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發達的社會中,社會參與可能與個人的主觀幸福感更密切相關。社會融合理論認爲,在現代社會中,更廣泛的社會結構中的成員資格對個人福祉起着决定性作用,因爲與社區團體和機構的聯繫對於獲得信息、資源和機會至關重要與此同時,當人們和社會變得更加富裕和現代化時,人們的需求從低階需求(生物和安全相關需求)轉向高階需求(自尊和自我實現)。社會參與是滿足更高層次需求的重要途徑。通過加入社會組織和參與社會活動,個人獲得了價值感、歸屬感和依戀感。社會參與通過社會和心理過程影響主觀幸福感。參與社會組織可能會使人們的社會網絡多樣化和擴大,人們通過這些網絡共享信息、提供和接受支持,並共同努力實現任何個人都無法實現的集體目標。此外,參與各種社會團體可能會創造或强化有意義的社會角色,如職業和社區角色,這反過來會提供價值感和依戀感,並促進自尊和自我價值。這些心理資源可以通過提高人們適應有壓力的生活事件的容易程度、促進積極影響和預防抑鬱來改善主觀幸福感。在美國和歐洲國家,社會參與和老年人主觀幸福感之間的積極關係已經得到很好的確立。然而,在中國社會中很少觀察到社會參與的有益效果。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社會參與的含義與發達國家不同,部分原因是政治原因。中國政府對社會組織采取了限制性規定。因此,參與社會組織在産生改善主觀幸福感的社會資本方面可能效率較低。
CFPS是一項具有全國代表性的縱向調查。使用多階段抽樣方法,它收集了關於個人和家庭的人口統計、社會經濟和健康狀况的廣泛信息(詳情見謝和胡,2014)。TSCS是一項長期、重復的横截面調查項目,自1985年以來一直遵循五年週期。該項目旨在通過提供涵蓋家庭生活、經濟活動和社會行爲的各種主題的數據來跟踪台灣的社會變化(詳情見張和傅,2004)。
台灣的老年人似乎比香港和中國城市的老年人享受更好的心理健康,其中83%的人表示自己很幸福。香港是最發達的,但近40%的老年人表示感到不開心。總的來説,香港的老年人比中國城市和台灣的老年人更獨立地生活:香港14%的老年人獨居。這一比例是中國城市的兩倍,是台灣的三倍。獨居在台灣老年人中很少見(3.9%)。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與香港和中國城市的同齡人相比,台灣人更重視傳統的家庭價值觀,更願意與年長的家庭成員生活在一起並照顧他們。我們發現,香港42%的老年人與成年子女住在一起。這一比例在三個社會中最高。
中國香港、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老人的描述性統計
注:1.自評社會階層是《香港社會保障標準》和《中國社會保障標準》(CFPS)中的昇序五分制(1=下層,5=上層)。這是台灣社會變遷調查中的一個十分制,其中1爲最低階層,10爲最高階層。SD:標準偏差。
資料來源:2011年香港特别行政區(2011年)、CFPS(2010年)和TSCS(2010年)調查
傳統的多代同堂家庭在台灣最爲普遍,四分之三的老人生活在兩代或三代同堂的家庭中。在中國城市和香港,多代同堂老人的年齡百分比幾乎相同。不同的是,在中國城市,不到一半的人生活在兩代人的家庭中,但在香港,超過四分之三的人生活於兩代人家庭中。研究結果表明,與香港的年輕人相比,中國城市的年輕人在結婚或找工作時更有可能搬出父母的房子。當他們有孩子時,他們也更傾向於再次與父母一起生活,以尋求生育方面的幫助(Chu等人,2011年)。
台灣的社會參與程度高於中國城市和香港:47%的台灣老年人參加了社會組織。這可能是由於宗教參與率高,特别是台灣民間宗教參與率較高(胡和楊,2014年)。在這項研究中,加入社會組織的台灣老年人中,近一半是宗教團體的成員。下圖顯示了參與和不參與社會活動的老年人主觀幸福感的差异。香港的社會參與似乎比中國城市和台灣的老年人受益更多。
中國香港、中國城市和中國台灣地區老年人的社會參與和主觀幸福感。
資料來源:香港社會保障局(2011年)、CFPS(2010年)和TSCS(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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