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介紹兩岸同胞的社會比較對其幸福感的影響及其對比。社會比較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是指人們根據特定的行爲或結果將自己與他人進行比較的過程。事實上,對於個體來説幸福是相對的,個體感知幸福與否是建立在與他人進行比較的基礎上,個體通過與他人在財富、權利、地位等方面的比較來確定自己的幸福程度。而社會比較可能會引起滿意或不滿的感覺。具體來説,向下的社會比較即個體與比自己情况差的個體進行比較會産生滿足的感覺進而感到幸福;而向上的比較即個體與比自己情况好的個體進行比較,而向上比較通常與不滿有關。而以上兩種是簡化的社會比較的版本,而社會比較的心理現實及其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是高度復雜的。基於此,本章擬從四個小節探討大陸同胞和台灣同胞的社會比較對幸福感研究的現狀以及兩岸人民在社會比較對幸福感影響的方面的對比分析以及其後的研究展望。
一、社會比較的概念
社會比較最早源於1954年Festinger提出的社會比較理論,該理論認爲人們天生就具有評估自己能力和觀點的需要,當在現實情景中缺乏客觀評價自己的標準時,個體會通過尋求與他人的比較來滿足自我評價的需求。1959年Schachter將社會比較拓展到情緒領域,當一個人處於新的或不明確的情緒狀態時,如果之前的經驗不能用來衡量他們的情緒,那麽他們就會選擇用社會比較對自己的情緒做出評價。1977年Goethals和Darley把歸因理論應用到社會比較領域,他們認爲所謂的社會比較,就是和一些具有特定屬性的人做比較,通過這種方式來評價自己。社會比較的對象並不局限於相似的個體,範圍擴展到與觀點、行爲具有相關的特定屬性,即在進行比較的同時會考慮多種因素。Kruglanski和Maylesess提出了這樣的觀點,所謂的社會比較就是個體在某個既定層面(例如學業、人際等)的基礎上,對於來自社會的刺激(例如同學、朋友等)所進行的比較等。綜上所述,在本書中,作者認爲社會比較爲是個體與他人進行比較的過程是自我評價的一種手段,涉及能力、觀點、性格、品質等多種方面。這一過程涉及到認知、情感和行爲等不同的成分,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二、社會比較的分類
社會比較在日常生活中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根據比較傾向的角度,可以將社會比較分爲高社會比較傾向和低社會比較傾向。從比較的方向來看,社會比較可以分爲向上的社會比較、向下的社會比較和平行比較三類。
社會比較傾向是個體使用社會比較對自身各方面的屬性進行評價的次數,即通過比較的使用次數來確定比較傾向。高傾向的個體意味着其利用社會比較進行自我評價的次數較多,即個體經常將自身各方面與他人進行比較;相反,低傾向的個體意味着其利用社會比較進行自我評價的次數較少,即個體較少以他人爲標準評價自我。
向上比較,又稱爲上行比較,即個體與那些在某些方面比自己更成功或優越的人進行比較。首次提出上行比較觀點的學者是Wheeler和Thornton (1996)等人,他們的觀點是:當某些個體尋求進步的時候,往往與一些優於自己的人作比較。他們努力尋找自身與他人的差距,從而實現自我提昇的目的。與前人不同,Collins (1996)認爲上行比較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個人對未來預期的影響:假如個體認爲自己在未來不能像比較對象樣優秀,就會形成對比效應(contrast effect),隨之會出現消極的心理體驗:假如個體認爲自己在未來會像比較對象樣優秀, 這就會形成同化效應(assimilation effet),隨之會出現積極的心理體驗。
平行比較,即個體與相似的他人進行比較。在平行比較中,個體可以獲得更多客觀真實的可利用的參考信息,即個體把相似的他人看作未來的自己,因此個體可以通過平行比較對自己所進行的行爲産生的結果進行預測。
向下比較,又稱爲下行比較,即個體與那些在某些方面比自己更不如自己的人進行比較。Hakmiller 於1962年首次提出下行比較的相關觀點。他認爲如果有事件或信息對自我的自尊産生威脅,個體就會自然地選擇與差於自己的他人進行比較,用以維持或提昇自己的自尊。在其基礎之上,Wills (1981)提出了新的社會比較理論DC(Downward Comparison)理論,該理論則對下行社會比較進行了更爲全面系統的闡釋。DC理論表明,負面信息或消極事件會對個體的自尊和心理健康水平産生威脅,在這種情况下個體往往會選擇境况不如白己的他人去進行比較,以此來維持或提昇自己的自尊和心理健康水平。
三、社會比較對幸福感的影響
人們將自己的處境與重要的他人進行比較。基於這種比較,他們可能會對自己的情况感覺更好或更糟,這反過來又會影響他們的生活滿意度判斷。在幸福感的研究中,很多學者開始聚焦於主觀幸福感這一概念,主觀幸福感是一個多維度的概念,是個體對其生活狀况做的整體性評價,是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的重要指標,包含生活滿意度、積極情緒和消極情緒三個方面。而關於主觀幸福感的大量研究表明,衡量一個人的幸福感程度没有絶對的標準,人們在評價自己幸福與否時,往往以周圍相關的人的處境(如:朋友、同事、親戚等)爲標準將自己和周圍的人進行比較,這就是社會比較的過程,而在很多方面的研究中發現社會比較在主觀幸福感的形成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在研究居民收入與居民幸福感之間的關係時發現,當居民收入水平都較低時即當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得不到滿足時, 收入與幸福的相關較高,增加收入就會增加幸福感;但當居民的收入水平超出了基本需要的滿足時,收入的增加對幸福感的積極效應的影響將會减少,而這時社會比較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此時對於居民來説,相對收入比絶對收入能更準確的預測居民的幸福感,在外國學者Hsee 等人(2009)的模擬實驗中發現,雖然貧窮社會中的富人比富裕社會中的窮人能够挣的錢還少, 但前者比後者更幸福。這些結果都從一定程度上説明瞭相對收入有時比絶對收入對幸福更爲重要, 也印证了中國的一句古話:“寧做鷄頭, 不做鳳尾”。
社會比較對幸福感産生怎樣的影響,還没有一個確定的結果,就收入對幸福感的影響來説,大量研究發現相對收入對幸福感有强烈的負面影響,即作爲參照或比較對象的收入越高, 個體就處於相對劣勢地位, 其幸福感就越低, 此謂“嫉妒效應”(jealousy effect)或“地位效應”(status effect)。這與我們之前講述的社會比較類型中的向上比較相對應,而大量研究也表明向上的社會比較會使個體産生消極的心理體驗進而可能影響起感受到的幸福感水平。
在經濟動盪的時代,研究發現相對收入或參照收入對幸福感提昇産生積極影響,這一現象稱爲“隧道效應”(tunnel effect)或“信號效應”(signal effect),即參照組收入越高, 越能增加個體的幸福感。因爲對於經濟不穩定的時代中的人們而言, 參照收入不再作爲社會比較的尺度, 而是作爲一種信息來源, 使人們形成對自己未來經濟前景的期望。而關於社會比較方向對其情感和幸福感作用的理論有兩種,一種是向下比較理論,另一種是選擇——啓動模型,兩種理論都認爲向下比較可以使自我得到提昇和增强的,會提昇個體的自尊和幸福感,但選擇—啓動模型同時認爲,向上比較是自我威脅的,會降低主觀幸福感和自尊。也有研究表明,社會比較的情感結果並非比較方向所固有,比較的方向性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是一個不確定的指標,Bunnk等人的研究表明,向上和向下比較同時對主觀幸福感具有正向和負向的效應。向上比較既會使人們感到自卑,降低主觀幸福感;也會使人們受到激勵,希望變成像他人一樣優秀,從而增强主觀幸福感。向下比較既會使個人感到優越,增强主觀幸福感;也會使人們相信自己的情况會變糟,降低主觀幸福感。目前在中國本土文化下中國居民的社會比較現狀以及在不同方面社會比較對居民幸福感將産生什麽影響還要具體分析,因此本章節將進行一個詳細的匯總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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