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因素與幸福感
(1)收入水平
就經濟學家依琳斯特提出的幸福感論來看,收入與幸福之間是呈負相關的的綫性走勢的,幸福感並不是隨着收入的不斷的增龍如而不斷提昇的,收入的增加並不能從根本上提高國民的幸福感,收入和消費公民滿足自身的物物質財富的一項最基本的條件。中國作爲一個人口大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着居民的生活需求程度。從大範圍的社會經濟維度來看,影響國民幸福感的兩個重要的顯著指標是人均真實實收入和國民收入分配,而這兩者之間的差距顯著地影響着過敏的幸福感。人均真實收入指的是包除市場物價變動和政府税收這兩個因素之外後所獲得的一部分的收入,公民主要利用這一部分收入來購買各種各樣的商品和日常需求。國民收入分配差距則主要體現在對基尼係數的拘役分析上,主要反映了國民收入的一個發散程度的大小。
(2)就業狀况
就業是民生之本,而民生的狀况又直接影響同胞的幸福程度。通過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的調查研究表明,失業者的主觀幸福感程度相對來講通常要更低一些,并且更加容易陷入沮喪的情緒中。這是因爲失業不僅僅是失業者自己的不幸,而且還影響着失業者身邊親人的情緒使他們也感到不幸。奥肯定律揭示了失業率與潜在GDP增長率之間的反方向變動關係。不僅當前的失業率會影響到人們的主觀幸福感程度,曾經的失業經歷也可能對幸福感决定具有“傷疤效應”;失業的持續時間、失業者的個人特徵等都可能影響到主觀幸福感程度。通過失業對主觀幸福感的分析可以得出,失業所造成的非貨幣損失要遠遠大於其貨幣損失。對於就業者來説,就業的薪酬、穩定性、行業以及與領導的關係,工作環境等等都會對就業者的幸福程度産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有關調查結果顯示,中國職場人士整體工作幸福指數處於中等偏下狀態,而且在工作中負面情緒體驗比較多,包括受到威脅、擔驚受怕、憤怒、氣餒、痛苦等。當前,中國經濟受疫情影響,許多小企業在經歷一個“寒冬”時期,大陸和台灣的就業情况不景氣,普遍幸福感較低。
二、政治因素與幸福感
政治因素在提昇幸福感中也發揮着極其重要的作用。首先,政治因素通過操控社會經濟基礎來影響國民的幸福感。其次,就政治本身來講,國民政治權益的獲取和維護也是國民多元化需求的一項重要的組成部分。有研究者從兩個維度來研究政治方面的因素:一是公民與公民之間的相互關係,不同的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衝突主要通過機制化這個途徑來相互協商和進行疏導,這種與之對應的機制化則通常要建立在正規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二是公民與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社會契約論中的觀點告訴我們,公民是通過讓渡自身的一部分自由和財富來獲取政府提供的公共産品和服務,由此看來,政府采取怎樣的授權方式和監督機制是影響國民幸福感的主要政治因素。政治制度影響國民幸福水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公平、公正的制度體系對提昇幸福感具有積極意義,不公平的制度則會對幸福感的提昇産生消極影響。當人們認爲自己被對待的方式是公平合理時,他們就會體驗到更多的幸福,在政治學裏,這不但包括結果的公平,更包括程序的公正即在政治過程中的公平對待。相反,不公平的制度體系不僅會影響一個人收入水平的提高,更會影響到一個人對政治環境的評估,這種不滿意度極大降低了人們的幸福感。第二,同胞享有廣泛的民主參與權對幸福感的提昇具有重要影響,研究表明,參與權指數對幸福感知具有重要的統計意義。政治參與權賦予公民對政治决策更多的參與權,政策制定和政府活動的開展更加符合廣大同胞的意願,直接的民主參與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意識、提高了國民的幸福水平第三,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助於提昇幸福感。福利國家“從摇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保障了同胞的基本物質需要,而且還提供了同胞所需的心理安全感。絶大多數兩岸同胞都信奉“一個中國”的政治原則。
三、文化因素與幸福感
(1)文化環境
文化主要體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學習中,是人們對國家制度的認可,對社會政治的理解,以及上昇到對自我價值的一種思考。主要體現在人們的宗教信仰、文化差异、風俗理念、道德情操、學術理論、科學成果、思想道德等方面。文化發展有助於更好的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的大量的需求,並及時對社會成員的認可度以及價值衡量做出必要的調整。國民是否廣泛的接受教育,以及社會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都直接影響國民的幸福感。兩岸同胞的社會文化都具有豐富性和多樣性,因此在文化對幸福感的影響方面無差异。文化也可統一劃分爲個人主義文化和集體主義文化,有研究表明,自我中心取向是個人主義文化中個體主觀幸福感的重要來源,而他人中心取向則使集體主義文化中的個體感受到較高的幸福感。這一結果充分證明了不同的文化會形成不同的個體文化取向,個體文化取向是主觀幸福感的重要影響因素。我國大陸多流行集體主義文化,而台灣多流行個人主義文化。
(2)文化傳統
中華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自身獨特的核心文化價值觀。知足常樂的和諧幸福觀至今仍是影響着中國人言行的規範準則。中國傳統文化的内核是和諧思想,主要體現在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統一。有的學者據此就設計出了中國人的幸福感量表,將中國人的幸福感分成人際關係和諧、得到他人的尊重、物質需要的滿足、工作成就感、社會比較中占優和心靈的寧静等六個維度"。中國傳統儒家文化追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境界,中國人的幸福感更加側重社會取向,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有一定的社會擔當成爲中國人幸福感的核心内容。個體對自己的幸福感做出判斷時,無法避免地會帶上文化的烙印,而且不同的文化對其判斷的影響是不同的。中國大陸同胞是集體主義文化,强調與他人的需要和期望的一致性,以及外部規範的社會一致性。人們普遍認爲,個體的思想和情感只有參照别人的思想和情感才能獲得充分的意義。而台灣同胞由於受資本主義文化的影響,是個體主義文化,他們注意自己内部的主觀體驗而忽略情景中的相關因素和規範因素,個體内部情感和真實性經常被認爲是一種美德,個體高度地看重自我的成分,在他們的身上可以發現内部情感和生活滿意度之間有很强的相關性。
(3)信仰
信仰是對某種理論、思想、學説的心悦誠服,並從内心以此作爲自己行動的指南。《辭海》將信仰定義爲,人們“對某種宗教,或某種主義的極度信服和尊重,並以之爲行動的準則”。賀麟認爲“信仰是使個性堅强、行爲持久、態度真誠、意志集中的一種知識形態”。這一界説準確地概括了信仰的精神特徵。魏長領則認爲“信仰就是人們對人生及其生活於其中的社會乃至整個宇宙的起源、存在、性質、意義、歸宿等重大問題的認定和確信,並以此形成人們的最高價值理想和終極目標”。這指出了信仰的理性基礎。由此可以看出,在精神上有所信仰的人内心相對來説比較强大一些。
例如,雷鋒選擇信仰共産主義,就形成了無私奉獻的人格;又如數以千萬的中國共産黨以馬克思主義爲信仰,爲了忠於自己的信仰,革命征途上的槍林彈雨擋不住共産黨員堅定的步伐,敵人刑場上的刀光劍影折不彎共産黨員昂揚的身軀。方誌敏烈士喊出的“敵人只能砍下我們的頭顱,决不能動摇我們的信仰,因爲我們信仰的主義乃是宇宙的真理”,震撼了多少渾噩麻木的靈魂。夏明翰烈士的就義詩“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後來人”,又激發了多少人前僕後繼的鬥志。革命先烈的大義凛然的精神歸屬於他們内心的信仰——馬克思主義。
因爲信仰是影響人們生活的最高精神因素,有没有信仰,或信仰什麽會極大地影響人們的生活態度、生活方式,進而直接地影響人們對生活的評價、感受。絶大多數大陸同胞都堅定地信仰馬克思主義。而台灣同胞的信仰具有多樣的豐富性。
(4)價值觀
價值觀是指人們斷定客觀事物有無價值及價值大小的根本觀點和評價標準。價值觀决定了人生的根本方向,對人生的各種活動起着導向作用。馬克思主義革命價值觀,堅持享受與創造的統一。黨的創始人之一的李大釗説過:“我覺得人生求樂的方法,最好莫過於尊重勞動。一切樂境,都可由勞動得來,一切苦境,都可由勞動解脱”。而享樂主義價值觀把個人享受作爲人生的目的,就必然以個人快樂特别是肉體感官的快樂的獲得視爲人生幸福。享樂爲人生價值觀的人僅僅把生活看成是滿足人的生物本能需要的過程。它認爲,追求感官的快樂,充分滿足個人的物質生活享受,是人生的唯一目標。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就在於喫喝玩樂,否則就是白活一場,毫無意義。爲人民服務是無産階級的價值觀。
大陸同胞的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馬克思主義革命價值觀核心相同,而台灣同胞由於受資本主義的熏陶,其主流價值觀爲享樂主義。
四、社會因素與幸福感
(1)社會支持
社會支持既可以爲他人提供物質或信息的幫助,又可以在人們面臨應激生活事件時阻止或緩解應激反應,增加健康的行爲模式。主觀支持是個體體驗到情感上的支持,能使老年人在社會中産生被尊重、被理解的情緒體驗,從而提高生活滿意度。研究表明,老年人社會支持各維度與主觀幸福感及總幸福度呈顯著正相關,主觀支持能顯著預測老年人的主觀幸福感;社會支持對老年人主觀幸福感的影響從效果量值上看,主觀支持及其利用度與主觀幸福感的關係比客觀支持更密切。
(2)受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與個體的主觀幸福感之間呈正相關性,較高的教育水平是影響個體體驗幸福的一個重要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群總體幸福感越强;在一些不幸福的人群中,低學歷所占的比例最高,高學歷所占比重最低良好的受教育水平可以幫助人們獲得高收入的工作,控制更多的社會資源以及構建良好穩定的人際關係,從而增强其主觀幸福感。當前,我國兩岸同胞整體售價與水平都較高,都可以獲得自身發展的良好機會和有利條件。
(3)婚姻質量
許多針對不同國家和時間的研究與調查顯示,婚姻確實能够提高人們的幸福水平。那些已婚者所報告的主觀幸福感水平比那些未婚者、離婚者、分居者和單身者所報告的幸福水平都要高。那些已婚女人比那些未婚女人更幸福,那些已婚男人比那些未婚男人更幸福。已婚女人和已婚男人所報告的幸福水平差不多,也就是説,婚姻並不會偏向於某一個性别。婚姻有助於提高幸福水平的主要理由有兩個:①婚姻能够提供額外的自尊來源,例如婚姻可以提供一種躲避生活中其他層面(特别是工作)的壓力的避難所。這樣,一個人的定位可以是多個立足基礎,因而是非常有利的。②已婚者更有機會受到那種長久親密關係的支持,他們遭受孤獨之苦的機會很少。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470.1萬對,離婚率爲3.4%,我國離婚率逐年上昇,會對人們的幸福感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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