張和滋生,具有多種滿足這些欲望和需要的正確方法,就擁有了幸福。再次,在個人幸福和社會幸福方面,他認爲個人幸福和社會幸福是相互聯繫的,每個人都有權享受幸福。但任何人的幸福都離不開他人的幸福。他説:“一句話,光是自己一個人,是誰也不能成爲幸福的。”這是對個人幸福與社會幸福關係的精闢概括。

  費爾巴哈認爲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性就是人的本質,這是他幸福論的出發點,没有生命就毫無幸福可言,而健康是其他一切幸福的前提條件。既幸福就是生命本身。其次,認爲感官上的苦樂是衡量是否道德的標準,重視物質上的滿足是發展和維持道德基本條件。最後,他在論述個人幸福和社會幸福的關係上以合理追求個人利益爲基礎,用義務和良心來解决兩者的矛盾,在合理的利己中追求幸福和快樂。

  功利主義幸福觀的觀點認爲,以“趨樂避苦”爲人性基礎,把追求個人利益成爲人類一切行爲的目的和歸宿。功利主義思想自古就有,追溯歷史,西方在公元前五、四世紀就有過關於功利主義的人生觀。十七世紀英國的霍布斯提出“趨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質。最有代表性的是十八世紀末的邊沁和十九世紀初的密爾。他們把以往感性主義幸福觀的思想演化爲一種新的形式的幸福論既是邊沁和密爾的功利主義幸福觀。

  邊沁提出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功利主義幸福觀的經典表述。邊沁認爲“趨樂避苦”是人們共同的倫理追求。把苦與樂作爲人們行爲的準則和依據,作爲道德判斷的標準,認爲幸福就是趨樂避苦,幸福就是獲得快樂。但如何解决個人幸福與他人幸福及生活幸福的問題,達到“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呢?他從個人、社會和政府三個方面角度出發來回答,“首先,如果一件事物趨於增大某個人的快樂的總和,或者趨於减少他的痛苦的總和,那麽,它就增進那個人的利益和幸福,或者有補於那個人的利益和幸福。這是符合功利原則的。其次,如果有一種行爲,其增多社會幸福的趨向大於其任何减少社會幸福的趨向,那麽,這個行爲是符合功利原則的。最後,如果有一種政府設施,其增多社會幸福的趨向大於其任何减少社會幸福的趨向,那麽,這也是符合功利原則的。”即功利原則的核心就是增進幸福,减少痛苦。同時邊沁提出了苦樂的價值標準和計算方法。邊沁的苦樂計算方法都是爲了人們能獲得幸福的最大化,實現其“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理想目標,但是他在計算快樂和幸福方面有很大的片面性,只看到快樂和幸福的數量多少,而忽視了其質量高低。

  作爲邊沁的繼承者和發展者密爾不僅承認快樂有數量上大小,還有質量上高低之分,大大豐富了幸福概念的内在規定性,形成了一種更爲合理全面的功利主義幸福觀。首先,密爾把功利主義規定爲最大幸福主義,功利就是獲得最大幸福。幸福是功利主義的唯一目的,快樂是衡量道德善惡的最終標準。什麽是幸福?他認爲幸福不僅在於對金錢、名望權勢的追求,更重要的是那些崇尚德行、追求健康、熱愛音樂以及追求個體的自由發展都是幸福的要素。密爾的幸福的概念可分爲兩類:一類是因它自身是可欲望的而成爲幸福的一部分;另一類是因它是達到幸福的手段從而被看作是幸福的一個元素,如金錢、權勢、德行等。其次,密爾主張幸福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即凡人皆有争取自己幸福權利,社會有保障這種權利實現的責任。對於個體幸福而言,獲得幸福不僅要求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要具備一定的良好品質可以幫助獲得幸福,如節制、堅强、謹慎等等。但在通過個人的努力,幸福還是不能實現時,則應建立一個公正和平等社會。他看到了社會環境對於個人幸福的作用。再之,公共幸福和個人幸福。在兩者關係上,密爾强調公共幸福的重要性,當兩者發生矛盾時應以公共幸福爲重,必要時不惜犧牲個人幸福,並指出這種犧牲的合理性。爲了協調兩者的關係,他提出了兩種方法即社會感情和心理聯想和兩個途徑。最後,關於美德與幸福的關係。他認爲美德是幸福的一部分,是人們追求幸福的手段,是促進幸福的首要條件。

  基督教幸福觀認爲幸福是上帝的恩賜,這是一種厭世、消極的幸福觀。基督教神學大師奥古斯丁、托馬斯·阿奎那是其主要代表人物。

  奥古斯丁認爲物質、財富、榮譽等等,只是世俗的、虚幻的幸福,真正的幸福並不是這些,而是來自“真理”的快樂,既來自上帝。他還認爲,以上帝爲快樂的幸福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幸福,把知識等同於信仰。同時他提出了七主德:信仰、仁愛、希望、節制、審慎、公正和堅毅。以此來衡量一個人是否信仰上帝的標準。其中仁愛是最主要的德目,也是基督教幸福觀的重要内容。人所追求的幸福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這個對象具有恒久性,不依賴於幸福本身,不隸屬於任何偶然性的東西,二是不能是有死的東西和變化無常的東西。

  托馬斯·阿奎那的幸福觀是古希臘理性主義幸福論與中世紀基督教幸福論的兩者的調和。他認爲天堂幸福是人生的最終目的。人類的幸福决不在於物質感官快樂。這種幸福是一種至善,然而在塵世生活中的美德不能達到,塵世的幸福生活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只是達到天堂幸福生活的手段和階梯,天堂幸福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他還提出了兩種德行(塵世德性和神學德性)與兩種幸福(塵世幸福和天堂幸福)。他把人類的塵世德行分爲實踐德性和理智德性,實踐德性受制於理智德性,塵世德性是通過後天的教育和實踐獲得的,是達到塵世幸福的必要途徑。關於個人幸福與公共幸福,他認爲個人幸福應置於公共幸福之下,小團體幸福也應當服從整個社會的公共幸福,在堅持公共幸福的前提條件下,個人幸福同時也應得到滿足。對於個人幸福來説必須做到一是行不逾矩,二是必須的充足的物質利益。而實現個人幸福的客觀社會條件有三點:一是社會和諧齊心協力,二是社會遵從行善爲指針,三是政府爲幸福生活的物質利益做保障。對於公共幸福來説實現的條件是正義和法律。

  而國内對幸福的研究和國外有着很大的不同。隨着歷史的發展,其觀點和看法日趨成熟。春秋戰國時期,百家争鳴給中國帶來了古代思想的繁榮。但自漢代提出廢黜百家、獨尊儒術後,中國的許多思想流派逐漸消亡,留下的只有以老莊爲代表的道家和處於官方統治地位的儒家。漢代以後,從印度傳入中國的佛教與中國本土思想不斷融合深化,成爲當時一種獨具特色的重要思潮。在幸福觀問題上,中國哲學在主流文化把人生哲學和幸福結合起來,以其獨樹一幟的民族思維方式,形成獨特的幸福理念和概念詮釋。在中國思想史上,儒、釋、道三家搆成了中國最主要的人生哲學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之核心,不僅支撑着中國幾千年的封建文化傳統,甚至至今對中國國民的影響仍然可謂之根深蒂固。儒家人生哲學和倫理學中孕育着豐富的幸福觀思想。孔子,儒家的人生哲學創始人,他提出了以“仁者愛人”爲核心的人生倫理思想。他不僅把“仁”作爲爲人之禮的根本,更將之視爲幸福的最高標準。而戰國時期的孟子,在“仁”學的基礎上,提出將“義” 和“仁”結合起來,以“性善論”作爲其人生哲學思想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以“養氣”和“思誠”的人生修養之道。而戰國後期的荀子與孟子的思想基礎截然不同,荀子提出“性惡論”,並認爲通過教育可以使人“博學、積善而化性。”儒家的幸福觀與蘇格拉底的幸福理論有相似之處,就是將幸福與道德相等同,並把人的感性生活和幸福完全對立起來,認爲行爲有德,就是幸福,無德、缺德則毫無幸福可言。 

    在對幸福的理解上,儒家文化博大精深,一言以蔽之就是:内聖外王之道。《周易》有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自强不息是爲己之學,内聖之道,運用儒家本末論思想則爲幸福之本,而厚德載物則是爲他之學,外王之道,爲幸福之末。在《大學》一書中,明確提出内聖外王的三綱領和八條目。三綱領即“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將其具體展開,就是八條目: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前四條目爲内聖的途徑,後四條目則是外王之法。 

  總之,儒家的幸福觀强調德性即幸福,提倡“顔回之樂”的苦行精神。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不改其樂,賢哉回也。”并且追求個體修養的不斷完善和“内聖外王”的幸福思想。

  道家文化作爲中國傳統文化的又一大支柱,在中國思想史上也通過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道家站在出世者的角度,强調自然無爲的超脱精神,用無爲對抗有爲,是道家精神的核心思想。道家的幸福觀與儒家的幸福觀有着很大的區别。道家思想主要以老莊爲代表。老子認爲“無爲”是理想人生的首要内容。他認爲:“聖人處無爲之事,行不言之教。”此外,老子還强調出世的人生態度,提倡不積極、不争取、無欲無求的人生哲學。他説:“聖人不積。既以爲人已愈有,既已與人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爲而不争。”莊子在繼承老子的無爲無欲的處事哲學的基礎加以發展,提出了幸福人格的標準:“無己”、“無情”、“無求”、“無用之用”、進而不以人助天。 

   同樣,一言以蔽之道家之幸福觀則是:天人合一,自然無爲,返璞歸真。萬物的本然狀態即就是事物的最好形式狀態,能够超脱世俗之外,道法自然,順其自然本性就能得到“天樂”之幸福。《莊子·天道篇》説:“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本大宗,與天地合者也……與天地合者,謂之天樂。”道家的幸福觀認爲幸福不在於世俗之名與利,而在於順從人、物之天性,自然無爲、返璞歸真,這樣就能坐擁“天樂”,成爲一個真正幸福的人。 

  佛教文化始於印度文明,至東漢傳入中國以來,與中國以儒道爲主流的傳統文化不斷衝突相融,不僅成爲作爲一種宗教,更成爲與可以與儒、道相提並論的一種本土化的哲學思想。佛學通過冷眼觀世界之假象和對現實社會的批判,揭示人生悲劇的根源,把人們的幸福指向一個像蓮花一樣的純净的彼岸世界——涅槃,並在人們的思想中構建一個瞬間永恒、亦真亦幻的超驗的理想極樂世界。早期佛教思想的基本教義有:四聖諦、五藴、十三因緣以及因果報應理論等,這些思想在封建社會中國廣受歡迎。其中的四聖諦指的是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主要内容是教人們如何擺脱苦惱,達到幸福的最高境界——“涅槃”。 

  佛家幸福觀的基本要義是“空”,即破除我執的思想。《華嚴經》有言:“於諸病苦爲作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暗夜中做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佛家的思想站在人生之外看人生,認識到人的一切煩惱、痛苦和罪惡的根源都在於對自我的執著,所以要“空”,破除我執,只有滅除貪愛欲望,修行念佛,認識自我本心中的佛性,只有這樣才能使自己不被社會假象所蒙蔽,進而對自身的局限性不斷的超越,就能够得到解脱,進而進入幸福的彼岸世界——涅槃境界。佛家認爲只有真正認識到佛性,消除一切欲望和貪求去潜心修行念佛,才能够擺脱苦痛,走向幸福之路。

  傳統文化之儒釋道三家均從不同的層面對幸福進行詮釋:儒家要求人們積極“立言、立德、立功”,實現“内聖外王”的理想人格;道家則要求人們清新寡欲、順其自然,回歸本真世界和自然的狀態,與天地萬物共逍遥的境界;佛家則以超越人生的角度,爲人們建立一個亦如蓮花般純净的彼岸世界,讓人們從世俗紛擾中得以徹底解脱,於此達到自己心性之清静、光明之極致,實現人生的超凡脱俗。

  中西方哲學領域認爲的幸福主要與道德、快樂滿足感、順應自然以及修行有關。感覺上的體驗、精神上的滿足都是幸福最直接的來源,理性的行爲、潜心的苦修苦行,其結果都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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